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蔡怀芹 给各位分享职业安全健康的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有哪些?(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有哪些)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1和ISO14001等标准规定的管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划时代的管理方法。GB/T28001-2001(OHSAS18001:1999)标准是目前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唯一OHSMS标准,该标准为各类组织提供了结构化的运行机制,帮助组织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职业健康安全和持续改进。
  随着工业科技地不断进步,职工的安全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全球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增长。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世界范围内每年约发生2.7亿起职业事故,200万人死于职业事故和与工作相关的疾病,1.6亿人遭受职业病,职工的安全健康受到严重威胁。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发达国家借鉴ISO9000认证的成功经验开展了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活动,以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国际标准。以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挪威的一些组织制定了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职业健康安全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实施指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但作为社会发展重要标志之一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却远远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为了尽快提高我国生产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贸易发展,符合WTO规则的要求,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该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1999所有的技术内容,适用于任何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寻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简称CQC)作为我国最大的专业性认证机构,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研究和推广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多家知名企业在我中心获得OHSMS认证证书,如: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等。中心在全国设有32个评审中心,拥有200多名经验丰富的OHSMS审核员,获得中国国家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33个专业大类的认可,认证范围涉及纺织、建筑、机械、民航、计算机业、物业等行业,认证企业遍布全国。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有哪些?

(一)作业环境管理
作业环境即生产环境,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人员环境与自然环境因素组合而成的小环境。它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劳动者对其适应能力的大小除了与自身条件有关外,主要受作业性质、作业方式和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影响。作业环境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更会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在掌握了不同的作业及作业环境中使用的物质、机器可能给人体健康带来何种危害的知识的基础上,必须考虑有效的作业环境对策。包括:①换气设备:设置换气、排气设备,并进行经常的保养、检查或改进。此外,设置必要的排出物收集、集尘装置。②环境测定:从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开始,对作业的特性以及有害物质的发生源、发生量随时间、空间的改变而变化的情况进行测定。对那些看似不重要的环境因素也不能轻视。③采用封闭系统,探讨自动化或代替物品的使用。④建立休息室、配置卫生设施等。
(二)作业管理
作业管理是指在给定的作业环境范围内,为使作业最安全、最舒适、最高效地进行而采取的保证措施。包括:①坚持不懈地进行卫生教育,特别是以使作业者对与之相关的作业对象的充分认识为目的的卫生教育尤为重要。②标准化的严格遵守及协调性的作业是安全、高效地从事作业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对机械的配置、清洁、整顿,有害物的表示及处理方法,作业程序、作业姿势,应当使用的器具等内容进行管理和监督。③责任者的选任及其职责权限的明确。④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选用及保养管理。
(三)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是指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对其进行适当处置的过程,它是以对职工健康障碍进行早期发现为主要目的的。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因调动工作新上岗的人员)进行从事岗位工作前的健康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其从事该岗位工作的适宜性与否作出结论。
(2)对从事有害工种作业的职工,其所在单位要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由于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
2.健康检查的事后处理。根据健康检查的结果既能观察职工群体健康指标的变化,又可以对职工个体的健康状况逐一进行评价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健康指导和治疗。健康检查的事后处理应从医疗和工作安排两个方面同时展开,如要观察、要治疗、要调动、要进行工作限定等等。当职工被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和疗养。对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工种作业的职工,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北京市家具制造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家具制造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木质、金属家具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家具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  第三条【方针原则】家具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经费保障】家具企业应保障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确保建设项目评价、职业危害治理、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体检等各项费用落实到位,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五条【达标创优】家具企业应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职业卫生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生产工艺】家具企业应优先采用职业危害小的技术和工艺,积极使用无毒或低毒原(辅)料,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  第七条【生产设备】家具企业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  第八条【生产布局】家具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做到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第九条【作业环境】家具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职业危害特性,设置通风、排毒、除尘、屏蔽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达到GBZ2.1/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十条【建设项目“三同时”】家具企业应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治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 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通风净化】家具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尘毒危害,采取局部排风、全面通风或混合通风等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尘毒浓度。  (一)木制家具企业应在以下工序设置通风净化装置:  1、锯、刨、铣、磨床、砂轮机等生产设备的产尘部位,应设局部排风除尘装置;  2、干法打磨工作台(室)应设置下排风或侧排风的吸尘装置,打磨位置不固定时应采用移动式除尘装置;  3、喷漆作业应在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的专门区域内进行;  4、涂胶、擦色、调漆、手工涂漆、晾漆等作业场所应设置通风装置,并划定作业区域。  (二)金属家具企业应在以下工序设置通风净化装置:  1、焊接作业点应装设固定式或移动式局部通风除尘装置,并保证送入足量的新鲜空气;  2、除锈或清除旧漆作业应设置局部的排风系统和除尘装置;  3、粉末静电喷涂作业应在一个封闭或半封闭的、不易积聚粉末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的专门区域进行。  第十二条【现场操作】涂装作业开始时应先开风机,后启动涂装设备。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涂装设备,后关风机。  第十三条【个人防护用品】家具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防护用品应符合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要求。特种防护用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标识“QS”和安全标志标识“LA”。家具企业应随时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损坏或失效,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一)木质家具企业  1、锯、刨、铣、磨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防尘口罩、塞栓式耳塞或耳罩。  2、干式手工打磨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发帽;  3、擦色、调漆、喷漆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护发帽和防毒**。  (二)金属家具企业  1、锯、冲、扳金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塞栓式耳塞或耳罩。  2、焊接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焊接防护服,佩戴电焊手套、防烟尘口罩和焊接眼护具;  3、金属打磨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冲击眼护具。  4、清除旧漆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防毒**和眼护具。  5、喷涂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护发帽和防尘防毒**。  第十四条【危害源隔离】木质家具企业的手工打磨、涂胶、擦色、调漆、喷漆工序应隔离设置。金属家具企业的喷涂工序应隔离设置,焊接作业应在单独房间内进行,或以防护屏隔开。  第十五条【公告栏】家具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十六条【警示标识】家具企业应在可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和设备上,按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第十七条【作业卫生】家具企业的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劳动者不得在尘毒作业区饮水、进食和休息。作业现场、生产设备、工件及劳动者身上的粉尘应使用吸尘设备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喷漆作业中所用溶剂或稀释剂不得当作皮肤清洁剂使用。  第十八条【辅助设施】家具企业的涂装、打磨作业场所应设置**室,便服与防护服可以同室但须分柜分别存放。涂装作业场所还应设置淋浴室和盥洗室。  第十九条【物料存放】家具企业作业场所盛放油漆、稀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  第二十条【应急设施】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液体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应急喷淋、洗眼设备。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职业卫生责任制】家具企业应当建立、健**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业卫生职责,对本企业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职业卫生管理】家具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和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等。  (四)建立健**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列明可实施急救的医疗单位,应定期演练并不断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危害因素检测】家具企业应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当检测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家具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直到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作业。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四条【危害告知】家具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第二十五条【危害申报】家具企业应将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照《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和变更申报,并对申报内容负责。  第二十六条【防护设施维护】家具企业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七条【培训】家具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建立档案备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的危害;  (二)各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及方法;  (三)各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及维护保养;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五)紧急情况下的急救常识等。  第二十八条【健康监护】家具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相关作业。  第二十九条【化学品安全技术中文说明书】家具企业应备有本单位使用的各种油漆、稀料、胶粘剂的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化学品成分、理化特性、对人体危害及其他危险性、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应急救治措施、有毒有害标识、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该说明书应建档保存。  第三十条【档案管理】家具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  (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二)建设项目预评价、竣工验收评价及**部门审查、验收批复文件等资料;  (三)**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时下达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件资料;  (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资料;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保养档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档案;  (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内容、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等;  (十一)职业病病人档案;  (十二)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十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附则】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试行。  附表: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列举.doc

美国OSHA要求的MSDS主要有哪些内容

多年来,MSDS一直是美国职业安全卫生署(OSHA)危害传递标准(HCS)的核心。2012年3月26日,OSHA根据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对HCS进行了修订,并规定了为期三年多的过渡期,为法规的新旧交替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注意:OSHA将原来的HCS改为HazCom 1994,而新的HCS则命名为HazCom 2012)。


根据HazCom 1994中MSDS的相关规定,美国的MSDS多种多样,其中最普遍的就是OSHA规定的MSDS(八个部分)和ANSI标准MSDS(十六个部分)。在HazCom 2012中OSHA采用了GHS制度统一的格式,规定SDS应包括16项内容,且应按照严格的顺序进行。


继GHS制度实施后,MSDS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变化,MSDS更名为SDS。然而M的去除却引起了诸多问题。实际上SDS就是MSDS,二者是一样的,尤其是在HCS中所扮演的角色。确切来说,GHS规定的SDS格式和ANSI标准的16项内容的MSDS几乎相同,只有一些细微的地方作了修改。

美国也是16项内容,需要了解更多LX我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概况

世界发达国家各自建立标准:1996年 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1996年 美国工业卫生协议制定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7年 1)澳大利亚/新西兰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草案2)日本工业安全卫生协议(JISHA)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3)挪威船级社(DNV)制订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1999年 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OHSAS) 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规范》、OHSAS1800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OHSAS18001实施指南》。1999年10月 中国国家经贸委颁布了GB/T2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内容跟OHSAS18000基本相 一致) ● ISO/TC176——87年发布ISO9000标准● ISO/TC207——96年发布ISO14000标准● ISO组织自90年代中后期一直努力把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国际化▲ 1996年9月5日—6日召开专门会议,44个国家及IEC、ILO、WHO等6个国际组织参加,未达成一致。▲ 1997年1月又召开了技术工作委员会(TMB)会议,会议决定职业安全卫生暂不发布国际标准。因此,目前职业安全卫生没有国际标准,各组织可选择相应标准进行贯标和通过认证。 1、国际贸易的要求世界各国均需希望能在相同成本下参与竞争,发达国家特别在意第三世界国家使用廉派的童工,恶势的生产环境,间隔的厂房下生产的低成本产品,从而使竞争不平等。2、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需要3、职业安全卫生主要是解决**的问题 一、工伤事故1、95年、96年两年中工矿企业因公死亡39099人2、98年工矿企业工伤事故15,372人,死亡146,660人二、职业病全国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有2500万人以上。至98年全国累积尘肺病患者达542041人(不能呼吸),累积死亡127147人 。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死亡数量、新发现病人数量均居世界首位,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近800亿元。 一、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相应法规: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1987年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二、危害:可能造**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可理解为危险源或事故隐患,从本质上讲就是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露,散发这两方面因素,如液化器,氧气瓶。按导致事故、危害直接原因进行分类:1)物理性2)化学性3)生物性4)心理与主观性5)生理性6)行为性7)其他三、危险:持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可能性: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严重性:是指事故发生后能够组织带来多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其中任何一个不存在,则认为这种危险不存在。如有电击可能性的地方,人员不能进入则认为不存在危险。四、危害辨识: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即识别危险源,辨识范围主要是厂址、厂区平面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有害作业和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等。确定其性质,如桌子(拌倒人或火灾)确定是火灾还是拌倒人 。五、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并未造成任何损失,因此说事件包括事故。对于没有造成职业病、死亡、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可称之为“未遂过失”。事件包括未遂过失。六、职业安全卫生: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进入作业场所的任何人安全与健康的保护。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作业场所一般说来是组织生产活动的场所。七、危险评价(风险评价):评价危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存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是针对存在的危险源的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分析,以确定这种危害是否可接受。可能性:采取数学方法,最后得出一个综合指标来实现。严重性:通过工程学的方法分析。是否可接受的判断需根据相关的知识,如法律、法规及组织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一般说来,这个标准或界限值不是一成不变的。八、安全: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经过危险评价,确定了不可接受的风险,那么它就要采取措施将不可接受危险降低至可容许的程度,使人们避免遭受到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九、可接受的危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卫生,将危险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准则
1 目的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确定重要危险源、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策划工作,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公司内所识别的危险源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确定重要危险源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3 引用文件
《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 4 职责
4.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公司安全部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职业健康安全评审组负责进行危险源评价;
4.4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工作流程
a)各部门、单位、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形成《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报公司安全部;
b)公司安全部负责汇总、审核《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价记录》、《重要危险源清单》,指导各部门、单位、项目部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方法
风险评价在危险源辩识的基础上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评价采用直接判断法,定量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5.2.1 直接判断法
直接判断法应主要考虑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和类似事故的经验教训。当危险源的现状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或已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时,应直接判定为重要危险源。
5.2.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
5.2.2.1 根据危险源与系统风险性相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性的大小。其表达式为:
D=L*E*C
式中:D——风险性分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风险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
5.2.2.2 L、E、C值的确定
a)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发生 3 可能、但不经常发生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不可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风险的频繁程度(E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风险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
6 每天工作时间内
3 每周一次 2 每月一次 1 每年几次 0.5
非常少地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C值)按照下表确定
分值 发生事故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伤残 3 重伤 1
轻伤
5.2.2.3 根据公式D=L*E*C计算出各危险源的风险分值D、按照风险分值大小参照下表规定确定各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D值 风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1-159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为使与重大风险有关的作业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并确保管理目标、指标的实现,根据经验:







D≤20,为Ⅰ级,属稍有风险可以接受; 20≤D≤70,为Ⅱ级,属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D≥70,为Ⅲ级,属于显著风险,需要整改。
凡70≤D≤160时,均列为重要危险源,应制定整改计划,按计划进行整改; 凡160≤D≤320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凡D≥320时,应停止生产和施工作业,直至采取措施使风险降低后方可重新作业。
5.3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5.3.1 根据评审组的评价结果,各单位要整理《危险源清单》、建立《重要危险源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到体系覆盖各部门。 5.3.2 根据《危险源清单》确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在安全部的指导下,明确控制危险源风险的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其内容可能涉及:
a) 采用现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规程等指导书实施控制;
b)对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c) 规定周期和时机,进行监视和测量; d)增加新的控制文件,明确管理措施;
e) 针对可能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建立和保持应急预案;
f) 制定目标,建立和实施管理方案,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实现目标要求。 6 记录
《危险源清单》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记录》 《重要危险源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