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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属于什么用地?

屠宰场属于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屠宰场属于什么用地?

工业用地分类

1、一类工业工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包括以产业研发、中试为主兼具小规模生产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2、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3、三类工业用地

对寓居和公共设备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在规划图纸中用字母M3表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屠宰场是干啥的?小型养殖场把猪拉到屠宰场之后,(猪肉是咋样进入市场的?)屠宰场和养殖场之间的关系

通常生猪都是屠户(或猪肉销售商、生猪批发商)自己去养殖场购买,然后再拉到屠宰场进行宰杀。一般情况下养殖场为民营性质,屠宰场是受**监管的单位,两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现在生猪屠宰场都是怎么给猪拔毛的?是设备还是手工?

现在的屠宰场都是用专业的屠宰设备给猪刨毛的,青岛正雨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就是做这种设备的

大型养猪场如何销售

现在的猪市场基本上分为三块:一是**,二是苗猪,三是肥猪。**的销售相对比价复杂,如果规模较大可以利用业务员跑市场的方式销售;苗猪和肥猪的销售:初期需要所谓的“猪经济”,也就是帮助养猪场和屠宰场联系销路和猪源的人。这些人到处都有,在你猪场投产后就会有人主动联系你,不用去找他们。在你的猪场通过猪经济掌握的一定的销售资源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和这些屠宰场联系销售了。猪场一般不会直接送猪到屠宰场或者自己屠宰送肉到超市,前者由于生猪运输过程中会有很多麻烦事(例如:应激死亡、安全检疫、运输损耗等),这些事养猪场无法承担的,后者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也就是犯法。所以,猪场的生猪销售主要是靠猪经济和屠宰场上门收购两个渠道。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第三章 屠宰与检验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屠宰生猪,宰前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实施淋浴、致昏、放血、脱毛或者剥皮、开膛净腔(整理副产品)、劈半、整修等基本工艺流程。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实施人道屠宰。 肉品品质检验应当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同步检验应当设置同步检验装置或者采用头、胴体与内脏统一编号对照方法进行。肉品品质检验的具体部位和方法,按照《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和其他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活猪进厂(场)时间、数量、产地、供货者、屠宰与检验信息及出厂时间、品种、数量和流向。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二年。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生产的产品不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召回的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该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歇业、停业超过30天的,应当提前10天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超过180天的,商务主管部门应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对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不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本办法所称的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包括:(一)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证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等级标识;(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四)无害化处理印章;(五)商务部规定设置的其他证、章、标志牌; 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使用;颁发本行政区域内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作、管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报告生猪屠宰管理情况,争取当地**及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执法等所需经费,确保生猪屠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发生大规模私屠滥宰、注水、**抗法等重大问题时,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本级**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二)运输肉品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本办法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的;(二)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未及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章、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为保证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生猪产品供应,确需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照《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管理办法。依照《条例》设置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地区,不得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的生猪产品,仅限供应本地市场。 《条例》施行前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8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申请换发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 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屠宰技术、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上岗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南京**竹镇附近有鸡屠宰厂吗?你好

你好,南京**竹镇附近是有屠宰场的。因为那个屠宰厂比较大所以鸡鸭羊牛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