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欧阳思梅 给各位分享国家有哪些电压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电压分哪几个等级?什么是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电压分哪几个等级?什么是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和低压)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电压分哪几个等级?什么是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

电压等级一般划分:

电压分哪几个等级?什么是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

1、安全电压(通常36V以下)。

2、低压(又分220V和380V)。

3、高压(10KV-220KV)。

4、超高压330KV-750KV。

5、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

目前我国常用的电压等级:220V、380V、6.3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1000kV。电力系统一般是由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所、配电线路及用电设备构成。通常将35kV以上的电压线路称为送电线路。

扩展资料:

一、城市电网电压等级的合理配置

1、随着负荷的增长, 我国部分地区现行使用的电压等级序列适应性有限, 有必要采用新的电压等级序列。电压等级配置的实施方案需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可行性研究。

2、对于最终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 可考虑逐步过渡到较高的中压配电电压。对于最终负荷密度较低、供电距离较远的地区, 也可考虑采用较高的中压配电电压。

3、为避免在新的电压等级引入过程中影响供电可靠性, 可采用装设联络变的方式使不同配电电压等级的电网并网运行。

4、对于采用新的电压等级序列的地区, 可以采用国际通行的逐步蚕食的方式, 经过若干年逐步过渡, 形成目标电压等级序列模式。

二、电压分类

电压可分为高电压,低电压和安全电压。

高低压的区别是:以电气设备的对地的电压值为依据的。对地电压高于或等于1000伏的为高压。对地电压小于1000伏的为低压。

其中安全电压指人体较长时间接触而不致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压。 按照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规定了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的电压系列。我国对工频安全电压规定了以下五个等级,即42V,36V,24V,12V以及6V。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压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压

电压等级划分标准

电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1、安全电压通常36V以下;2、低压又分220V和380V;3、高压10KV-220KV;4、超高压330KV-750KV;5、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级别系列。额定电压是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规定的正常电压,即与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某些运行特性有关的标称电压。电力系统各点的实际运行电压允许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其额定电压,在这一允许偏离范围内,各种电力设备及电力系统本身仍然能正常运行。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五种。交流电压等级中,通常将1kV以下称为低压,1kV以上、35kV及以下称为中压,35kV以上、220kV以下称为高压,330kV及以上、1000kV以下称为超高压,10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直流电压等级中,800kV以下称为高压,8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高于100 V、标准频率为50 Hz的交流输电、配电、用电的系统及其设备;额定电压低于120 V、标准频率为50 Hz但不绝对限制的设备;直流电压低于750 V的设备;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交流和直流电压不低于100 V的发电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条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电压等级划分标准

电压等级划分标准如下:1、安全电压通常36V以下;2、低压又分220V和380V;3、高压10KV-220KV;4、超高压330KV-750KV;5、特高压1000KV交流、800KV直流以上。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的额定电压级别系列。额定电压是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规定的正常电压,即与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某些运行特性有关的标称电压。电力系统各点的实际运行电压允许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其额定电压,在这一允许偏离范围内,各种电力设备及电力系统本身仍然能正常运行。我国规定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五种。交流电压等级中,通常将1kV以下称为低压,1kV以上、35kV及以下称为中压,35kV以上、220kV以下称为高压,330kV及以上、1000kV以下称为超高压,10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直流电压等级中,800kV以下称为高压,800kV及以上称为特高压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高于100 V、标准频率为50 Hz的交流输电、配电、用电的系统及其设备;额定电压低于120 V、标准频率为50 Hz但不绝对限制的设备;直流电压低于750 V的设备;交流和直流牵引系统;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交流和直流电压不低于100 V的发电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条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