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段凯敏 给各位分享地区串货销售有什么危害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窜货的危害有哪些?(窜货的危害有哪些图片)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窜货的危害有哪些?

窜货的危害有:

窜货的危害有哪些?

(1)一旦价格混乱,将使中间商利润受损,导致中间商对厂家不信任,对经销其产品失去信心,直至拒售;

(2)供应商对假货和窜货现象监控不力,地区差价悬殊,使消费者怕假货、怕吃亏上当而不敢问津。

制定合理的奖惩措施在招商声明和合同中明确对窜货行为的惩罚规定,为了配合合同有效执行,必须采取一些措施,包括:交纳保证金。

如果经销商窜货,按照协议,企业可以扣留其保证金作为惩罚。这样经销商的窜货成本就高了,如果窜货成本高于窜货收益,经销商就不轻易窜货了。

选择好经销商:

在制定、调整和执行招商策略时要明确的原则就是避免窜货主体出现或增加。要求企业合理制定并详细考察经销商的资信和职业操守,除了从经销的规模、销售体系、发展历史考察外,还要考察经销商的品德和财务状况,防止有窜货记录的经销商混入销售渠道。

对于新经销商,企业不是太了解他们的情况,一定做到款到发货。宁可牺牲部分市场,也不能赊销产品,防止某些职业道德差的经销商挟持货款进行窜货。此外,企业一定不能让经销商给市场拓展人员发工资,企业必须学会**承担渠道拓展人员的基本工资与补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窜货

串货犯法吗?有什么法律是针对串货的

犯法。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工商机关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可见,要采取强制措施,必须“有证据证明”涉案商品是侵权物品。如果投诉人只是出具鉴定报告,没有载明鉴定的方式、方法、真假区别依据等,不能起到“有证据证明”的作用,就不能采取查封或扣押的强制措施。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外,工商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合法、公正、及时地调查收集证据。

让当事人限期提供证据只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不能因为当事人拒绝提供证据便作出对其不利的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1、串货监督管理体系

利用**“地方保护行为”。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系,合作印制防伪不干胶贴;组成经销商俱乐部,不定期举办沙龙,借此增进经销商之间的感情;采取抽奖、举报奖励等措施;也是最好的方式,即把防伪防冲货结合起来(后面详细讲),利用消费者和专业防冲货公司协助企业防冲货。

2、串货的危害

一旦价格混乱,将使中间商利润受损,导致中间商对厂家不信任,对经销其产品失去信心,直至拒售。供应商对假货和窜货现象监控不力,地区差价悬殊,使消费者怕假货、怕吃亏上当而不敢问津。

损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无法得到合理的回报。竞争品牌会乘虚而入,取而代之。消费者无**常享受正常的售后服务保障。

3、串货的表现

分公司为完成销售指标,取得业绩,往往把货销售给需求量大的兄弟分公司,造成分公司之间的窜货。

中间商之间的窜货:甲乙两地供求关系不平衡,货物可能在两地低价抛售走量流转为减少损失,经销商低价倾销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更为恶劣的窜货现象是经销商将假冒伪劣商品与正品混同销售,掠夺份额。

串货对消费者有什么危害?

窜货-危害

  对消费者并无很大伤害,一旦价格混乱,将使中间商利润受损,导致中间商对厂家不信任,对经销其产品失去信心,直至拒售。   供应商对假货和窜货现象监控不力,地区差价悬殊,使消费者怕假货、怕吃亏上当而不敢问津。 损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无法得到合理的回报。 竞争品牌会乘虚而入,取而代之。

窜货责任

有区域划分~这个没有法律责任~但是违反公司规定~经销商的保证金不是白交的~一个正规公司想要持续发展,商品的定价要稳定~串货会造成市场价格混乱~所以几乎所有公司都会禁止~而你只是一个业务人员~罚款就认了~记住,再串别被抓到~!所有公司几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窜货行为~!
找个和你关系最好的经销商让他往外窜~不过有2点,第一关系要好,保证自己安全~第2这个经销商要有实力~就算被发现公司也不会对他进行处罚,最多是吧货品拉回来~!快销行业这种经销商不好找~快销的经销商都比较小,这样方便公司管理,不会“客大欺店”。耐用品这种事情比较多~!不过也不用你业务帮忙联系~他们都背后自己干了~!

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如果企业在异地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性经营活动,没有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3条第(二)项规定,可能被处以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扩展资料:

如果是公司或其他性质的企业民地经营,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如果不办理将按《公司法》(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非公司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实际上可以看出异地经营不违法,但有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才行。对于异地经营的异地,是以登记主管机关管辖地和所在城市(国家工商局、省自治区工商局)确定的。对于“经营”标准的界定,以“设点经营”作为认定标准;对于公司和非公司的企业法人要求也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