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燕晓真 给各位分享环境的最终标准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中国环境标准体系是怎样构成的?(简述中国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中国环境标准体系是怎样构成的?
按照国家总体的标准体系结构和内容,中国的环境标准体系构成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环境标准基本体系 1、环境技术法规。是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布并监督实施。环境技术法规规范的范围应包括对大气、水体、生态、生物安全、声等环境造成危害的各种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有害物质进行管制的范畴。如有害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光、有害微生物、有害植物等。环境技术法规主要由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污染物排放或控制标准,按照国际通行的体例和内容进行转化,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可实施的环境法律规范。这部分内容是环境标准基本体系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构成部分。地方性的环境技术法规由地方**依法律规定组织制定和实施。 2、自愿性环境标准。这是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科研单位在有关各方取得共识基础上形成的环境技术标准,由企业自愿采用。这部分标准主要应包括现行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监测技术规范、自动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标准、环保设备技术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等。企业也可自愿采用国际上先进的环境标准,如ISO的标准,IEC的标准和发达国家的有关标准,从而成为自愿性环境标准的组成部分。 3、合格评定程序。合格评定程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双方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合格评定;二是按法定程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合格评定。一般说来对自愿性的环境标准宜采用双方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合格评定,对强制实施的环境技术法规宜采用法定程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具体到环境保护领域主要是要建立环境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的技术程序和技术支撑体系:一是合格评定的技术指标体系,如监测数据是取一个数据,还是取日平均、周平均、月平均、年平均数据作为合格评定的指标。另外在若干指标中是以一个数据、还是若干数据的组合作为评定是否合格的依据等,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二是合格评定的技术支撑体系,目前环境监测机构行政化垄断化运作,被评定方与评定方的权利不平等,不能保证合格评定公正、公开、公平进行。为此,应将环境合格评定转向社会化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既不占**的立场,也不占在企业的立场,仅仅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范向需要的主体提供合格评定的客观结果,作为有关方面评判合格与否的技术依据。 二、环境标准推行体系 环境标准推行体系主要由与环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运行保障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三部分构成。 1、与环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保证环境标准得以有效实施的法律保障。无论是强制实施的环境技术法规还是自愿实施的环境标准,其地位、作用、性质、效力等都应由相关的法律法规确认,才能发挥各自的法定作用。现有的环境保**律法规是属于与环境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但是这些环境保**律法规应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行修订,重新对环境标准进行定位,特别要重点突出强制性环境技术法规的地位和作用。还要解决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环境技术法规形成和发展的限制作用,扫除有关的法律障碍。另外,还要根据环境技术法规实施的需要,建立一些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为环境技术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2、运行保障体系。这个体系包括组织保障体系、经济保障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组织保障体系主要解决推行环境标准的队伍和人员问题;经济保障体系主要解决推行环境标准的投入和成本问题;技术保障体系主要解决推行环境标准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措施问题。这三者同时解决,环境标准的实施和推行才有比较完整的基础条件。 3、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是环境标准得以推行的重要支持系统。要保证环境标准得到全面推行,必须对环境标准的发展趋势,环境标准的国际水平,环境标准的科学性,以及环境标准实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实施中的问题,如何修订、制修订标准的基本原则等问题,都需要通过信息服务体系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提供充分的技术依据,从而更进一步完善环境标准,有利于更好地实施这些标准。因此,今后加强环境标准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也是环境标准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总之,环境标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复杂而且艰巨的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将更加完善、科学、适用。各类环境标准也将在国民经济建设、保护环境的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如何定义环境质量及环境质量标准?
所谓环境质量,一般是指一处具体环境的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于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环境质量通常要通过选择一定的指标(环境指标)并对其量化来表达。自然灾害、资源利用、废物排放以及人群的规模和文化状态都会改变或影响一个区域的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是衡量环境质量的依据,是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也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环境质量标准包含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生物环境质量标准四类。环境质量标准适合于全国范围,地方只能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补充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允许含量所作的规定。环境质量参数是环境中污染物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等产生**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或浓度。
环境标准的性质和意义是什么?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
1、 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
2、 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3、 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环境标准的性质和意义是什么?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
1、 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
2、 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3、 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环境质量标准的定义是什么?
什么是大气环境质量基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基准是指大气环境中污染物对特定对象(人或其他生物等)不产生**或有害影响的最大剂量(无作用剂量)或浓度。大气环境质量基准是由污染物同特定对象之间的剂量-反应关系确定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大气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要求,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经过综合分析制定,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大气环境质量基准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有密切的关系。大气环境质量基准是制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科学基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容许剂量或浓度限值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相应的基准值。但由于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各国实际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某些污染物的限值会大于相应的基准值。
环境质量标准的定义是什么?
环境的定义是什么
环境的含义是: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按照这一定义,环境包括了已经为人类所认识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理世界的所有事物。它既包括未经人类改造过的众多自然要素,如阳光、空气、陆地、天然水体、天然森林和草原、野生生物等等;也包括经过人类改造过和创造出的事物,如水库、农田、园林、村落、城市、工厂、港口、公路、铁路等等。
简述我国环境标准体系的作用和意义
一、环境标准的作用
环境标准同环境法相配合,在国家环境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从环境标准的发展历史来看,它是和环境法相结合同时发展起来的。最初,是在工业密集、人口集中、污染严重的地区,在制定污染控制的单行法中,规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世纪年代以后,工业发达国家环境污染发展成为全国性公害,在加强环境立法的同时,开始制定全国性的环境标准,并且逐渐发展成为具有多层次、多形式、多用途的完整的环境标准体系,成为环境法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二、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
(一)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
环境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者,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如果排污者排放的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含量超过了质量标准的规定,便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环境质量标准也是判断排污者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污染源规定的最高容许排污限额(浓度或者总量)。
(三)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是合法证据的根据
扩展资料
环境标准体系根据性质、内容、功能等标准划分出不同种类的环境标准,并由这些环境标准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环境标准体系由**五类环境标准所构成。
环境标准体系内的各类标准,从其内在联系出发,相互支持,相互匹配,发挥体系整体的综合作用,作为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和有效手段,为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