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诸葛天旋 给各位分享化妆品新检测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化妆品108项质检有哪些(化妆品108项质检有哪些项目呢)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化妆品108项质检有哪些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微生物学检验: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项目。
卫生化学检验:包括汞、铅、砷等卫生化学指标的检测,**、**、巯基乙酸、性激素、甲醛等禁、限用物质含量的检测,以及pH值等其他检测。
毒理学试验:普通化妆品需要做急性皮肤**性试验、急性眼**性试验、多次皮肤**性试验;特殊用途化妆品除以上三项试验外,还需要做皮肤**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回复突变试验、体外哺*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包括人体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SPF值测定、PA值测定、防水性能测定等。
化妆品毒理测试需要检测哪些项目,具体依照什么标准做呢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范了化妆品原料及其产品安全性评价的毒理学检测要求。
同时,我国对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分别实行注册和备案制度,根据国家药监局在2021年2月26日发布,2021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注册备案提交的产品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报告和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哪家机构开展化妆品毒理测试?
中科检测
化妆品毒理检测标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版
化妆品毒理检测指标
1、急性经口毒性试验2、急性经皮毒性试验3、皮肤**性/腐蚀性试验4、急性眼**性/腐蚀性试验5、皮肤**反应试验6、皮肤光毒性试验7、体外哺*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8、体外哺*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9、哺*动物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10、亚慢性经口/皮毒性试验11、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化妆品检测项目有哪些?
化妆品检测项目有哪些?
1.常规理化项目;
2.重金属检测;
3.微生物检测;
4.防腐剂、性激素、甲醇、甲醛、氢醌、苯酚等有害物质检测。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化妆品无疑已成为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之一,又因其与人体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卫生安全显得相当重要。微生物是反映化妆品污染状况的一个质量指标,因此世界各国对化妆品的微生物检测都极为重视。
常规检测项目:
铅、砷、汞、甲醇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
二甘醇、重金属、色素、防腐剂、甲醇、甲醛等。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
激素含量:
糖皮质激素、性激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卫生指标:
PH、镉、锶、总氟、总硒、氢**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防晒剂、防腐剂、染料、抗生素、维生素、可溶性锌盐等。
简答题;对于化妆品有哪些卫生标准的要求
化妆品卫生标准
1 总则
1.1 为向广大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确保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标准。
1.2 化妆品系指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 甲、口唇等)或口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产品。
1.3 在国内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都必须遵守本标准。进口化妆品也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4 地、市以上(含地、市)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生产实行卫生监督,县以上(含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辖区的化妆品销售实行卫生监督。
1.5 在卫生部下设“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负责对全国化妆品安全性的有关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评审,其办事机构负责受理进口化妆品原料及化妆品产品的注册,登记、审查等事宜。
2 化妆品卫生标准
2.1 一般要求
2.1.1 化妆品必须外观良好,不得有异臭。
2.1.2 化妆品不得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和损伤作用。
2.1.3 化妆品必须无感染性,使用安全。
2.2 对原料的要求
2.2.1 禁止使用表2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
2.2.2 凡以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的,必须符合表中所作规定。
2.2.3 凡使用两种以上表3至表6中所列物质为化妆品组分时,必须符合如下规定:具有同类作用的物质,其用量与表中规定限量之比的总和不得大于1。
2.3对产品的要求
2.3.1 化妆品的微生物学质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2.3.1.1 眼部、口唇、口腔粘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500/ml或500/g。
2.3.1.2 其它化妆品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0/ ml或1000/g。
2.3.1.3 每克或每亳升产品中不得栓出粪大肠群,绿脓杆菌,2,3.1.9 和金**葡萄球菌。
2.3.2 化妆品所含有毒物质不得超过表1中规定的限量。
表1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
有毒物质 限量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以铅计) 40 含乙醇铅的染发剂外
砷(以砷计) 10
甲醇 0.2%
2.4 化妆品包装材料必须无毒和清洁。
2.5 化妆品标签上应用中文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产地、包装上要注明批号。对含有药物化妆品或可能引起**反应的化妆品尚需注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6 对演员化妆品的某些特殊要求另订。
3 化妆品的卫生检查和监督
3.1 对化妆品的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 7917.1—7917.4—87)《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和(GB 1718.1—7918.5—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进行。
3.2 对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按GB 79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
3.3 化妆品监督部门有权派员到所辖区化妆品生产厂检查生产过程的卫生情况以及抽样检查产品的卫生质量。
3.4 监督人员抽检的产品,必须立即贴上封条,并贴标签注明采样地点、日期、采样人员和其它有关事项。
3.5 监督部门应有计划地对化妆品生产和销售的卫生管理和产品的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轻工业部提出,由中国预防医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归口。
本标准由“化妆品卫生标准”起草小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钰慧、尹先仁、姜正德、刘燕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负责管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现行的化妆品法规有哪些?
现行的化妆品法规有哪些?
1.法规:主要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由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2.部门规章:主要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3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00号令)、《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1993年7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2号)。
3.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卫监督发〔2007〕1号)、《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2号)、《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89号)、《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审评要点和化妆品技术审评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93号)、《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和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79号)、《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关于印发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207号)等。
4.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可分为通用基础标准、卫生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和原料标准几大类。
(1)通用基础标准:如《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化妆品分类》(GB/T 18670—2002)、《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化妆品检验规则》(QB/T 1684—200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QB/T
1685—2006)等。
(2)卫生标准:如《化妆品卫生标准》(GB 7916—1987)、《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
7919–1987)、《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系列标准等。
(3)方法标准:如《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T
7917—19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 7918—1987)、《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系列标准(GB/T
13531—2008)、《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总则》(GB 17149.1—1997)、《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GB/T 24800.2—2009)、《化妆品中十九种香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4800.10—2009)等。
(4)产品标准:如《发用摩丝》(QB 1643—1998)、《洗面奶(膏)》(QB/T
1645—2004)、《润肤膏霜》(QB/T 1857—2004)、《香水、古龙水》(QB/T 1858—2004)、《香粉、爽身粉、痱子粉》(QB/T
1859—2004)、《发油》(QB/T 1862—1993)、《洗发液(膏)》(QB/T 1974—2004)、《护发素》(QB/T
1975—2004)、《化妆粉块》(QB/T 1976—2004)、《定型发胶》(QB 1644—1998)、《唇膏》(QB/T
1977—2004)、《染发剂》(QB/T 1978—2004)、《沐浴剂》(QB 1994—2004)、《发*》(QB/T
2284—1997)、《头发用冷烫液》(QB/T 2285—1997)、《润肤*液》(QB 2286—1997)、《指甲油》(QB/T
2287—1997)、《洗手液》(QB 2654—2004)、《化妆水》(QB/ T 2660—2004)、《浴盐》(QB/T
2744—2005)、《发用啫喱(水)》(QB/T 2873—2007)、《护肤啫喱》(QB/T 2874—2007)、《面膜》(QB/T
2872—2007)等。
(5)原料标准:如《化妆品用芦荟汁、粉》(QB/T 2488—2006)等。
化妆品108项质检有哪些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微生物学检验: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项目。
卫生化学检验:包括汞、铅、砷等卫生化学指标的检测,**、**、巯基乙酸、性激素、甲醛等禁、限用物质含量的检测,以及pH值等其他检测。
毒理学试验:普通化妆品需要做急性皮肤**性试验、急性眼**性试验、多次皮肤**性试验;特殊用途化妆品除以上三项试验外,还需要做皮肤**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回复突变试验、体外哺*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包括人体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SPF值测定、PA值测定、防水性能测定等。
化妆品检测项目有哪些?
化妆品检测项目有哪些?
1.常规理化项目;
2.重金属检测;
3.微生物检测;
4.防腐剂、性激素、甲醇、甲醛、氢醌、苯酚等有害物质检测。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化妆品无疑已成为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之一,又因其与人体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卫生安全显得相当重要。微生物是反映化妆品污染状况的一个质量指标,因此世界各国对化妆品的微生物检测都极为重视。
常规检测项目:
铅、砷、汞、甲醇等。
化学禁用、限用物质:
二甘醇、重金属、色素、防腐剂、甲醇、甲醛等。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葡萄球菌、霉菌和酵母菌等 。
激素含量:
糖皮质激素、性激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卫生指标:
PH、镉、锶、总氟、总硒、氢**物、硼酸和硼酸盐、甲醛、苯酚、防晒剂、防腐剂、染料、抗生素、维生素、可溶性锌盐等。
酸奶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酸奶即发酵*,根据国家标准酸奶的蛋白质含量必须要≥2.3%,而*酸菌饮料的蛋白质含量通常只有1%左右,色泽均匀一致,呈*白色或微**;具有发酵*特有的滋味、气味。
酸奶组织细腻、均匀,允许有少量*清析出;风味发酵*具有添加成分特有的组织状态;全部用*粉生产的产品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或“复原奶”;在生牛(羊)*中添加部分*粉生产的调制*应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含××%复原*”或“含××%复原奶”。
扩展资料:
酸奶中含有丰富的*酸菌,长期食用可以帮助改善肠道健康状况。益生菌酸奶,更是含有数以亿计的益生菌,能够经受住胃酸和胆盐的考验,到达肠道,产生有益代谢产物,促进肠道有益菌生长,抑制有害菌繁殖,起到调节肠道微生态的作用。
酸奶中的*酸菌可以分解奶制品中的部分*糖,使*糖含量降低。因此,对于*糖不耐受的人,可首选酸奶来保证*制品的充足摄入。
酸奶所富含的高活性无机矿物质微量元素锌及维生素A、维生素e的某些衍生物等助于体内某些有毒物质的转化和排泄,减少对痤疮的**,缓解痤疮症状,并有助于愈合。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酸*卫生标准
人民网-酸奶营养丰富 饮用需注意6**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