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田亦文 给各位分享儿童福利工作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适度惠普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内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适度惠普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内容

近年来,我市按照“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的原则,制定了《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意见》,构建了“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标施保”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一是建立儿童福利生活保障制度。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机构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2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400元。为依法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生活补贴,每月提供300元的生活补贴。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 435.19万元。二是完善教育保障制度。健康适龄孤儿及困境儿童接受普通教育,中重度残疾适龄孤儿及困境儿童接受集**殊教育或送教上门;实施孤儿及困境儿童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孤儿按每年365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困境儿童按每年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10元;其他低保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200天补助,每生每天补助3元。三是健全医疗康复保障制度。孤儿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其个人参保缴费由财政承担;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孤儿年度住院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自己负担较多且影响基本生活的,按照规定给予医疗救助。积极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城乡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已累计救治孤残儿童25名。四是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农村孤儿及困境儿童居住危房的,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予以资助;无住房的,由村委会安排宅基地,住房建设按照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资助标准予以资助;城市无住房的孤儿及困境儿童,成年后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优先安排、应保尽保。五是拓宽就业保障制度。孤儿及困境儿童成年后,具有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在校学生,由财政一次性发给不低于6个月的基本生活费,用于保障其待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就业困难的,纳入就业**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其创业服务方面给予支持帮助。

国家对孤儿有那些补助政策

适度惠普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内容

为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2.建立健全孤儿保障体系,维护孤儿基本权益

3.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高专业保障水平

4.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孤儿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扩展资料: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地方各级**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参考资料:**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儿童的,应当区分情况登记保存以下材料:(一)属于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被遗弃儿童的,登记保存**机关出具的经相关程序确认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捡拾报案证明、儿童福利机构发布的寻亲公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等材料。(二)属于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的,登记保存**机关出具的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DNA信息比对结果、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证明,儿童福利机构发布的寻亲公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以及其他与儿童有关的材料。(三)属于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流浪乞讨儿童的,登记保存**机关出具的DNA信息比对结果、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发布的寻亲公告、民政部门接收意见以及其他与儿童有关的材料。法律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儿童福利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四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不断提高儿童生活、医疗、康复和教育水平。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歧视、侮辱、**儿童。第五条儿童福利机构的建设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水平应当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孤儿证和低保证有什么待遇区别

孤儿证可享受基本生活费,教育减免,再就业,住房等方面国家照顾。低保证,只是可享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补差的那部分资金,当然低保户现在享受的优惠政策也很多,具体咨询你们当地民政部门

哪些设施和措施是为我们少年儿童的生活服务的?

现代少年儿童图书馆与**馆一样,读者服务是其工作的主旋律。因为只有服务体现图书馆生存的价值,只有优质的服务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才能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1.平等性原则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中明确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日本的《公共图书馆的任务和目标》中指出:“公共图书馆既是提供从幼儿到老年人自我发帖承认场所。

同时也是居民获得信息,欣赏文艺,创造地区文化的场所。”图书馆的各项工作,有这样三句话很值得欣赏:“一切为了读者”,“为了一切读者”,“为了读者的一切”,这三句话言简意赅,概括了这样一个深刻的含义:图书馆是为读者存在的,图书馆的服务是平等的。

读者的需要就是图书馆努力的目标。少年儿童图书馆是公共图书馆的一部分,主要为学龄前儿童(1-3岁)至高中三年级(17,18岁)的少年儿童服务,以及为少年儿童工作者服务。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者是少年儿童的课外老师,要尊重少年儿童成为读者的权利。

尊重他们对知识资源自由选择和平等获取的权利,做好“为书找人”和“为人找书的工作;另一方面,还应尊重少儿读者的平等人格,真诚地为他们服务。

亲切地与他们交往,以诚恳、友善、和蔼的态度创造出一个融洽、和谐、健康、愉快的教育情境,使他们乐于学习,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

2.针对性原则

少年儿童图书馆的读者年龄不同,包括低幼儿童、小学生、中学生、少年儿童工作者;兴趣爱好个性特长不同,有的喜欢文学,有的喜欢数理,有的喜欢电脑,有的喜欢书画,有的为了工作。

不同层次的读者有不同的需要,应该分别进行研究,要认真分析多层次读者的阅读心理,想读者所想,急读者所急,针对不同的读者,提供不同的服务。

3.无偿公益性原则

少年儿童图书馆是国家投资兴办的、旨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公益事业,肩负有指导少年儿童读好书的光荣任务。在开展各种活动中,应尽力寻求社会赞助,而决不可向参加活动的学校及学生本人收取额外费用;向少儿读者公开图书包袱乐邦。

使他们能够在免费借阅少儿图书馆书刊的基础上,免费学习文献检索知识,包括电子文献资源的获取和网络利用知识。无偿公益性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在图书馆界的独特体现。现在,已有不少图书馆实行读者到馆**免收工本费甚至押金,完全是免费的。

关于“六一儿童节”发放福利标准

有条件的都可以发点福利。条件是14周岁,也有按照12周岁的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