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端木双冬 给各位分享新兴城镇化考核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城市化水平的量化指标是什么?(城市化衡量指标)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城市化水平的量化指标是什么?

我国对“城市化”的定义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进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完善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标准》),城市化的量化指标各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主要指标:
1、经济总量与结构指标,包括人均增加值和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农村增加值中所占比重、城乡收入比。
  2、社会发展指标,包括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在从业人员总数中所占比重、千人拥有医生、养老保险覆盖率、合作医疗覆盖率。
  3、人口素质指标:包括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4、人民生活指标:包括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家用电脑普及率。
  5、基础设施指标:包括人均年电力消耗量、清洁能源普及率、卫生厕所覆盖率、公路密度。

城市化水平指标标准是什么?

城市化水平的量化指标是什么?

  我国对“城市化”的定义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进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完善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标准》),城市化的量化指标各国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主要指标:
1、经济总量与结构指标,包括人均增加值和二、三产业增加值在农村增加值中所占比重、城乡收入比。
  2、社会发展指标,包括城镇人口所占比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在从业人员总数中所占比重、千人拥有医生、养老保险覆盖率、合作医疗覆盖率。
  3、人口素质指标:包括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4、人民生活指标:包括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家用电脑普及率。
  5、基础设施指标:包括人均年电力消耗量、清洁能源普及率、卫生厕所覆盖率、公路密度。

城市化率和哪些指标,能代表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吗?

城市化率(也叫城镇化率)是城市化的度量指标,一般采用人口统计学指标,即城镇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的比重。根据联合国的估测,世界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86%,我国的城市化率在2050年将达到71.2%。

城市化的指标可以代表一个城市的总体发展水平,也能够直接用它来评测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力如何。除了城市化率,还有工业化成果,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和环境情况来综合考量。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城镇化对中国人口的影响

80年代以来,从不同学科研究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①的成果迅速涌现。作为经济和社会双重转型条件下的重大现实问题,中国近年来的快速城市化以及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的迁移和流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整合等多方面正在并将继续产生深远影响,由此也决定了当代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问题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人口和发展研究方面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

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研究在最近20年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但在理论建构和研究方法等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不成熟的色彩。在经过早期以数量型为主的迅速发展后,现在是对人口迁移和城市化研究本身进行回顾与总结的时候了。本文将对1978至1998年中国(**)中文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专题研究当代中国人口迁移和城市化问题的资料进行回顾和总结,资料来源主要依据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人口学》专题②,根据标题中的关键词进行检索,另外也补充了一些《人口学》专题中没有收录的论文,由于迁移研究、特别是城市化研究散布于众多学科,以及检索手段的不完备,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指正。

一、关于人口迁移研究的简要回顾

从7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人口科学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由宏观背景和政策需要等因素所决定,早期人口研究的重点集中在人口再生产方面,有关人口迁移和流动的研究很少见,只有一些介绍国外人口迁移状况和政策的资料零星散布于各类期刊。

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口迁移特别是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迁移调配纳入了国家计划之中,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口自由流动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关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的研究几乎是空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改革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显化及其转移问题开始成为一个研究热点,并逐步向相关问题和学科扩展,形成跨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研究的格局。城市流动人口的剧增强化了**部门和科研机构对人口流动问题的关注,从80年代中期起,我国东中部若干特大城市都相继开展了流动人口调查。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首次全面调查了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为迁移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资料支持。进入90年代以来,政策研究部门和学术研究机构继续对80年代后期开始对社会形成强烈冲击的“民工潮”展开了较为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其研究方法和主要成果带有浓厚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特色。

仇为之(1981)发表的“对建国以来人口迁移的初步研究”,是可检索到首篇对当代中国人口迁移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论文。从1981到1983年,检索到的迁移和流动研究论文仅有5项。从1984年开始,迁移和流动研究开始迅速发展:1984年检索到11篇论文,1985年为22篇,1988年成为迁移和流动研究的一个**,有41篇论文。1995年形成一个新**,论文达到65篇。由此大致形成三个阶段:1981至1987年为起步阶段,这一阶段迁移和流动方面的资料极其缺乏,研究理论和方法也很薄弱,因此,论文主要是一般性分析或小规模的调查,但这一阶段为后期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专著方面,田方等(1986)主编的《中国人口迁移》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后至80年代中期的主要迁移活动,包括边疆地区的开发型移民、水库移民、自流人口问题等。胡焕庸等(1984)编著的《中国人口地理》和孙敬之(1987)主编的《中国人口》丛书,都有专门章节讨论人口迁移,为之后的人口迁移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和资料基础。李德滨(1987)的《黑龙江移民概要》总结和分析了解放后至80年代初自发或组织迁入黑龙江的移民,也具有重要价值。1988到1995年为人口迁移研究大发展阶段,研究成果迅速涌现,初步确定人口迁移和流动研究的框架地位。这一阶段的大发展,除了学科发展的自身要求外,还有几方面的有利因素:一方面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人口的流动性大大加强,要求学术界对此问题开展专门研究;另一方面资料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主要如《中国人口》丛书,户籍迁移统计资料的整理和发布,中国社科院人口所主持的“74城镇迁移调查”,若干特大城市“流动人口调查”,以及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都为迁移研究打下良好基础(庄亚儿1995)。综合利用相关资料进行的研究如李梦白等(1991)对大城市流动人口状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总结和分析;杨云彦(1994)主要利用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抽样数据对人口迁移状况作了较详实的分析;彭勋等(1992)从理论上探讨了人口迁移的学科体系。1996年以来是人口迁移研究开始走向深入的阶段,研究成果在数量上的扩张已经明显缓慢,而在研究方法的创新、国外研究方法的引入,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从研究内容上看,其覆盖的内容广泛。其中,主要可分为三大组成部分:第一部分为对迁移进行综合性研究的论文,约占总数的37%,包括全国或地区性人口迁移的状况、过程、流向及其结构特征,迁移的一般理论与方法等内容;第二部分为对人口流动、暂住人口、“民工潮”等课题进行研究的成果,这一部分数量最多,约占总数的47%,其中相当部分是对流动人口管理、包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提出的设想和建议等;第三部分为专题研究,包括环境移民、开发移民、水库移民、婚姻迁移、跨国迁移和流动等,这一部分约占16%.

二、迁移研究的主要进展

经过近20年的研究和探讨,我们基本上弄清了建国以来人口迁移和流动的过程、基本特征以及主要的机制等。对迁移所产生的复杂的社会经济效应开始较深入的探讨,在引入并改进国外研究理论和分析方法方面有初步的尝试。对迁移和流动的管理和战略进行了较广泛的探讨,其主要进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1.人口迁移和流动的基本状况: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人口迁移对经济发展、人口分布起着重要影响。但长期以来,我们对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一直缺乏清晰的认识。由于缺乏直接的资料,对一些情况只能根据间接的推算来判断,特别在早期的研究中更是如此。仇为之(1981)根据各省、区1949至1979年人口增长速度和比重的变化,考察了建国以来至70年代末的迁移状况,总结了省际迁移的两种方式,即组织移民和自发迁移,认为主要的迁出区有3个,即黄河、长江下游地区、四川与湖南。文中还首次绘出迁移流向(示意)图。在当时资料极其缺乏的情况下,该文较准确地刻划了中国人口迁移的状况,殊属不易。魏津生(1984)、张庆五(1988)对中国人口迁移的概念界定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了“迁移”和“流动”的定义问题。魏津生将迁移定义为“发生在国内不同省区或县(市、市辖区)之间的各类改变户口登记常住地的人口移动以及发生在各经济类型地区之间的和各自然类型地区之间的具有人口学意义的改变户口登记常住地的人口移动”。这种划分在其后我国迁移与流动的统计、调查及研究中被较普遍采用。马侠(1987)利用户籍迁移统计资料,首次通过数据反映了1954至1984年的迁移状况,是总量研究方面的一个重大进展,但该文所用1966至1968年的数据是不完整的(杨云彦1994)。杨云彦(1992)利用1987年1%人口抽样资料和1990年普查资料推算了改革开放以来迁移规模的变化,认为改革开放后迁移流向、机制及类型都发生了重大逆转。

但时至今日,关于人口迁移和流动的研究,仍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混乱,这种混乱首先反映在人口迁移流动的概念界定和统计口径上,如把人口迁移仅仅局限于完成了户口迁移的那一部分人,而将没有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所有移动人口全部称之为“流动人口”;把城镇功能性的短期驻留或过境人口与就业型、定居性的常住人口也统称为“流动人口”等等。由于界定上的混乱,导致调查和统计工作的困难,一方面取得了有关人口和劳动力流动的深入细致的资料,另一方面却连最基本的总量指标至今都无法确定。虽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些资料,但这些资料的质量不高、口径不一,往往不具备可比性,无法由其整理出连续资料。**部门公布的有关人口迁移的资料,不仅存在统计质量上的问题,而且其覆盖面有限,它所包括的只是有户口迁移的那部分人口,其占总人口的比重甚至呈下降趋势,这和80年代以来我国人口流动性大大提高的现实是不相符的(于蜀等1998)。关于暂住人口,**部门公布的城镇暂住人口数字统计口径过宽,而且漏报现象比较严重。各次普查和全国性的抽样调查得到的多是存量指标,口径也多有变化,影响到资料的可比性。

2.流动人口与“民工潮”:一般来说,流动人口特指那些临时性的人口移动,而在目前情况下,通常使用的“流动

人口“概念包括了所有没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口移动,无论这种移动是短暂的或长期的。资料表明,目前急剧增加的人口流动实际上包含着两种主要的类型:一种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增加的城市功能型流动人口,他们在城市滞留的时间一般较短,这类流动人口的流向由城市功能、城市辐射范围所决定,时间和空间分布相对平衡;另一类就是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的劳动力,这类”流动人口“规模大,在城市滞留时间长,且流向相对集中,因而产生的社会震荡也更大。后者通常依其户口登记状况被称之为”暂住人口“或”外来人口“,由于这一特殊群体符合人口学研究中人口迁移的基本特征,于是他们也被看作一种特殊形式的迁移,即相对于”计划迁移“而言的”非正式迁移“,其与计划内迁移的不同主要通过户口登记状况的差异反映出来。由于户口至今仍然在城市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非正式迁移“人口无法享受和城镇”正式“居民同等取得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机会和权力,于是形成不同户口状况的移民在就业机会、行业和职业流向、福利与社会保障等多方面迥然各异的移民群体(杨云彦1996)。

“非正式迁移”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存在。李德滨(1983)探讨了计划经济时期向黑龙江的自流人口问题。陈郁(1984)首次利用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对“人户分离”①的状况进行了研究,郑桂珍(1985)首次对上海市1984年时点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估计流动人口规模为70万。之后有关城镇流动人口的调查分析和文章急速涌现,李梦白等(1991)对此有全面的总结,陈贤寿等(1996)指出近年来流动人口“移民化”、“家庭化”的趋势。

进入90年代以来,有关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即“民工潮”问题,成为研究的热点。这些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角度出发,研究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暂住人口”问题;一是从跨区域流动角度出发,研究“外来劳动力”或“民工潮”问题(**政研室1994)。这方面的研究,已从早期关注的流向、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行业分布、职业状况、婚姻、家庭等一些静态的人口学特征,逐步深入到流动的过程、在流入地的收入与消费状况、行为方式的变化、社会冲突与整合等社会经济动态特性(韩晓耘1995),以及劳动力外流对流出地的资金、信息、技术回馈,乃至对流出地的社会经济影响(秦德文1994)。

3.迁移选择性、迁移模式与机制:移民和非移民之间一般存在规律性或普遍性的结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认为是迁

移对移民进行“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迁移的选择性。境外曾有学者对中国计划经济环境下的迁移是否存在选择性提出置疑。事实上,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选择性可能更加突出,但选择机制会有所不同。由于中国长期坚持控制城镇人口增长和控制非农业人口增长的政策,国家对迁入农村、包括城镇郊区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在政策上基本不予限制,因而比较容易落户并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对迁入城镇的人口实行严格的选择,将迁移权优先给与城市经济发展急需的专门人才和技术人员。在迁移途径上,主要是计划内的干部调配,高等院校招生和分配。因此,计划迁移政策在迁移人口的来源、结构和去向上都表现出明显的选择性,计划内迁移的主要是高文化程度的专门人才和国家干部,流入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和高层次的服务业,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或技术性职业等。在所有的迁移选择性中,在年龄上存在最为普遍的选择性。在一般情况下,青年人有着明显的迁移倾向,迁移人口明显集中于15~35岁年龄区间内。早在80年代初,有关调查即证实了这一现象。吉平(1983)调查发现迁入北京市的人口中有74%是在劳动年龄段内迁入北京的,其中绝大部分在30岁以下。李豫等(1984)发现1980~1982年间北京市迁出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达93.2%.迁移对性别的选择性是随迁移的性质而变化,某些类型的迁移对性别的选择性很明显,如婚姻迁移受历史、传统等多方面影响,婚姻迁移以女性占绝大多数。根据1987年全国1%抽样调查的情况,在婚姻迁移中女性占93.3%,性别比低至7.2,基本是女性一统天下。正是这类迁移在性别构成上的高度选择性,使不平衡的婚姻迁移有可能对迁入、迁出地产生深远影响(杨云彦,1994)。移民文化程度与迁移的关系,也是迁移选择性中的重要方面。从中国的情况来看,移民平均文化程度一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中国高等院校的招生、分配,干部调配等计划迁移密切相关,但在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发现相反的情况(赵耀辉1997)。

王桂新(1993)、刘启明(1992)、丁金宏(1994)等对省际迁移的空间模式进行了探讨,其**别讨论了距离在迁移流向中的重要作用;严善平(1998)用地区间迁移模型检验了省际迁移中迁移存量、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研究运用西方经济学分析方法对劳动力流动的机制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蔡方1997)。

4.关于迁移效应:人口移动以其所具有的空间上的不平衡性和结构上的选择性对迁入、迁出地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人口移动直接改变了迁入地和迁出地的人口总量,并通过转移生育间接影响两地的人口数量对比;其次,人口移动所可能引起的生育行为变化将改变两地的人口再生产模式;由此,人口的分布状况以及发展模式都将发生变化;另外,人口移动将改变两地的人口结构。人口移动导致的人口空间结构变化有两种情况:集聚性的迁移将会强化人口分布的不均衡状况,而扩散性迁移则使人口分布趋于平均。人口和劳动力的区域流动还可对地区差距产生影响(蔡方1998)。

人口移动对生态环境也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在生态脆弱地区,人口的入迁可能会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特别是在农业移民中对环境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但也有少量因人口入迁后对生态环境加以科学治理而使其得到改善的情况。

人口移动的社会效应是一个受到特别关注的课题。人口移动在实现均衡的过程中不断地打破旧有的平衡,从而引发了多层面的摩擦。这一社会整合过程从长远看有利于增强社会的活力,从短期看则有可能带来社会问题,如文化冲突、犯罪等。移民行为调整是人口移动社会效应微观方面的重要内容。从一种文化背景和特定社区流入另一种行为方式和文化氛围中的移民,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差异迫使移民在冲突中进行着调整,同时他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也可能影响迁入地的土著居民。移民通过多种文化的相互交流融合,形成富有生机的移民文化,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可能导致社会冲突。一般来看,处于少数地位或带有落后的文化背景的移民更有可能采取调整自身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途径主动或被动地适应迁入区的生活方式而被同化。在移民占多数地位的情况下,可能会将自己的文化强加给迁入区。在迁入地,土著居民对具有相对先进文化背景的移民可能采取较为友好或是倾慕的态度,而对由落后文化区迁入的移民多采取歧视甚至敌视的态度。在这方面较受关注的是对女性婚育行为变化的研究(林富德等1998),这些研究若能结合与迁出地的对比将更有价值。

当前,“外来人口”对流入地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既是一个复杂的学术问题,又是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由于担心“外来人口”影响本地就业,一些地区特别是特大城市纷纷**了干预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法规。丁金宏(1995)、赵敏(1995)等分析了外来人口就业及其对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其结论认为外来劳动力对本地就业的影响是有限的。陈浩(1996)探讨了劳动力外流对农村发展的正面与负面影响。

5.关于政策与评价:《人口研究》编辑部组织了专题讨论外来人口问题(该刊1997)。从整体上看,学术界和社会

对流动人口的态度,已经由比较排斥走向比较宽容。对外来人口的管理问题,刘世定(1995)对**行为进行了详细的实证分析。对与迁移相关的政策评价,主要集中在移民、户籍管理制度与城镇化政策方面。

在开发性移民与环境移民方面,建国后中国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移民、环境移民及水库移民。向边远地区移民的主张一直占主流地位。如仇为之(1981)文中即提出应继续向西部移民,王勋(1984)更提出具体规模。但向西北移民的主张受到来自人口地理学界的批评(原华荣1985),其中关于水资源约束的证据是最有说服力的。有关评价西北组织移民也间接支持了这些批评(陈伯敏等1988)。80年代后期,有关向西北移民的关注被环境移民所取代(解书森等1988;张善余1995;***1995)。水库移民作为一类重要的组织移民,也一直为有关研究所重视(张思平1983)。尤其是三峡工程移民更是倍受关注(朱农1995)。1998年长江中下游流域的特大洪水,对移民安置提出了新的课题。

关于所谓“外来人口”的地位和作用问题:这方面需要在理论和实证研究上取得进一步的突破,如外来人口的法律地位问题。劳动者的平等劳动权力是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力,而对所谓“外来劳动力”的歧视性政策无疑侵犯了这种平等权力。“外来劳动力”字面本身就含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甚至是歧视性的。我们限制非本地户口劳动力的劳动和就业,其法理依据和理论解释是什么?目前对所谓“外来劳动力”的歧视性待遇既无足够的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其次,我们对劳动力市场的了解十分有限,外来劳动力对本地劳动力供给状况、工资、整体经济运行及新就业机会的创造,影响相当复杂。目前在歧视性的政策环境中,“外来劳动力”大多只能在城镇艰苦的条件下从事低收入和重体力的职业,其有限工资的一部分被作为补偿由**收取后返回用于城市职工的补贴①,城市(本地)劳动力则利用其有利的制度性地位“寻租”②。在这种制度安排中,即使“外来人口”干得再好也无望融入城市社区中。长期对城市的倾斜和保护政策,限制了农村人口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改善福利的机会。户口制度作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性已经十分强烈和明显。

三、中国城市化进程及其研究

相对于人口迁移问题,城市化问题更早受到关注。这主要是因为在人口科学被打入冷宫时,城市科学仍在艰难地生存,从而为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科学的迅速发展积累了基础。但是,对城市化问题的研究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一样,仍然历经曲折。

新中国城市化走过的40余年历程,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魏津1985):1949到1957年是城市化迅速、健康发展的一个时期。在这一时期,城乡之间和工农业之间的比例关系较为协调,城镇人口由5765万人增加为9949万人,年均增长率达7.1%,大大超过了这一时期总人口的增长速度,使其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0.6%上升到15.4%,从而显著缩短了中国同发展中国家乃至世界先进国家之间在城镇化水平上的差距。在这一阶段中,中国城市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农村人口的迁入,尽管当时城镇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平均高达3%,超过农村人口,但在城镇人口增长中只占44%,仍有56%的增长是由迁移取得的。

1958至1960年是城镇化**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建设上的急于求成和主观臆断,使中国工业和城镇化在脱离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超高速发展,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上升到19.7%.1961到1965年,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逆城市化阶段。随着国民经济的大调整,城镇人口被大批精减,前后共动员了约3000万人返回农村。到1965年底城镇人口已接近于1957年的水平,但随着总人口的增长,城镇人口比重反而降低了。这种逆城市化是对前一时期**发展所作的纠正。

1966至1977年,是城乡人口大对流的阶段。一方面,这一时期由于“文化大**”的开始,出现了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下放为特征的逆城市化运动,前后累计约有3000万城市知识青年、职工及其家属、**上有“问题”的人被强制性地迁往农村。另一方面,城镇企事业单位又大量从农村招收职工,而且由于管理上的混乱,使得很多农村人口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变成了城市人口,其总数累计亦达2000余万人。进出相抵后,城镇人口净迁出约500余万人。在工业建设方面,出于备战目的的“三线”建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宏观布局,但基建投资没有形成城镇对非农产业的吸收能力。这期间中国城镇人口增长极为缓慢,城市化水平甚至下降。

总的来看,中国城市化水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在同一工业化水平时的城市化水平,也低于目前在同一发展水平上的发展中国家。也就是说,与一般城市化水平相比,中国表现为“城市化不足”。

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剧烈波动,与我们在城市化上认识的波动密切相关。关于城市化在现代化过程中的作用这一问题,历来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城市化是发展带来的“病症”。长期以来,反城市化思想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但中国的反城市化思想同西方又有不同的地方,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辜胜阻,1991):

第一,消灭“三大差别”的思想。这一思想寄消灭城乡、工农和脑体劳动之间的差别的希望于抑制城市发展、实现所谓城乡一体化上,形成反城市化的主要依据。

第二,自然经济思想。由于对物质资料生产的狭隘理解,城市第三产业的职能被大大弱化,城市化无法促进。

第三,城市化阶级性的思想。有观点认为“工业化导致城市化是资本**社会的特有规律”,社会**国家实现工业化不必走资本**社会发展的老路,中国应进行没有城市化的工业化。

请问什么叫农村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这是近年来学者们比较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笔者以为,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共同发展。城镇化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信息化是城镇化的提升机和倍增器;城镇是信息化栖身之地,信息化是城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发动机。

一、城镇化与信息化的基本涵义

(一)城镇化的基本涵义

“城镇化”一词出现很显然要晚于“城市化”,这是中国学者创造的一个新词汇,很多学者主张使用“城镇化”一词。1991年,辜胜阻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使用并拓展了“城镇化”的概念,在后来的研究中,他力推中国的城镇化概念,并获得一批颇有见解、影响较广的研究成果。与城市化的概念一样,“城镇化”概念也是一片百家争鸣的景象,至今尚无统一的概念。不过,就数量看,对城镇化“概念”的论述要少于“城市化”。据粗略估计,近5年来,关于城镇化的概念,至少在20种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并符合中国西部地区现实的观点是城镇化是由农业人口占很**重的传统农业社会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文明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是衡量现代化过程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同时,它也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第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正式采用了“城镇化”一词。这是近50年来中国首次在最**方文件中使用“城镇化”。

笔者以为,所谓城镇化,就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城镇化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既是物质文明进步的体现,也是精神文明前进的动力。城镇化作为一种历史过程,不仅是一个城镇数量与规模扩大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城镇结构和功能转变的过程。这一历史过程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和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第二,城镇化是第二、三产业向城镇**发展的过程;第三,城镇化是地域性质和景观转化的过程;第四,城镇化包括城市文明、城市意识在内的城市生活方式的扩散和传播过程。概括起来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人的地理位置的转移和职业的改变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演变;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城镇人口和城市数量的增加、城镇规模的扩大以及城镇经济社会、现代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化过程和城乡空间社区结构的变迁过程。城镇化的本质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人口在空间上的转换;二是非农产业向城镇**;三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劳动力转移。对城镇化的特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这对进一步理解其本质特征是有益无害的。

从农村城镇化的角度而言,城镇化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时间特征,表现为过程和阶段的统一,以渐进为主;二是空间特征,表现为城镇结合,以镇为主;三是就业特征,表现为亦工亦农,非农为主;四是生活方式特征,表现为亦土亦“洋”,以“洋”为主,亦新亦旧,以新为主。从世界城镇化发展类型看可分为发达型城镇化与发展型城镇化,其特点是不一样的。包括重庆在内的中国西部均属发展型城镇化。发展型城镇化有6个特点:一是城镇化原始积累主要来自于农业;二是城镇化偏重于发展第三产业,而非发展第二产业即工业化;三是城镇化具有明显的二元结构;四是城镇化的动力机制主要是推力而非拉力;五是城镇化中城市贫民占有很**重。

(二)信息化的基本涵义

信息化、城镇化与工业化的概念一样,都是20世纪的产物。作为一个舶来品,信息化一词来自于日本的“Johoka”和英文中的“Informationization”,这两个词在目前被中国大多数人所接受,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新兴词汇。不过,在港台地区,信息化则被称为资讯化。

信息化一词在中国出现早于城镇化,但迟于工业化。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学者开始关注信息化问题并探讨了“信息化”概念的涵义:有的是从信息技术角度下定义,有的是从信息产业角度下定义,有的是从信息基础结构下定义,还有的是从经济的、社会的或过程的角度下定义。这些定义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都是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对信息化的概念及本质进行了概括。这里我们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界定信息化的概念。

(1)信息化的一般定义。所谓信息化,就是指由计算机和互联网生产工具的**所引起的工业经济转向信息经济的一种社会经济过程。它包括信息技术的产业化、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信息化、生产方式的信息化、生活方式的信息化等几个方面。信息化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所对应的是社会整体及各个领域的信息获取、处理、传递、存储、利用的能力和水平。这一定义表明,信息化是一个发展中的概念。

(2)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内涵。所谓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就是指通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体系内,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信息资源,推动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组织形式和人民生活方式**性转变的过程。包括国民经济信息化和社会化信息化两方面,具体内涵包括信息技术的运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组织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等。 1997年4月,中国第一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该次会议提出了国家信息化的定义及国家信息化体系的概念。所谓国家信息化,就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在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广泛利用信息资源,加速国家实现现代化的进程。这个定义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离不开信息化,信息化也要为四个现代化服务;二是国家要统一规划和统一组织信息化建设;三是各个领域要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四是信息化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国家信息化体系框架包括六个方面: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和产业、信息化人才队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将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归纳概括,可以求得信息化内容的一般理论模型,这个理论模型主要内容包括:核心层、支撑层与应用层三个方面。核心层是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支撑层包括信息化所需的人才队伍、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和信息化所需的各种规制环境;应用层包括应用实效、**导向、消费观念、用户需求、市场供应和价格定位等。

信息化概念及内容的复杂性、广博性,使得人们难以对其特征进行概括或归纳。但从最一般的意义而言,信息化具有六个方面的特征:一是知识含量高;二是技术多样性;三是业务综合性;四是行业合作性;五是市场竞争性;六是用户选择性;七是数字化;八是网络化;九是智能化;十是广泛渗透性;十一是虚拟化。此外,也有学者将信息化的特征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传输高速宽带化;二是网络互联普及化;三是服务系统综合化;四是系统人工智能化;五是管理法制规范化。

二、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相互关系

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关系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问题,而城镇化与信息化问题则是一个新问题,以致于在很多人还没有来得及思考时,她已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究竟有何关系?这是21世纪初经济学家首先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以为,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共同发展。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城镇化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信息化是城镇化的提升机和倍增器,也可以说,城镇是信息化栖身之地,信息化是城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的发动机。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现象上看,信息化是一种都市现象,城镇化是信息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历史地看,信息化的产生要明显晚于城镇化。按人类社会学家贝尔的社会发展理论,城镇化大约产生于18世纪中叶,而信息化则始于20世纪50年代。信息化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助互进的直接成果。城镇化是信息化的空间形式,信息化是城镇化的经济内容。无论是信息化技术,还是信息产业,都需要拥有一定的发展场所和活动空间,城镇化则能够为其提供足够的空间;城镇化从初期到中期再到后期,都需要信息化的支撑,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使城镇内部网络化、一体化。没有城镇化,信息化就失去了栖身之地,而离开了信息化,城镇化则永远摆脱不了孤立的境地。

其次,从作用上看,城镇化是信息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信息化是城镇化的提升机和倍增器。城镇化对信息化具有推动作用,而信息化对城镇化具有带动作用。一方面,城镇化能够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信息化在城镇里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城镇信息化;另一方面,信息化能够提升和整合城镇功能,改善城镇产业、就业结构,提高城镇居民素质,使城镇化在信息中升华,从而实现信息城镇化。

再次,从发展层次上看,信息化时代的城镇化是更高级的城镇化,产业布局出现了分散与集聚共存的新趋势。从分散化趋势来看,生产技术已经标准化和操作程序化的生产制造环节或产品是标准化、大批量的传统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从城市中心区向外扩散、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扩散的趋势。这种分散化趋势使许多经济活动人口向城市郊区迁移,这是许多学者认为后工业化社会城镇化会发生逆转的主要根据。信息化时代的集聚不同于工业化时代。造成信息时代集聚的原因有:第一,由于需要大量信息和彼此频繁接触、交流和联系的、以知识创新为基础的企业或企业内管理、控制和协调等职能和价值链环节逐渐向城市中心区集聚。第二,在信息时代,创新和速度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来源。于是,产业集聚地动力也从过去共享基础设施、节约运输成本等静态的集聚效益转向有利于技术和知识的创新、传播等动态的集聚经济效益上来。第三,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是产业集群,群中的企业能够获得范围经济收益。

此外,不同社会城市特征上看,信息社会城市的特征与工业化社会城市的特征有明显不同。在信息社会里,作为第四产业的信息产业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使城市功能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从工业制造中心、商务贸易中心转变为信息流动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信息社会的城市表现出与工业社会城市不同的特征(见11页表1)。

三、处理好城镇化与信息化的关系 城镇化与信息化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恰适地处理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善于运用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互动作用。设定这一前提的意义在于有助于从源头与根本上去把握城镇化与信息化协调发展的方向、原则与政策措施。

第一,恰适地处理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从理论上讲,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其协调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此,必须注意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而要做到恰当、适合,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要处理好城镇化滞后与信息化加速发展的关系。根据“十五”计划建议和“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既要发展城镇化,又要发展信息化,两者都很重要,两者都不可缺,由此呈现出齐头并进的态势。在这种并行发展的背景下,孰先孰后、孰轻孰重,就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但现实告诉我们,一方面,城镇化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中国城镇化滞后突出表现在:(1)滞后于工业化水平;(2)滞后于城乡结构的变动;(3)滞后于产业结构变动;(4)滞后于就业结构变动;(5)滞后于人均GNP水平。这种滞后性不仅制约了工业结构升级和工业化质量的提高,同时,还制约了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信息化又在加速发展,呈现出诱人的新前景。据权威部门统计,2000年,电子产品制造业增加值1379亿元,占GDP的比重从1995年的0.77%提高到1.54%,在40个工业部门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3.1%上升到8%,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1.9%,成为工业部门中规模最大、出口最多、效益最好、发展速度最快的第一大支柱产业。作为信息社会的龙头产业,信息产业的未来走向颇具前卫意义。加入WTO后,中国信息产业呈现出七大前景;(1)市场总体规模越来越大;(2)市场竞争日益激烈;(3)中国在未来几年里可能发展成为世界IT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4)未来整个产业的科技水平将会进一步提升;(5)信息家电及数字化产品大举进入百姓家庭;(6)通信和网络产品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7)产业规模将快速扩大。能否处理好城镇化滞后与信息化加速发展的关系,不仅直接关系到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快慢,更关系到信息化对城镇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的利弊。这就要求我们:(1)消解城镇化滞后的经济障碍,力促与信息化、工业化相协调;(2)以信息化加速城镇化的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对城镇化的推动力和拉动力;(3)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信息化超常规发展,从而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新兴技术支撑。

二是要处理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基础设施的关系。城市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都是城市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是既为生产又为人民生活提供一般条件的公共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信息基础设施所描述的则主要是信息高速公路,就是以现代通信和计算机技术为基础,建设一个以光缆作为干线的覆盖全国的智能通信网,以推动国家或地区经济与社会的高度信息化进程。中国城市基础设施虽然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整体上仍处在较低的水平:交通拥挤、居民居住条件差、环境噪声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犯罪率居高不下、天然气普及率和硬化道路比重低、污水废物处理设施缺乏等。这种低水平的落后状况,很显然不利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要建设、要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同样要建设、要发展。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强国家实力与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如何利用好、发挥好这一作用去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质量,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的课题。城市基础设施是信息基础设施的基础、前提和主要载体。有道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说明城市基础设施对信息基础设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理论的层面看,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没有一个良好的、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要想建设世界一流信息基础设施必定是困难重重,甚至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然而问题在于:信息技术**和席卷而来的信息化浪潮不允许中国在完成并建设好所有城市基础设施之后,再去大规模地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目前城镇化与信息化都要加快发展的“并行冲刺”态势下,我们要尽可能地兼顾二者:对大城市和沿海经济比较发的达地区,可以信息基础设施发展为主兼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中小城市和中西部地区,要在重点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同时适当地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在克服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难、技术难、创新难的情况下,尽快建立具有相当规模、面向未来、结构合理、高速宽带的中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CNII),为全面推进信息化和提升城镇化功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善于运用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互动作用。城镇化滞后已成为制约中国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的瓶颈,推进信息化必须加速城镇化进程。要高度重视城镇化的基础作用,避免忽视城镇化的片面的信息化。信息化是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城镇化与工业化互助互进的直接成果。城镇化对信息化具有推动作用,而信息化对城镇化具有带动作用。一方面,城镇化能够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信息化在城镇里发挥作用,从而实现城镇信息化;另一方面,信息化能够提升和整合城镇功能,改善城镇产业结构、就业结构,提高城镇居民素质,使城镇化在信息化中升华,从而实现信息城镇化。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城镇化与信息化之间的互动作用不是自发的,要靠我们推动。同时,也不是所有的互动作用都有利于经济发展,这需要我们去选择。对那些有碍经济发展的互动作用要注意消除和克服,要准确及时地把握它们之间互动作用,做到有理、有据、有节、有度,充分发挥对有助于经济发展的正相互动作用。值得引以重视的是,在信息时代的今天,由于信息化的作用,一方面城市作为地域经济中心的地位有所下降,地域中心的分布出现分散化和有限的均匀化;另一方面,城市体系的极化作用进一步加剧,由此表现出极化与分散化并存的新特征。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利用城镇化与信息化的互动作用,及时地调适城镇化发展战略,使信息化发展与城镇化发展尽可能达到互促互进的理想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