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花怀夜 给各位分享哪些情况符合停工停产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停工补偿标准(停工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停工补偿标准

停工补偿标准如下:1、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停工补偿时间的计算方式如下: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下达工程暂停令

停工补偿标准

你好,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摘要】
总监理工程师在什么情况下下达工程暂停令【提问】
你好,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回答】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员工待岗

法律分析:合法情形下的待岗:

1、企业由于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员工无**常到岗工作,或者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无法参与正常生产活动的。企业在生产任务不足,停工停业时可以安排员工待岗并支付待岗工资。但公司应提供生产任务不足或经营情况不佳的证据。

2、公司出资安排员工参加培训,在培训期间,员工无**常参与工作,可以视为待岗。

3、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下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待岗期间,职工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企业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由于改制或者被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或者与其他企业合并的情况下,需要对机构或者岗位进行调整,暂时无法安排劳动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又不能随意解除劳动者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确企业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不仅需要支付生活费,还应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员工待岗,员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以公司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主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在要求单位补发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单位主张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