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杨求桃 给各位分享标准化规划制度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要制定哪些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要制定哪些制度?

三.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每周六召开,因故不能召开时,另行通知。
安全办公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不在时,由一名副主任主持。
安全办公会议主要议题和内容:
学习贯彻、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提交安全办公会讨论决定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讨论生产中重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讨论和审订矿井灾害预防计划。
研究项目管理中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分析事故隐患,制定相应措施,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讨论研究改进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与应用。
讨论研究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由分管领导或部室负责人汇报上周安全办公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通报一周重要安全生产情况和突出安全问题,分析、追查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对三违人员作出处罚决定。
通报各组室、各队对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条例和安全措施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
通报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通知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
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方面的防范措施。
安全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包括项目部各领导、各组室负责人、各队队长、技术员。
提交会议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类报告、请示、方案、工作、安排、重要问题处理意见等,在会前初步应与有关人员充分交换意见,以便于安全办公会上进行决议。
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副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由安全组负责在第二天下发会议纪要,并及时监督落实办会议安排的工作。
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迟到,有事必须提前向安全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人员按制度进行处罚。

四.安全学习制度
由各队各业务组室负责人组织职工每星期一、二进行学习。
学习内容为*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安全通报以及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新技术、新工艺等。
根据施工班次分上下午分别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为2小时。
学习人员不得随意缺席,若无故不参加学习,每次罚款5元。
每次学习必须由核算员做详细的记录,并建立学习花名册备查,凡不组织职工学习或学习无记录,每次给负责人罚款10元。
学习内容要讲求实效,不得流于形式,部安检和劳资应每周进行检查。

五.班前会制度
班前会由施工队长或值班队长组织召开。
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结合现场生产实际对职工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能够掌握本工种、本岗位的具体规定与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安全技术素质。
利用班前会对前一天的安全质量情况和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当班的安全、质量、生产任务等进行具体的安排,落实到人。
每天的班前会要有记录,以待备查。
凡当班出勤的人员都必须参加班前会,否则不得入井作业。
六.井下作业现场交**制度
交**必须在作业现场由班组长负责,当班验收员、安全网员参加交**。
交**必须严肃认真,高度负责。
**人员要查清安全隐患和生产情况,详细告诉**人,提出具体要求意见,**人一旦在验收员的监督下认可,应负当班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内容包括:风水管路的畅通与否;**的变化情况及顶板安全情况;施工中腰线及巷道规格质量情况;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工器具数量及完好情况;设备完好情况;本班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凡交**不清而造成下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生产影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施工队、机电队每月26号前排好值班表报送调度室。
施工队值班队长在值班期间必须下井检查全面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下井期间地面应有其他队长值班。
机电队值班队长在值班期间必须在队办公室值班,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项目部值班领导必须在调度室值班,全面协调生产工作。
值班人员应到调度签到和汇报工作。
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安排其他人员顶班。

八.顶板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交**后本班安全网员会同班组长在工作现场用钢钎敲击巷道周围已暴露的岩面,探明周围岩体内部是否松动,撬掉浮石。在没有处理之前其他人员不许入内或通行,否则造成事故严肃处理,对松动且撬不掉的危岩,采取措施立即处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施工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对锚喷巷道锚杆必须在放*之前紧跟工作面,否则超空1米罚款50元。
掘进巷道在放*后首先喷射砼进行封闭,未封闭巷道距工作面不得超过2米,否则每米罚款50元。并责令进行封闭处理后,再进行打眼放*。
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下井使用。
过地质构造带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实施,若无措施或技术员没有交底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验收员在每班验收时要检查各工作面的顶板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本班班长汇报,并作好记录,督促处理,否则要追究验收员的责任。
安检组指派专职安全检查员下井后必须首先检查了解井下巷道及各工作面的顶板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在现场督促处理,否则,追究其责任。
值班主任和施工队领导必须每天检查所有工作地点巷道内的顶板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凡发生顶板事故者,由安监组织追查事故原因,落实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若遇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九.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矿井供电的三大保护装置的管理,保证性能灵敏可靠,对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要按标准严格管理,加强自检瓦检,坚决杜绝失爆。
坚持防爆设备入井持证制度,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特殊情况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由项目经理和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入井,井下检查中发现电气失爆,应立即停电整改。
坚持井下电器按规定周期试验制度,对不合格的电气仪表、缆线、绝缘用具要及时更换。
每一个工作面的低压供电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电和风电闭锁。
井下所有通电电缆必须悬挂整齐,严禁盘圈堆放和码放。
供电设备安排检修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不得兼做多项检修工作,并要有安全措施。
井下不准带电搬动开关电缆和接线盒等电气设备,特殊情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要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必须由经过训练,有经验和熟悉电缆搬动要领的电工戴绝缘手套和护目镜作业。
对井下运行中的高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整室动作电流刻度值和无压释放装置的动作可靠性校验,并建立校对记录台帐,并每年对井下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对于井下电气必须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定期试验,发现不合格者,必须及时停电处理。

十.火工品管理制度
****管理使用制度
药库管理人员帐、卡、物不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药库管理人员违章操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无关人员随便进入药库,库工不制止,每次对库工罚款50元。
****在运送过程中发现丢失、被盗、视数量情节罚运送人2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携带矿灯入药库,发现一次对携带者罚款50元。
在**库内睡觉,带易燃物品入库,防爆、照明设施受到破坏,在库内利用灯*取暖,每次,每项罚守库人100元。
**不编号发放,每枚罚药库发放人50元。
**箱无锁或有锁不起作用,发现一次对放*员罚款100元。
井下背送**人员与其他职工同乘一列人车时,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现场**乱扔乱放,不在药箱内,每码药,每枚**各罚50元。每丢失1码药1枚**罚款100元。
药箱内放有**以外的其他材料、工具及****在箱内混合存放,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私将**、**带出地面,按100元/码(枚)、给予罚款。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报**机关处理。
火工品销毁处理制度
变质、失效或过期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
在销毁前登记造册,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公司保卫科进行处理。
对报废的火工品要建帐造册,做到月,季盘点。报废销毁**不得超过100枚,**不超过20公斤。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火工品报废盘点上缴时必须由公司保卫科的火工品管理人员及材料组长、保管员共同清点,否则不准上交。
销毁的火工品申请报告及花名册必须装档保存备查。
火工品发放清退制度
发放火工品的人员,必须持**部门签发的正式**作业证,并且持有工作清单。
放*员工作清单一式三份。放*员对剩余的**、**必须如数退回**库,清单必须有当班班长、专职安检员现场亲笔签字。
**库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做到**发:(1)发现变质失效的不发;(2)放*员无证;(3)无药箱、药箱不加锁不发;(4)放*员上班未办理清退手续的不发;(5)**未经导通和未编号或编号不清的不发。
火工品退库时,必须按照清单格式,认真填写清楚,如检查发现数字不符,班组长、安检员填写不清甚至弄虚作假,保管员拒绝办理退交手续并停止领料。
**库值班人员发给火工品时,必须认真检查**编号是否与放*员对口,编号是否清楚。否则不得发给。
电**导通编号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发放使用前,必须作全电阻检查导通工作。电**的导通工作必须在地面专用房间进行,导通所用仪器必须是专用仪器,暂订为XS—A型导通器,不得有其它仪器代用进行导通检查。
检查电**及编号人员为库房保管员。
**导通必须逐个进行,不得有漏电、抽导及数个一起导通或不导通就发放使用。**导通编号时必须每20发一把,编号时脚线必须钮接。
电**在导通中发现有瞎管或不合格的管一定要抽出另造册保管。不准乱丢、乱放,不得混入合格中发放使用。
**在发放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逐个编号。编号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或漏编,不编及混编等现象(已有编号者使用出厂编号发放)。
**经导通编号后,详细检查验收上架按号上座,每小把必须20发一把,每大把100发一把,不得有误。
**物品被盗、丢失的处罚
为了加强煤矿火工品的管理,预防**物品的被盗、丢失现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物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若发生**被盗或者丢失每节罚款20元。
若发生**被盗或者丢失每枚罚款30元。
**在运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或被盗,罚运送人100—200元。
私带**、**上井者,每节、每枚罚款100元,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报**机关处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安全技术工作,强化技术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实现安全生产、正规作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项目部所属各队、组室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矿井建设各类工程在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设计(主要指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井下开焊报告等)。安全技术设计的编制内容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编制。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部所属各队、组室、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把安全技术审批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各类安全技术设计由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设计、报告、措施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矿井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设计审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下列煤炭生产和矿井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设计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应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报煤电公司进行审批
矿井进行重大改扩建和国有重点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技术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第79条、80条、107条、112条、133条、137条、151条、176条、199条、262条、264条、269条、270条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技术设计。
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矿井开拓延深初步设计、“三下”采煤工程设计、建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报告、沉陷观测设计及成果资料、重要的矿井测量贯通工程设计或导线长度超过2km的贯通设计、矿井**地质编图。
矿井通风(含二个及二个以上采区)、**监测和抽放、防突(含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灭火、防治水、提升运输、生产系统等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技术设计。
受水害、火灾严重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和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设计。
选用放顶煤采煤法的有煤(岩)和**(CO2)突出危险性的采煤工作面排除突出危险性的报告。
公司认为有必要审批的安全技术设计。
下列安全技术设计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公司,在实施前由公司报煤电公司备案:
矿井年度反风演习计划及其总结,启封已熄灭的火区的安全技术设计。
有煤(岩)和**(CO2)突出危险和威胁的采掘工作面的设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法放顶煤开采时的工作面安全生产技术设计。
矿井停电停风试验计划。
矿井、采区首采工作面的设计和作业规程。
下列煤炭生产和矿井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设计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技术设计(包括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过断层、煤柱、冒顶区及顶底板松软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处理煤仓或溜煤眼堵塞、补强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巷道失修垮落严重需较大面积的挑顶动帮并重新进行支护的安全措施,同一掘进工作面采用不同类型的支护方式的安全技术措施)。
采区通风、**监测和抽放、防突(含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灭火、防治水、提升运输等技术改造工程的安全技术设计。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技术设计。
在易燃、易爆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照(摄)像的安全技术设计。
在井下使用电(气)焊、喷灯的安全技术设计。
非正规工作面的设计及掘进方法。
巷道贯通设计和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类施工通知、地质测量预报和停产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及各类通风设施设置的安全技术设计,掘进工作面实施探放或前探钻孔的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报上级机关的各类技术报表。
矿井建设过程中的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和设计。
下列安全技术措施需报机电主管经理中间审批后由总工程师审批:
机电、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
电机车制动距离实验措施;
井下运输、装载超重、超宽、超高设备及物料时的安全措施;
因特殊原因对应有两回路供电的系统需单回路供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非防爆电气设备因特殊原因需入井运行的安全措施;
高压电气设备需要修理和调整时的施工安全措施;
月停产检修时的各类安全措施。
所有在项目部安全办公会、生产调度会或专业会议指定需编制和审批的各类安全技术设计或措施由项目经理审批。
矿井建设各类工程的安全技术设计在工程施工前,由各队、组室负责编制完成并报请审批。
矿井生产和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设计编制与审批合格的主要标准是:
编制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安全技术条件论证要充分符施工实际条件,对水、火、**、煤尘、顶板等主要灾害的防治措施应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
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
所采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必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煤电公司有关的规定。
凡经审批同意的,应及时签字批复;经审批不同意的,应当签注修改意见并退回限期重新编制。凡上报审批的,应当以文件形式上报。
对已批准的矿井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设计作重大变更时,需重新报批并经审查同意。
掘进作业规程应在施工前10天完成编制工作,由技术组召集有关部门会审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其它安全技术设计的审批应在施工前2天完成,应急措施在开工前完成审批。要求上报的设计文件不受此限。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制度相抵触时以上级制度为准。

十二.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搞好我项目部“一通三防”工作,防止**、煤尘、火灾事故的发生。明确各级人员在“一通三防”工作中的职责,保证我项目部建井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即矿井通风,防治**、防治煤尘、防治自燃发火,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煤尘、火灾事故的中心环节,我项目部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重视“一通三防”工作。
为加强“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项目经理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技术副主任负技术责任。各队队长、班组长对所辖作业区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每一下井职工对所在岗位的“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责任。安检组对本项目部“一通三防”工作的落实监督负责。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强化管理,及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要建立起“一通三防”专业化队伍,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全矿井的通风、防治**、防治煤尘、防治自燃发火、通风安全监测及有关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不断完善和提高“一通三防”技术装备及检测手段,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如配备对旋式风机、井下移动抽放泵站、便携式瓦检仪、报警矿灯、测氧仪、**自动监测报警断电仪等。
掘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通风设施管理、**检查制度及防止**积聚和**积聚处理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发生**、煤尘、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和自救措施及避灾路线。
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一通三防”知识,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的自身素质,努力作好“一通三防”工作。
零落一身秋1

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都包括什么

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要制定哪些制度?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生产规范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一般应包括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一定数量的评审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应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类似业务收费标准规范评审单位评审收费。
3.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配备满足各评定标准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4.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聘请的评审专家,按评定标准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6.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一般应包括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一定数量的评审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应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类似业务收费标准规范评审单位评审收费。
3.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配备满足各评定标准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4.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聘请的评审专家,按评定标准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6.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企业标准化内容有哪些?

  按《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的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的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其任务是:
  (一)贯彻国家的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编制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
  (三)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对本企业实施标准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五)参与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中的标准化工作,提出标准
  化要求,做好标准化审查;
  (六)做好标准化效果的评价与计算,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七)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情报资料;
  (八)对本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化宣传教育,对本企业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进行
  指导;
  (九)承担上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的规定:

  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建立并实施企业标准体系。
  3、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
  5、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6、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7、参加国内、国际有关标准化活动。

  职责:
  7.1 企业最高管理者的职责
  企 业 最 高管理者应确保以下标准化事项得到落实:
  a) 贯 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强制性标准;
  b) 确 定与本企业方针、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目标;
  c) 确 定企业标准化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d) 审 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和标准化活动经费;
  e) 组 织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审批企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体系;
  f) 鼓 励 、表彰为企业标准化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对不认真贯彻执行标准,造成损失的责
  任 者 ,进 行 惩 戒 。

  7.2 标准化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企 业 标 准化机构及其人员的职责:
  a) 确 定并落实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中与本企业相关的要求;
  b) 组 织制定并落实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编制企业标准化规划、计划;
  c) 建 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编制企业标准体系表;
  d) 组 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认真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
  e) 组 织实施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f) 对 新 产品、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9) 对 本 企业实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企业标准复审;
  h) 组 织制定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或管理制度;
  i) 组 织 标准化培训;
  J) 统 一 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标准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并及时提供给使用部门;
  k) 承 担或参加国家、行业和地方委托的有关标准的制定和审定工作,参加国内、国际各类标准化
  活 动 。

  7. 3 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各职 能部 门和生产单位的标准化职责是:
  a) 组 织实施企业标准化机构下达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b) 组 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标准;
  c) 按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奖惩。

什么是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为副组长,有关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负责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2.矿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专人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规划的制定和月计划安排,负责日常达标工作检查组织和管理。
3.各单位必须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实施。
4.严格执行局《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办法》及《陈家山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5.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实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定期检查由标准化办公室组织每旬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的检查验收;由安检员每班对采掘工作面进行质量评估,动态抽查由矿不定期组织,检查各单位工程质量和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
7.矿对区队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制度,坚持重奖重罚。每月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提取30%的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总额,按实际达标项目实行分专业,旬检查、月验收,兑现奖罚。
8.每次检查验收,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在原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验收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9.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例会,研究解决安全质量达标中出现的问题,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过程中的目标、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总结安排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
10.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区队长、安检员、班组长、质量验收员和特殊工种的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文化素质。
11.每月开展一次评优评差活动,每季度评比一次“示范”区队,重点抓两头,表彰先进,批评落后、促进中间,推动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规范性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3.2 安全绩效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核心要求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8.3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10 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扩展资料

评定标准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含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含800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700分(含700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标准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