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东方乐哲 给各位分享有哪些国防法规和它的作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国防法规的特有个性特征有哪些?(国防法规特有个性特征是什么)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国防法规的特有个性特征有哪些?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公共程度的有限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扩展资料
国防法规的制定,是统治阶级把自己有关国防建设的意志以及国家的意志,通过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体现出来的立法活动。依据国防法规的不同层次,分属不同的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制定和颁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规。
2、国务院和**军委制定的法规。
3、国务院各部、委和军委各总部制定的法规。
4、各军兵种、各大**制定的法规。
5、省、市地方性的国防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立法原则哪些?
国防立法原则是指:立法机关或被授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国防法律规范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准则。 我国国防法规的立法原则有以下五点: 1、以宪法为依据 2、维护国防利益 3、国防法律从严 4、坚持**原则 5、协调统一原则
国防法主要修改哪些方面?
国防法修改主要有:国防法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二条,拟添加制止“**”和保卫国家“发展利益”这两个关键词。“发展利益”一词又在修订草案中出现了三次。其中包括第八章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部分第四十七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此外,草案的其他修订重点还包括:在强调国家加强武装力量建设和边防、海防、空防建设同时,补充提及了“其他重大安全领域”的防卫建设。中国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积极推进国际军事合作,以及国家和社会要保障军人的地位和合法权益,使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草案还调整了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添加了“**军事委员会实行**负责制”的部分,规定由**军事委员会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的建设,并将现行法中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工作”,细化为“保障、服务、管理工作”。在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方面,修订草案提出了“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的新要求。而在国家对国防科研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和计划调控的基础上,还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而在现行法中,这一章原被称为“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订货”。在国防教育方面,草案将现行法中的“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开展国防教育”,修订为了“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在对外军事关系方面,草案补充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而在附则部分,草案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服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和**院校供给制学员。本法关于军人的规定,适用于人民武装**。”
春秋时期军事法规有哪些?
春秋战国时期的军事法规的话,我觉得应该主要就是孙子兵法,除了这个之外的话,好像没有什么了,还有像孙膑兵法这样的,这个应该也算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以前的话可能认为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后来发现了孙膑兵法,所以就将这两个区分开来了,说明史记里面的记载是正确的。
军事法的特征包括什么?
军事法除了具有一般法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强烈的阶级性。军事法的性质同国家一般法的性质一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是军事法的阶级性显得更加强烈。因为军事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军事或战争领域内的集中体现,是维护国家安全,防御外来侵略和颠覆的保障,也是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进行阶级斗争的工具。强烈阶级性是军事法最本质的特征。第二,高度的强制性。强制性是法律的共性。但是,由于军事组织和军事活动的特殊性,军事法的强制性特点就更为突出。这是因为,军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一般无须经过双方的协商,只要国家机关下达了指示或命令,这种法律关系就形成了。所谓“一切行动听指挥”、“军令如山”就是军事法高度强制性的生动体现。这一点是军事法与其他法律相区别的一个显著特征。第三,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军事法调整的是国家在整个军事领域内的社会关系——军事关系。军事法调整的这种特定的军事关系是军事法区别于其它法律部门的根本标志。军事法所调整的国家在军事领域内诸方面的社会关系是任何其它法律部门不能包含、无法调整和难以解决的。第四,军事法律规范的统一性。军事法是军事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军事法律,也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和国家最高军事机关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还包括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制定的军事行政规章和军事规章,从层次上讲,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三位一体的,是统一的。从效力上讲,军事法律在军事法中的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法规和规章。第五,一定程度的保密性。一般说来,法律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具有“公开性”的特征。但是,军事法与其它法律相比,其公开程度明显要低,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保密性”。凡事关战争胜败国家安全的一些带有军事机密性的法律规范,如军事组织编制、作战能力、**装备部署、国防科研和生产等军事法律规范,它只适用于一定范围的一定人。军事法所以有“保密性”的特征,是由于其所保护的“国家军事利益”的特殊重要性决定的。
军事法与宪法的区别主要包括什么不同?
军事法与宪法的区别包括以下不同点: 1.从概念来看,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胜利成果和现实的****,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军事法的概念:军事法即有关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的法律、法规,包括《兵役法》、《国防法》、《***军官军衔条例》、《军事设施保**》、《中国人民***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以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军事法是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军事法是以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法律为依据。许多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法律,都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方针、原则、战争准备与实施的方法等作了规定。所以,军事法必须以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法律为基本依据。
我国公民的国防义务有哪些?
我国公民应该承担的国防义务包括:1、履行兵役的义务、支持人民**建设和改革的义务;2、支持民兵、预备役建设的义务;3、支前参战的义务;4、拥军优属的义务;5、军**防的义务;6、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7、保护国防工程和设施的义务;8、发展生产、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义务等。
列举我国的七**律和八**规?
1、我国法律依法律渊源的不同,可分为:(1)宪法;(2)法律(狭义上仅指立法机关通过的除宪法以外的);(3)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特别行政制定的法律和法规;(7)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8)军事法规。2、按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3、按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4、按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5、按照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诉讼法)6、按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不成文法)。7、部门来划分,分为七大部门法,如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和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