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石语夜 给各位分享大渡口化工产品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化工产品检测一般都检测什么项目指标(化工产品检测方法)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化工产品检测一般都检测什么项目指标

化工产品检测项目指标:
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标签制作及CLP、GHS和其他当地法规咨询服务

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在欧洲国家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SDS(Safety Data Sheet)。MSDS/SDS报告是化学品生产商出口所必备的***。CLP法规是欧盟于2010年12月1日强制执行的有关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旨在推行GHS标准。同时,REACH法规中关于化学品分类与标签的部分将被CLP法规所代替。GHS是联合国发布的全球化学品调和制度,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差异。
根据相关要求制备安全说明书和化学标签
物质和/或产品的分类确认以便考虑标签要求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及标签审核
GHS法规/SDS/标签相关的培训和咨询
危险化学品登记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新版《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53号)于2012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并实施。新《办法》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在从事生产或进**动前需为其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并取得登记证。对于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和经危险性鉴定后具有危险性的化学品。此外,企业还需要为危险化学品制作符合国标要求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以及为危险化学品提供规定的应急咨询服务。

化工原料有分为工业级、食品级、医药级、化妆品级、试剂级等,

化工产品检测一般都检测什么项目指标

优质纯一般都在95%以上;化学纯在99%以上;分析纯在99.5%以上;色谱纯在99.9%以上,这主要是指里边物质含量占总质量的百分比,是含量问题。当然,如通常用的分析纯**,不可能达到99.5%以上,因为一般来说是HCl的水溶液,而不是纯气体。

这两种划分体系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侧重于含量,而后者侧重于“质量”(对人体或环境是否有害)。一般来说工业级的价格最便宜,食品级次之,医药级最贵,可以这么理解:医药级的东西可以替代食品级的来用,食品级的东西可以替代工业级的来用,反之不成立。

工业级产品一般要通过各种认证,如电子、电器类要通过RoHS认证,这个是欧盟地区的。也就是说你的产品要销往那,就必须符合那的认证,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一些差别。不同种类的东西,认证或界定标准不一样,在网上可以查到。希望对你有帮助。

化工生产试验(试生产)管理制度??急!!!

公司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指导思想、适用范围
(一)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及生产装置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新建化学品和化学品改建 、扩建项目生产装置的试生产。本公司原有化学品生产装置、设备、设施未作改变,生产工艺、原料路线或产品品种有改变的试生产,适用本规定。
(三)试生产包括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以及相应的物料贮备。
(四)与本规定相关的工程质量、职业卫生、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及化学品管理,按现行的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第二章 术语和定义
(一)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二)联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仪表、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三)投料试车: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四)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本规定中施工单位指:外包施工单位或公司内项目承建责任部门)和建设单位(本规定中建设单位指:本公司或本公司内项目发包部门)所作的交接工作。
(五)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联动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作的交接工作。
第三章
(一)试生产前生产装置及现场环境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已通过化工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公司EHS办公室与行政部共同组织确认完成)
2.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完成;(由公司工程技术中心组织确认完成)
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合格;(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组织确认完成)
4.试车范围内的电器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由工程技术中心组织确认完成); h; O4 O2 R. M$ y" N. ?+ x
5.试生产所需的水、电、汽、气及各种原辅材物料满足试生产的需要;(由公司生产运营中心组织确认完成)
6.试车现场已清理干净,道路、照明等满足试生产的需要。(由公司生产运营中心组织确认完成)
(二)EHS管理部门必须建立试生产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EHS部门组织对参加试生产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试生产前,公司或责任部门必须做好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隐患不消除不试车、条件不具备不试车、事故处理方案不落实不试车。
(四)试生产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前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
(五)与试车相关的各生产装置、辅助系统必须统筹兼顾,首尾衔接,同步试车。
(六)所有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步试车。
(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出现异常情况,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难以及时消除并对安全有影响的,应中止运行。
(八)阶段性的试生产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规范进行交接。交接资料归入工程技术中心的技术档案。
(九)化工投料试生产方案应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试生产方案由工程技术中心组织编写。
(十)试生产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建设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延期,延期需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提出,行政部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方可延长试生产期。申请延期应书面报告延期原因,并重新编制试生产方案。
(十一)试生产结束后,中间产品、副产品、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工程技术中心应及时申请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部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第四章 试生产前的准备
(一)单机试车
驱动装置、机器或机组,安装后必须进行单机试车,其中确因受介质限制而不能进行试车的,必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留待投料试车时一并进行
1.单机试车时,必须设置盲板,使试车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
2.单机试车必须包括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装置;
(二)联动试车
在试车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投料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单机试车已经全部合格并经中间交接后,进行联动试车。
1.工程技术中心检查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全部完成;
2.生产运营中心对试车前,试车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
3.工程技术中心督促有关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皆应参与试车,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
4.联动试车应达到试车的系统首尾衔接稳定运行;
5.参加试车人员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由生产运营中心组织培训有样技术,请工程技术中心协助进行相关培训、考核。
(三)编制试生产方案
化工投料试生产前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部门和设计、施工单位及技术转让方共同编制试生产方案,经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批报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
试生产方案内容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第8号令)要求,并按以下内容编制:
1.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2.试车目的;
3.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4.试车组织、试车负责人及参加试车的人员;
5.试车必须具备的条件;
6.试车所需准备工作及检查内容的目录;
7.试车所需外部协作条件及临时设施的方案;
8.试车所需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和水、电、汽、气、备品备件等物资清单;
9.试车程序和进度表;
10.开、停车及紧急事故处理的程序与要求;
11.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对策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12.试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四)物质及技术准备工作
1.投料试车前,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分析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等由工程技术中心下发,生产运营中心组织培训实施;
2.盲板已按批准的带盲板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并经工程技术中心检查无误,质量合格;
3.投料试车装置的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器材配置到位,由EHS部门检查、确认;
4.安全设施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合格;
5.投料试车装置的消防设施已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投料试车装置的环境保护和监测设施已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第五章 试生产管理
(一)投料试车
在生产装置联动试车结束,**消除,工程交接完成后进行投料试车,投料试车前十批料由工程技术中心负责,确认没有问题后,将有关资料交给生产运营中心,并有生产运营中心负责下面的投料生产工作。
1.投料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
2.投料试车时,机械、电气、仪表等操作人员应配合协调,及时做好信息沟通,做好测定数据的记录;
3.品管部化工分析工必须根据试车需要及时增加(调整)分析项目和频率,做好记录;
4.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暴露的**,并逐步达到满负荷试车。
(二)人员控制
1.生产运营中心应严格控制现场操作人员的数量,无关人员远离现场;
2.首次投料试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有异常情况,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
3.为确保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防止事故的扩大和漫延,必要时应采取专业队伍现场安全监护。
4.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公司行政部应当与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加强沟通,及时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第六章 文件管理
(一)公司职能部门应对试生产过程中本部门涉及的相关资料、文件加强管理。试生产方案、试运行情况总结、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资料应送公司EHS办公室备案。
(二)公司及有关下属部门对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七章 附则
(一)当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要求与本规定不相符合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司EHS办公室负责修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由公司EHS办公室发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三)附:**公司项目试生产组织结构图及职责要求。

化工产品的国家标准去哪里查

公标网
具体网址百度 谢谢

ACS级、USP级、高纯级、超纯级、生物技术级、RT、C、F。这些级别和符号含义是什么?

符号含义:

ACS:美国ACS级,是美国化学学会标准

USP:是美国药典标准

RT:=Room Temperature,表示常温

C:冷藏

F:是冷冻。

超纯:与GR级(优级纯)相近。

高纯:与AR级(分析纯)相近。

生物技术级:与BR级(生物试剂)相近。

扩展资料:

ACS的影响力

接下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再一次见证了ACS的巨大影响力和生命力。与一战相比,二战美国参战的时间更长,动员范围更广,很多科技研究人员都被征调参军。在这样的背景下,ACS领导发起了一项旨在保障科研人员利益的运动,要求被征调的科研人员都能以最合适的方式为国效力。

换而言之,ACS要求被征调的化学家们仍然在化学领域工作,而不是在前线流血牺牲。

战争带给ACS的,除了施展能力,扩大影响的舞台,更多的是困难。战争引起美国国内长达4年的交通管制,给ACS召开会议带来了巨大不便。

这时ACS各个区域性组织的活力就充分地体现了出来:ACS除了每年坚持一次全国会议外,主要的活动就是由区域性组织举行的小规模会议。

此外,ACS还不得不面对技术**造成的信息短缺。战时,美国根本无法收到欧洲的科技性杂志(当然许多杂志都已经停刊),ACS各种出版物的信息量也受到了影响。以《化学文摘》为例,摘录数量从1938年的65,432篇锐减到1945年的32,281篇。

同时,因为纸张价格的上涨,出版物成本有很大的上升。这使得ACS从1940年起开始保留对所有出版物的版权。

战后,ACS第四次,也是迄今最后一次修改了学会的章程。1948年1月1日,已经实行了50年的学会章程作古。新的章程将学会下属的各地方组织分为6个地区,并制定了新的理事会选举制度。

20世纪过半,ACS已经成长为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谨、制度先进的全国性学术组织。学会拥有会员63349名,地方组织137个,专业分区20个。1950年学会的开销为280万美元,但广告收入也达到了122万美元。

1950年,ACS还接受国际石油产品公司(UOP)的捐赠,成立了自己的首个基金会--石油研究基金会,用以资助石油化学领域的研究和教育活动。

ACS以一场规模宏大的全国会议作为20世纪下半叶的开端。1951年是学会建立的第75年,在这次全国会议的后半程,ACS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

学会的许多元老如Parsons,担任《化学文摘》主编达36年,刚刚获得普利策奖的E.J.Crane,学会的前会长及董事长,著名有机化学家Roger Adams都发表了讲话。时任美国副总统的Alben W. Barkley在年会的闭幕式上也作了演讲。

20世纪50年代,ACS的出版物延续了迅猛扩张的趋势,学会也开始加大对《化学文摘》和JACS等主要刊物的支持力度。1960年,ACS在原来总部的旁边新建了一座8层高的建筑物,并将总部迁了进去。原来的总部设在1941年学会花费15万美元买下的一座5层的公寓里面。

在ACS大量添置产业的同时,其筹措资金的能力也令人惊叹:建立新总部的300万美元中,竟有230万美元来自34482名会员和436家公司的捐款!

20世纪60年代,ACS不顾民权运动对国家经济造成的冲击,大幅度增加在宣传方面的投入。为了向社会普及化学知识,从1961年1月起,ACS开创了每集15分钟的科学纪录性系列节目,免费提供给电台向全社会播出,每周一集,至今未曾间断。

1964年,ACS又投入50万美元,在美国国家科学院建立了“化学调查委员会”(Committee for the Survey of Chemistry),以发现那些因为缺少资金而陷入困境的化学基础科研项目,并帮助它们获得资助。

1965年,ACS又成立了“化学与公众事务委员会”,专门负责在美国国会和其他**职能部门宣传ACS的观点。此外,从1965年起,ACS对需要在化学方面进行训练的会员开设了约50门短期课程,开启了ACS参与公众教育的源头。

在经济不景气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如此巨大的投入也造成了ACS一定的财政困难。广告收入从1965年的443万美元一路下降至1974年的241万美元。

ACS不得不重新作出调整:降低出版物的容量已减少开销,并不断提升会费标准:1965年是每人每年16美元,1970年涨到25美元,1972年28美元,到了1976年竟涨到35美元。从经济条件逐渐恢复的会员中筹措资金是个很有效的做法。

至1976年,ACS会员人数为110820,与1969年开始下滑前的116816基本持平。

在这个年代,提高会费仍然能留住会员,不得不归功于一个为会员谋利益的活动。经济的下滑使得失业率明显上升,在化学方面更是如此。1967年,空余的职位和求职者的比例为1.56:1,到了1969年就猛降至0.58:1。

在会员们的要求下,ACS开始帮助失业的会员们找工作,每时每刻都同时有20名会员受到帮助。同时,建立就业指导机制,向求职者提供相关的信息。这种机制发展到1975年,ACS已经成功地建立了一套标准,对雇主和雇员进行约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美国化学会

执行标准是什么意思

执行标准意思是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执行标准是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标准不仅仅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更是法律的要求,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也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执行标准的特点

产品执行标准是国家规定的工业品必须执行或者推荐执行的标准。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等,有的产品必须执行某种标准,有的产品可选择执行某种标准。无论是强制的还是选择的,只要一个企业声明其产品所执行的标准。

那么产品就必须接受标准的约束,所以商品上的执行标准可以是企业自行选择的,行政机关只能审查企业的产品是否执行合法的标准,并不证明企业的产品一定执行了该标准,但在产品检验时,应选择企业声明的执行标准。

化学工业技术标准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化工标准化工作的计划管理,根据《化学工业产品技术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化学工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是化学工业科研计划的组成部分,由化学工业部科技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化学工业部批准后下达或上报。第三条 凡经批准下达的化学工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调整。计划中规定的进度、质量、数量等指标是考核各分工承担任务单位是否全面完成科研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第四条 制定标准需要进行试验研究,对所需经费较大的项目,应纳入各部门科研试验计划,做好统筹安排工作。第五条 化工标准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化学工业产品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化学工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及化工生产发展规划、计划。
  (三)化工标准规划和化工标准体系表。
  (四)跨年度的计划项目和调整后能够转入到本年度计划的项目。
  (五)上级机关及生产、科研、使用、外贸等部门和单位急需制订标准的项目。第六条 编制计划的程序:
  (一)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每年七月份提出编制下年度化工标准计划的原则和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编制化工标准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并下达文件通知各化工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简称技术归口单位)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标委会秘书处)。
  (二)技术归口单位或标委会秘书处根据编制标准计划的原则和要求,在做好项目协调和征求化学工业部有关生产司局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九月份以前提出本专业范围内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下年度计划或规划的建议。
  (三)各承担或提出标准项目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一式二份(附件一),技术归口单位或标委会秘书处必须认真填写《标准项目计划表》一式二份(附件二)和建议计划简要说明,经技术归口单位领导或标委会主任委员同意后上报化学工业部科技司。
  (四)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化学工业需要,汇总各专业提出的化学标准规划、计划建议,进行全面协调,综合平衡,提出化学工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草案,送有关司局征求意见后报部长审批。第七条 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
  (一)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为两年,难度大和综合项目可适当延长时间,修订项目周期一般为一年,难度大的项目可安排两年;
  (二)所列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应先征求化学工业部有关生产司局的意见,统一意见后再报化学工业部科技司;
  (三)标准项目计划按附表填写下列内容,包括:标准项目名称、标准级别(国际或行标)、标准类别(产品、方法、基础等),制订或修订(注明修订标准号),标准项目起止年限、拟采用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名称和编号,标准项目的承办单位、起草单位和参加单位,提出此项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等。
  (四)各技术归口单位或标委会秘书处要配备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专职标准化人员承担标准计划的有关工作,凡不按时间和要求上报的计划、不予列项。第八条 计划的下达和执行:
  (一)化学工业部每年二月中旬下达轻工标准计划,由主办单位和标委会秘书处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组织参加制定标准的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地开展工作。
  (二)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每年一季度召开计划工作会议,落实实施计划,并与技术归口单位或标委会秘书处签订项目承包合同(附件三)。项目承包合同一式两份由技术归口单位或标委会秘书处签字盖章后于四月底报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标准处,经审核同意后于五月底将合同一份返回技术归口单位或标委会秘书处。第九条 调整计划的原则和程序
  (一)调整原则
  (1)标准在制订过程中,若出现事先预料不到的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缓计划完成期限,如果标准制订周期已达三年的项目,一般不予调整报批时间;
  (2)若原订项目已失去制定意义,可申请撤销;
  (3)已经调整过的项目,一般不允许进行第二次调整;
  (4)除确有特殊原因或根据上级指示,需要立即开展标准制定工作的项目可以申请增补计划外,一般不予增补;
  (5)若需调整标准所属级别(国、行标)必须向化学工业部科技司办理申请批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随意调整标准级别。
  (二)调整程序
  (1)凡符合上述调整原则的标准项目,由技术归口单位或标委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送化学工业部科技司标准处,申请报告应明确提出调整的理由、依据和内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任何标准会议纪要,均不能代替申请列项或调整报告;
  (2)调整计划的申请报告,需在每年六月底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3)化学工业部科技司负责统一办理计划调整手续。国家标准的计划调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准,行业标准的计划调整由化学工业部核准。凡申请调整计划报告未经批准时,必须按原计划进行工作。

化工部关于化学矿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一、化学矿山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应根据任务分设若干检验室,负责具体检验业务。二、检验室的负责人应由从事检验工作三年以上技术干部或从事检验工作五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技术工人担任。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三、检验室应制定以下几项必要的基本规定,并认真执行。
  1.检验工作制度,包括检验业务范围,受检产品目录及检验项目、检验周期、检验规程等。
  2.各类检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3.检验样品的抽取、收办、保管和处理制度。
  4.检验用化学药品、试剂、标准溶液、标准样品、基准物质的领用、保管制度。
  5.仪器、设备、器具的验收、使用、维修和计量标准等管理制度。
  6.检验报告管理制度,包括分析检验的原始记录、台帐的报表、计算数据的处理、复核、审定,检验报告的填写、报出等。
  7.产品的技术标准及文件、资料的使用、保管和建档管理。
  8.安全、卫生、保密制度。四、检验室必须具有被检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现行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五、检验室应具备的检测手段
  1.应有被检产品、被检项目所必需的装置、仪器、设备、量具、容器、用具、工具、工作台等检测手段,其性能、精度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准确可靠。
  2.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标准样品、标准溶液及化学药品等要有专人管理,由指定的操作人员使用。
  3.仪器设备要有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技术档案中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验收调试记录,操作使用记录,故障维修记录,量值校准记录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4.计量仪器、器具应按规定周期由法定计量机构进行校验,玻璃容量器皿应定期标定,其校正值应计入检验结果。六、检验室应具备的工作环境
  1.检验室的建筑结构、面积、墙面、地面和照明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有必要的安全、卫生、生活设施,以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便于操作。
  2.检验室应与生产车间分开或采用隔离措施,以防止烟雾、粉尘、振动、噪音和电磁辐射等对检验工作的干扰。
  3.根据检验标准和仪器设备的技术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检验室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符合检验测试要求。
  4.检验人员进入检验室之前要更换检验服和工作鞋,去现场取样时,应换工作服。
  5.检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与检验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检验室,检验室内不准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第七条 对检验人员的数量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必须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对现有检验人员应抓紧组织培训,要抽调年富力强、有文化、有经验的同志充实检验队伍。企业的主要质检人员的文化、专业水平经过技术培训后要达到中专以上。检验人员经化学矿监测中心或各省化工厅(局)组织技术认证之后,发给操作合格证。无证人员不能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第八条 全体监督检验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实事求是。第九条 企业不准将质量指标包给监督机构。对其人员的考核奖惩要依据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除其科技人员的待遇与其它部门科技人员相同、检验工人与工作条件相近的生产人员相当外,不得与企业产品质量指标直接挂钩。第三章 管理第十条 化学矿生产企业要保证其监验机构在排除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行使职权,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质量情况。凡对检验工作进行干扰,对检验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企业监督机构要建立并执行各项保证检验质量的规章制度。第十二条 企业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关,切实做到“**准”。
  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矿和销售;
  2.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投料;
  3.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
  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监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
  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
  对于违背这“**准”的企业要坚决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达不到标准规定等级的,但仍有使用价值的“处理品”,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低价销售,但必须标以显著的“处理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