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华才曼 给各位分享导引头执行标准有哪些规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无人机有哪些现行的国家标准?(无人机相关标准)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无人机有哪些现行的国家标准?
现行的无人机标准,主要是在十一五前后编的,那时的无人机,要么是靶机,要么是有人机改的,按目前的分类,都属于大型无人机,那些标准,编制的年代,那时还没民用和消费级无人机的说法,现在这些标准,在实际运用中,企业最多是参考和剪裁。
像大疆这样主要做消费级别的无人机的工作,更多的关注飞行控制系统,民用无人机市场更需要【质量管理】和【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的数据,标准仅仅作为参考。以下为现行的一些无人机标准(GJB),融融网上可以购买和下载~
序号 无人机专题标准 标准号
1 反辐射无人机被动雷达导引头通用规范 GJB 5309-2004
2 舰载无人机雷达对抗载荷自动测试设备通用规范 GJB 7201-2011
3 **小型无人机系统**试验规程 GJB 4108-2000
4 通信对抗无人机训练模拟设备通用规范 GJB 6081-2007
5 通信干扰无人机通用规范 GJB 6724-2009
6 通用型无人机操作使用要求 GJB 6722-2009
7 无人机北斗定位导航系统定型试验规程 GJB 6760-2009
8 无人机测控系统通用要求 GJB 6703-2009
9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端机通用要求 GJB 7105-2010
10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链路协议 GJB 7102-2010
11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消息格式 GJB 7103-2010
12 无人机测控与信息传输系统信道通用要求 GJB 7104-2010
13 无人机地面试验要求 GJB 3728-1999
14 无人机电气系统通用规范 GJB 3060-1997
15 无人机发射系统通用要求 GJB 2018-1994
16 无人机发射系统通用要求 GJB 2018A-2006k
17 无人机飞行控制与管理系统通用规范 GJB 5201-2003k
18 无人机回收系统通用要求 GJB 2019-1994
19 无人机机载电子测量设备通用规范 GJB 8265-2014
20 无人机鉴定、定型程序和审查文件要求 GJB 5436-2005
21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10部分:飞行试验 GJB 5435.10-2005
22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11部分:文件和报告 GJB 5435.11-2005
23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JB 5435.1-2005
24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2部分:飞行载荷 GJB 5435.2-2005
25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3部分:地面载荷 GJB 5435.3-2005
26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4部分:发射及回收载荷 GJB 5435.4-2005
27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5部分:其它载荷 GJB 5435.5-2005
28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7部分:振动 GJB 5435.7-2005
29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8部分:气动弹性不稳定性 GJB 5435.8-2005
30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 第9部分:地面试验 GJB 5435.9-2005
31 无人机强度和刚度规范(系列)2005版 GJB 5435-2005
32 无人机任务设备通用要求 GJB 5887-2006k
33 无人机任务载荷通用要求 GJB 7101-2010
34 无人机通用规范 GJB 2347-1995
35 无人机系统飞行试验通用要求 GJB 5434-2005
36 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 GJB 5433-2005
37 无人机信息对抗载荷通用要求 GJB 7100-2010
38 无人机遥控遥测系统通用规范 GJB 5200-2003k
39 无人机用航空转子发动机通用规范 GJB 7796-2012
40 无人机用涡轮喷气和涡轮风扇发动机通用规范 GJB 5100-2002k
41 无人机载有源雷达假目标通用规范 GJB 5190-2004
42 无人机载侦察装备定型试验规程 GJB 4994-2003
43 无人机转子发动机定型试验规程 GJB 7053-2010
无人机在各个国家有哪些飞行限制和规定
1、中国
中国**《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一、民用无人机应当依法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矿业、建筑业的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检测、科学实验、遥感测绘、教育训练、文化体育、旅游观光等方面的飞行活动。
二、民用无人机活动及其空中交通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民航局规章等。
三、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接受飞行活动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务,保证飞行安全。
四、为了避免对运输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未经地区管理局批准,禁止在民用运输机场飞行空域内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申请划设民航无人机临时飞行空域时,应当避免与其它载人民用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内飞行。
五、由于无人机飞行过程中无执行任务机长,为了保证飞行安全,由无人机操控人员承担规定的机长权利和责任,并应当在飞行计划申请时明确无人机操控人员。
六、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备监控或者掌握其无人机飞行动态的手段,同时在飞行活动过程中与相关管制单位建立可靠的通信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接受空中交通管制。发生无人机飞行活动不正常情况,并且可能影响飞行安全和公共安全时,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刻向相关管制单位报告。
七、在临时飞行空域内进行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由从事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民航空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对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进行空中交通管理。不得在一个划定为无人机活动的空域内同时为民用无人机和载人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服务。
九、民用航空器机组人员发现无人机飞行活动应当及时向相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报告。空中交通管制单位发现区域内有无人机活动或者收到相关报告,应当向所管制的航空器通报无人机活动情报,必要时提出避让建议,并按要求向相关管制单位、空管运行管理单位和所在地的民航监管局通报。
十、民用无人机活动中使用无线电频率、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法规和规定,且不得对航空无线电频率造成有害干扰。民用无人机遥控系统不得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在民用无人机上设置无线电设备,使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向民用航空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十一、未经批准,不得在民用无人机上发射语音广播通信信号。
十二、使用民用无人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无线电管制命令。
2、英国
无人机必须时刻保持在操控者即飞手的视线内,距离人、车辆和建筑物必须大于50米,飞行高度不能高于120米;去年11月30日起,质量在250克到20千克之间的无人机必须进行注册,无人机用户也需注册并参加有关无人机驾驶能力的考试。
在盖特威克机场无人机事件后,英国**又将机场附近的无人机禁飞区域由此前的1公里扩大到5公里,并延伸了跑道端的禁飞区,同时赋予警方对无人机飞手的新执法权,违反这些法律的人最高将面临5年监禁。
3、法国
在法国,民用无人机只能在日间飞行,夜间飞行须提前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无人机操作者同时应将无人机的飞行范围控制在视线可及范围内。当进行“第一人称视角”飞行或采用无人机设备进行跟拍活动导致操作者无法用肉眼直接追踪飞行器的飞行状况时,则必须有另一人负责监视。
从飞行区域的限定来看,城市及周边地区,包括公路、公园、沙滩等公共场所上空禁止无人机飞行,机场、核电站、军事基地、历史遗迹、医院、监狱、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地区或受保护地区及周边上空也属于无人机禁飞区。对于一些重要机场,无人机禁飞范围甚至会扩大到机场周边方圆10公里。
此外,即使是在私人场所,无人机飞行时也必须远离人群或车辆,并将飞行高度和速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免造成安全事故。无人机使用者还必须尊重他人隐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对他人及其财产进行拍摄、将拍摄的内容进行传播或用于商业用途。另外,在行驶的车辆中操作无人机也是被禁止的行为。
现行法规对民用无人机的飞行限高也有明确规定:在航空模型特许飞行区以外,无人机最高飞行高度不得超过地面或水面以上150米。
若无人机使用者违反上述法规,将有可能面临最高7.5万欧元罚款和监禁1年的惩罚。而针对“无意”或“故意”操纵无人机飞入禁飞区的情况,司法机关将有权对无人机操作者分别处以“罚款1.5万欧元、监禁6个月”和“罚款4.5万欧元、监禁1年”的惩罚。
4、美国
建议飞行器的飞行高度最好不要超过400英尺,远离周边空中障碍物,飞行器一定要保持在视线当中,确保操纵者对飞行器的掌握熟练程度和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干扰有人驾驶的飞行器或航空物,更不要飞越敏感地区和设施,也不要在没有得到事先允许的情况下,随意跟拍任何人或者任何活动。
在进入任何一个社区时,首先要了解当地的法规、法则,总之在不了解当地环境的情况下,任意使用飞行器可能就会导致法规方面的麻烦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5、俄罗斯
在俄罗斯要想使用无人机必须提前申请,航拍也是。目前,在俄罗斯关于无人机管理唯一可以寻找的法律是颁布于2010年3月11日的俄罗斯联邦空中管理条例。根据条例第52条,无人机使用必须提前提交申请,并且拿到相关许可,现实是一般个人和社会组织根本没有任何机会拿到该许可。
6、澳大利亚
根据澳大利亚航空管理局的规定,不做商业用途的无人机不能够出现在离机场3海里的范围之内,如果在大城镇飞行的话不能够超过地面400英尺进入管制空域。另外,无人机和人们的安全距离必须要保持在30米以上,此外在夜间飞行也是不被允许的。
7、日本
日本众议院表决通过了《小型无人机飞行管制法案》,把首相官邸、国会、皇宫等重要设施以及外侧约300米的地区列为禁飞区,违者可被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航空法修正案》统称《无人机管制法案》规定禁止未经许可,在影响航空安全、人口住宅集中的上空、**、展览会等人员密集的上空飞行。无许可原则上是不可以夜间飞行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无人机
人民网——无人机接连困扰伦敦机场
人民网——法国不断完善法规规范民用无人机使用
人民网——无人机悄然兴起监管亟待规范看他国如何管理?
什么是反辐射**?
什么是动能拦截弹?
动能拦截弹是一种由助推火箭和作为**的动能**飞行器(KKV)组成,借助KKV高速飞行时所具有的巨大动能,通过直接碰撞摧毁目标的**系统。
20世纪80年代实施“战略防御计划”以来,美国为**防御系统研制了多种KKV,其中包括地基中段防御系统的地基拦截弹(GBI)、“宙斯盾”**防御系统的“标准”3(SM-3)海基拦截弹、末段高空区域防御系统(THAAD)拦截弹、“爱国者”3(PAC-3)拦截弹以及最新研制的可机动部署的动能拦截弹(KEI)。
目前,GBI、SM-3、PAC-3和THAAD拦截弹等都已进入部署阶段。
制导*弹上的导引头有什么作用?
制导*弹上的导引头也叫做寻的器。它能自动追踪目标,所以它实际上就是装在*弹上的“眼睛”。通常,在战场前沿阵地上设置有目标照射器,或由遥控无人驾驶飞机在空中照射目标。
当制导*弹由榴弹*发射以后快接近目标时,即在*弹飞行末端,由目标照射器发出的激光束照射在目标上,经目标反射,又被*弹上的导引头捕获。这样,制导*弹就会沿着激光束的路径飞行,直向目标冲去,准确地将目标击毁。现代战争对火*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打的远,还要打的快、打得准。要实现这些目标,除了火*和**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侦察兵看得更远、更快、更准和*兵指挥网络的反应更敏捷。
中国的超视距空空**SD-10和美军AIM-120C相比有哪些优劣点?是不是美国人的AIM-120C全面压过我们的SD-10
美国的阿姆拉姆先进中程空空**是世界上第一种经过实战检验的先进中程主动雷达制导空空**。AIM-120C是阿姆拉姆系列的一个重要的改进型号。其中C5型和C7型是目前已列装的最先进的型号。C型先进之处在于新型单室双推力固体固体火箭发动机(重量维持不变的条件下,比冲大幅提高,既提高了**飞行速度,也大幅增加了**动力射程。同时新型固体发动机采用的是无烟燃料,**无尾烟,攻击隐蔽性大大提高。),新型主被动雷达导引头(遭到强电子干扰后转为被动雷达模式),改进的高灵敏度近炸引信,新型环状连杆式定向**战斗部(对战机毁伤力是目前最强的)。**自身的最大飞行马赫数提高到4马赫(不依靠载机的动能),依靠载机平台的最大马赫数达到5。**最大射程提高到100公里,有效射程提高到80公里,**最大机动过载50G。C型的弹翼进行了削尖处理,呈梯形翼。这是C型和A型B型在外形上的最大区别。
中国的SD-10空空**是出口型号。国内代号是PL12中程主动雷达制导空空**。
中国的PL12**,限于国内固体燃料火箭的技术限制。**的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重量是目前同射程中程空空**中最大的。导致PL12**重量偏大,机动性能下降,在机动性上不如AIM120C和R-77M系列。
PL12**的弹径180毫米,其主动雷达导引头的作用距离20公里,与AIM120和R-77同级。战斗部和近炸引信和美国的AIM-120C系列相当。**最大飞行马赫数4,无载机条件下的最大飞行马赫数3。
出口型的SD-10**,整体性能更加下降一些。
什么是反舰**?
“阿斯洛克”RUR-SA**是美国研制的一种由水面舰艇发射的短程弹道式反潜**,1961年开始装备。
该弹制导方式采用程序控制加音响寻的制导。主要由程序机构和分离机构组成。动力装置为一台固体火箭发动机。
该弹有MK1和MK2两种类型。
MK1型弹长3.94米,弹径349毫米,翼展838毫米,发射重量427.74千克,射程3.2~9千米,飞行速度为近音速,作战负荷为1枚MK17核深水**,重126千克,其当量为1千吨级,能击毁离爆心3~9千米的潜艇。
MK2型弹长4.5米,弹径336.7毫米,翼展838毫米,发射重量486.25千克,射程1~8千米,飞行速度接近音速,作战负荷为一枚MK44或MK46鱼雷。MK44鱼雷重233千克,航速30节。MK46鱼雷重270千克,最大航程11千米,航速3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