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梁夕双 给各位分享法治有哪些保障作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关于救济途径权利保障的重要意义?(关于救济途径权利保障的重要作用)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关于救济途径权利保障的重要意义?
“无救济则无权利”,这句著名的法谚强调了救济手段的存在对保障权利的重要意义。即使法律对公民权利与自由规定得再完备、列举得再全面,如果权利和自由在受到侵犯之后无法及时获得有效救济的话,那么这些法律上的权利和自由都将成为一纸空文。以财产权为例,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侵犯个人的财产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个人财产权又从何谈起呢?一、救济途径的存在对权利保障的重要作用救济是指对权利侵害行为加以阻止、矫正、责令赔偿的行为,是一种赋予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当事人诉诸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的权利。救济途径的存在对权利的保障具有重大意义,没有救济,权利也无从谈起。(一)救济是实现权利有效保护的必然要求现代法治社会中,对公民权利的保护需要满足“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完整性要求对权利保护必须有一定的广度,即应尽可能的将涉及公民重大利益的权利纳入保护范围。有效性则要求权利保护能落到实处,而非仅停留在纸面上。如果不存在救济制度,公民权利就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关于公民权利的相关规定也就如同猛虎失去了牙齿。即使相关规定十分完整,也不能满足权利保护的有效性要求。(二)救济是对个**利的受损补救一个人的权利往往意味着他人要为此承担义务,这种义务既包含着不予干涉的消极义务,也包含着主动履行的积极义务。无论是哪种义务,都可能因为义务人的不配合或故意侵害导致权利的落空。而权利的存在对于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当个人的权利被否定或受到损害时,应当能通过一个权威的公共裁判机构获得救济,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私力性质的救济,从而使权利得以恢复或者损失得以弥补。(三)救济途径的存在保障了个人的主体**性个人之所以可以拥有主体的**性,就在于他拥有一系列权利,拥有自主决定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并因此获益的自由。只有个**利完整,个人的主体性和完整性才有保障。因此,对个**利的侵害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个人人格**的破坏。启蒙思想家霍尔**曾经说过:“大自然允许一切受打击、受**和权利受侵犯的人采取任何措施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保护自己的权利、积极寻求救济是每一个人的内在需求,是保持个人**的重要途径。救济手段的采取在恢复权利的同时,也是对个人的**价值及完整性的恢复。二、人类社会从以自力救济为主走向以公力救济为主的发展过程救济手段对个**利以及个人生存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它绝非是现代法治社会独有的产物,早在人类社会早期就已经存在个人对自身利益的救济,人类社会经历了一个由以自力救济为主到以公力救济为主的发展过程。(一)人类社会早期的私力救济在人类的早期历史中,权利救济的方式主要是同态复仇式的“私力救济”,主要表现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私力救济缺乏制度性保障,很难保障冲突解决的公正。冲突各方人数的多寡以及**的强弱成为解决冲突的标准。弱者想要保护自己的权利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而结果往往是弱者仍因为**上的弱势而无法救济自己的权利。通过私力救济很难保障权利实现,也很难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二)走向以公力救济为主的救济模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法治观念的进步,“公力救济”逐渐取代“私力救济”成为历史发展的方向。法律程序而非私人**成为解决矛盾冲突的最主要手段。人们在发生纠纷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公共权力尤其是司法权力的保护,这使得纠纷的解决在一种有序、安全且文明的氛围中展开。同时,这样使得个人的权利能够有一种稳定、有效的救济途径,个**利的救济也因此具有了可预期性。三、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救济的规定无救济则无权利,这意味着公民必须拥有在权利受损时寻求救济的权利,只有这样个**利方有保障。正是认识到救济的获得对公民权利的重要意义,我国宪法也对公民的权利救济权作出了规定。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四、我国目前存在的权利救济途径虽然我国宪法目前仅对司法救济以及行政救济作出了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只存在这两种权利救济途径。我国存在以司法救济为核心的多种救济途径。(一)司法救济公民可以通过行使诉讼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司法救济一般由人民法院主导并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实现。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终局性地位。申请国家赔偿也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行政救济公民可以通过行使听证、复议等权利,要求国家行政机关以行政裁决的形式对权利进行救济。例如公民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复议申请。公民或其他主体由于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国家权力而导致的自己权利的损害,有权请求国家补偿。(三)**救济与社会救济**救济主要是指公民依法以**、**、结社、**等方式要求或实现合法权利的救济途径。社会救济主要是公民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民商事仲裁等渠道对受到损害的权利施以救济,其特点是第三方参与、当事人自愿以及程序便捷。社会救济途径的发展对于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具有重大意义,在我国的权利救济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四)自力救济自力救济是指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实施的救济行为。如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民事法律中侵权人与被侵权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与赔偿协议等。同时必须要注意的是,在现代法治国家中,自力救济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一定的限度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显著成果的法治保障是八二宪法吗?
是的。 八二宪法与改革开放相伴而生,是我国立法史上第一部公开表决结果的法律,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出健全和完善社会**法制的步伐。在八二宪法的原则和精神指引下,我国社会**法制建设掀开新一页,进入一个新阶段。
法治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1.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委和**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需要建立健全社会自治体系,使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在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法治事业的进程,在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上以及帮助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方面有更多的作为。3.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制度,扩大**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4.健全依法**和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
宪法是保障什么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是指保障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国家权利组织与活动程序的国家根本法。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