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段诗筠 给各位分享种子标准的概念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种子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种子质量标准国家标准2021)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种子质量标准国家标准
据国家标准GB4401。1-1996的规定,水稻种子分常规种、杂交种、制种亲本三类,每一类型又分成两个等级,其质量标准分别是:1、常规种,分原种和良种两个等级。原种的纯度不低于99。9%,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分籼稻和粳稻,籼稻水分不高于13。 0%,粳稻水分不高于14。5%;良种的纯度不低于98。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分籼稻和粳稻,籼稻水分不高于13。0%,粳稻水分不高于14。5%。2、杂交种,一级种的纯度不低于98。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0%;水分不高于13。 0%;二级种的纯度不低于96。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0%;水分不高于13。0%。3、杂交稻制种亲本即不育系、保持系和恢复系,分原种和良种两个等级。原种的纯度不低于99。9%,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0%;水分不高于13。0%;良种的纯度不低于99。 0%;净度不低于98。0%;发芽率不低于80%;水分不高于13。0%。玉米单粒播种子质量标准的实施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是要认真做好种子类别的选择。该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强制性的,但该标准提供了“大田用种(非单粒播种)”或者“大田用种(单粒播种)”的种子类别选择,采取的是可供选择的强制性规定。如果种子企业销售的玉米种子达到单粒播种种子质量要求,则鼓励种子企业以单粒播种子进行销售。如果种子企业销售的玉米种子达不到单粒播种质量要求,也可以以非单粒播种玉米种子进行销售,不会对种子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二是正确引导单粒播种的发展。玉米种子符合单粒播种质量要求的,该标准实质上给出了鼓励生产高质量种子企业的优惠政策,允许其在种子标签标注“单粒播种”或“适用于单粒播种”的类似说明,或者在种子标签上标示“适用于单粒播种”,并在使用说明中详细说明单粒播种玉米种子的品种特性、播种注意事项等内容。这有利于扩大种子企业生产高质量种子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在我国东北、黄淮海等玉米单粒播种普遍推广区域有其现实意义。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标注“单粒播种”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要对种子生产和加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建议积极采取“种子活力”这一指标进行监控,同时推广配套先进技术,推介优质的机械设备和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确保该标准得到有效贯彻实施,保证单粒播种的种植效果。三是建议对“非单粒播种”标注说明。为了防止虚假标注玉米单粒播种,对于种子标签质量标注值没有采用该标准的,建议在标注种子类别时加注“(非单粒播种)”或者在使用说明中注明“不适用于单粒播种”或“精量播种”。值得说明的是,凡是在种子标签或使用说明上标注“适于单粒播种”或“精量播种”字样的,同样视为“单粒播种”,也应符合该标准的种子质量要求。总结:为了保护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利益,避免不合格种子用于生产所带来的损失,使栽培的优良品种获得优质、高产,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进行规范,特制定种子的质量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五条国家对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品种实行省级审定。申请审定的品种应当符合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要求。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审定办法应当体现公正、公开、科学、效率的原则,有利于产量、品质、抗性等的提高与协调,有利于适应市场和生活消费需要的品种的推广。在制定、修改审定办法时,应当充分听取育种者、种子使用者、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行业代表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种子的定义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推动种子产业化,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发展方针
国家扶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选育、生产、更新、推广使用良种,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省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科教兴农方针和农业、林业发展的需要制定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人民**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安全。对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种子储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什么样的法律?
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的一部法律。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
种子审核的标准是什么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
(四)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五)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第四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第四十八条 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植物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植物危险**、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种子生产基地从事病虫害接种试验。
小麦、玉米种子的国家质量标准是什么?
小麦种子标准:原种纯度不低于99.9%、良种纯度不低于99%、净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3%。
玉米杂交种标准必须达到国标二级,即纯度不低于96%、净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3%。
按照国家种植类的标准:原种纯度不低于96.%、良种纯度不低于95%、净度不低于99%、发芽率不低于75%、水分不高于10%。玉米杂交道种标准必须达到国标二级,即纯度不版低于权92%、净度不低于95%、发芽率不低于92%、水分不高于10%。
扩展资料:
注:水分含量大于表1规定的小麦的收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各类小麦按容重分为五等,低于五等的小麦为等外小麦。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
5.2小麦赤霉病粒最大允许含量为4.0%,单立赤霉病项目,按不完善粒归属。
小麦赤霉病粒超过4.0%的,是否收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收购超过规定的赤霉病麦,要就地妥善处理。
5.3黑胚小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是否收购或收购限量。收购的黑胚小麦就地处理。
5.4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麦国家质量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玉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麦
优良种子的标准是什么?
要想成功栽培出花木,优良的种子是先决条件,品质差或霉坏的种子常导致生产失败。优良种子的品质条件有下列几个方面。
发育充实、大而重
充实而粒大的种子所含养分较多,具有较高的发芽势和发芽率。
富有生活力
新采收的种子,其发芽率及发芽势均比较高;陈旧的种子,发芽率及发芽势则较低。另外,新鲜种子长出的幼苗,多半生长强健。
品种纯正
品种纯正的种子,才能获得所期望的品种植株。品种不正确或品种混杂,常使栽培工作全部失败。
纯洁
采收种子时,常会混入一些植株**的碎片,如枝、叶、萼片、果皮以及石块尘土、杂草等。如此不仅影响播种量而且由于混入杂草种子,又会加重除草工作。
无病害
种子无病害,是杜绝花卉病虫害的重要保证。因此,选种时要注意选取健康的种子。
什么是粮食作物种子(豆类)质量标准?
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粮食作物种子(豆类)质量标准GB 4404.2—1996,主要内容如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蚕豆种子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的豆类作物种子。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543.1—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总则
GB/T 3543.2—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 3543.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 3543.4—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 3543.5—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GB/T 3543.6—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原种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3.2 良种
用常规种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和杂交种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4 质量要求
豆类作物种子质量指标见表7。
表7 豆类作物种子质量指标(%)
5 检验方法
5.1 扦样
按GB/T 3543.2执行。
5.2 净度分析
按GB/T 3543.3执行。
5.3 发芽试验
按GB/T 3543.4执行。
5.4 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按GB/T 3543.5执行。
5.5 水分测定
按GB/T 3543.6执行。
6 检验规则
以品种纯度指标为划分种子质量级别的依据。纯度达不到原种指标降为一级良种,达不到一级良种降为二级良种,达不到二级良种即为不合格种。
净度、发芽率、水分其中一项达不到指标的即为不合格品种。
纯度、净度、发芽率的测定值与标准规定值进行比较判定时,暂不执行GB/T 3543.1~3543.6—1995中与规定值比较所用的允许误差。
什么是合格种子?
凡是在净度、纯度、发芽率、水分四项主要指标上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质量标准》的种子均视为合格种子,达不到标准的种子则视为不合格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