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项怀寒 给各位分享什么算功效挂钩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效挂钩计算(工效挂钩系数)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工效挂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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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效挂钩??

工效挂钩计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工资税前扣除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4]209号各**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3]28号)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完成了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的交接。根据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国务院国资委为有效行使出资者职责,需要加强对其监管企业薪酬制度的管理。同时,在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之前,工效挂钩办法仍然是计税工资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为协调好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和加强计税工资管理的关系,现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国有企业的计税工资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审核确定所监管企业的工效挂钩方案,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国资委监管企业要及时将经审核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二、各级主管税务机关对所管辖的上述企业,根据有关工效挂钩方案,要按“两个低于”原则认真对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进行事后监督检查。三、企业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不得超过根据经审核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提取的效益工资总额。企业在效益工资总额范围内实际发放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效益工资中用于建立工资储备部分只能在实际发放年度税前扣除;提取的效益工资改变用途的不得在税前扣除。2004年4月5日

红葡萄酒为什么具有养生保健作用?它里面的主要保健成分是什么?

氨基酸:有8种氨基酸是人体自身不能合成的,被称为人体“必需氨基酸”。葡萄酒含有这8种“必需氨基酸”。在红葡萄酒中,这8种氨基酸的含量与人体血液中的含量非常接近,经常适量饮用,可有效补充人体的需要。
矿物质:葡萄酒中含有的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如铁、锌、铜、锰、碘、铬等)和钙、镁、磷等,也都是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
其它:葡萄酒中还含有多种B族维生素以及维生素C和维生素P等人体所需的营养成份

葡萄酒的功效:
  葡萄酒中的原花色素,能够稳定构成各种膜的胶原纤维,降低血管壁的透性防止动脉硬化。另外,原花色素降低心肌梗塞死亡的危险
葡萄酒中含有白藜芦,是一种植物抗毒素,具有抑制血小板凝集作用,,可减少脑血栓
可以
预防肾结石,*腺癌。抑制脂肪的吸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工会经费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不一样怎么办呀?希望大家帮忙解决。在线等。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一致,说明不用进行纳税调整。
  账载金额就是你的会计账上的金额,税收金额就是按照税法规定的金额,因为有些事项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不一致,因此导致税收申报的时候税收金额与账载金额不一致,比如业务招待费,账上如果是100元,税法规定只能列支60%,而且不能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因此税务申报时只能列支60元,故账载金额为100元,税收金额就为60元,剩下的40元就需要在所得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工效挂钩的计算

工效挂钩企业基数的核定包括经济效益基数的核定和工资总额基数的核定以及浮动比例的确定。1、经济效益基数的核定。工效挂钩的经济效益指标以实现税利为主(外贸企业实行收汇美元工资含量与实现税利双挂钩办法),同时,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不同,选择实物(工作)量、业务量、销售收入、创汇额及劳动生产宰、工资利税率、资本利税率等综合经济效益指标作为复合挂钩指标,对文教企业还要考虑社会效益等特殊情况。亏损企业可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原则上以上年实提新增效益(下浮)工资相应的效益完成数为基础确定。2、工资总额基数的核定。工资总额基数,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的构成规定,原则上以本单位上年劳动工资年报数为基础,核减一次性补发上年工资、成建制划出职工工资以及各种不合理的工资性支出;核增上年增人、转正定级、成建制划人职工的翘尾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增减工资的因素后确定。已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其挂钩工资总额基数应以上年工效挂钩结算的实提工资总额为基数,加上上年翘尾工资进行确定。3、浮动比例的确定。已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确定的浮动比例不得随意调整。新挂钩企业,其浮动比例要用反映企业投入产出综合经济效益的总资产报酬串、资本收益率,社会贡献率等指标来调节。浮动比例一般为税利增长1%工资总额增长0.3%至0.8%。 新增效益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新增效益工资=[(当年实现税金+当年实现毛利润)/当年核定的税利基数-1]×当年核定的工资]额基数×浮动比例 毛实现利润=报表利润+(已进成本工资-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 当年应提挂钩工资总额=当年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新增效益工资 工效挂钩的结算应按核定的挂钩方案计提效益工资或下浮工资。企业新增效益工资应以增长利润为限,不得倒挂,更不得发生亏损(亏损企业应以不增加亏损为限)。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全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100% 工资总额增长幅度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情况下; 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上年提取工资总额×(经济效益增长幅度+1) 人均工资增长幅度=(全年提取的工资总额/本年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提取的工资总额÷上年平均职工人数)×100% 人均工资增长幅度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情况下: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上年人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1)×本年平均职工人数 如果同时出现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和人均工资增长幅度分别高于经济蚊益增长幅度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情况,则取两种情况下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工资总额之较小的为符合“两低于”原则的税前可扣除工资总额。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当年符合。“两低于”原则税前可扣除的工资总额,不高于实际发放数的,可在当年企亚所得税税前扣除;高于实际发放数的,超过实际发放数的部分,不得在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的,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将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与当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其当年税前实际扣除数。2,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高于实际发放数时,其当年税前实际扣除的工资总额为当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加当年发放以前年度工资储备基金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税前扣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