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周夏爵 给各位分享环境领域工程建设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属性可以划分为(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属性可以划分为哪几类)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属性可以划分为

按属性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按照属性可以划分为

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

扩展资料:

在计划立项时,要先将计划报建设部,建设部将其关注项目列为建设部标准计划。并作预算,其余的我们可以列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计划,这样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计划在国家或行业标准年度计划中,计划号是单设系列的。

在标准报批发布方面,国家不批建设部敏感问题的标准。由建设部发布,国家将五万号以后编号给建设标准,行业标准则要加“J”,如石油工程建设标准为“SYJ”。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有几类

共18项,其中第一项正在征求意见,暂未实施
1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1年07月06日 环办函[2011]801号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HJ 610-201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天然气开采(HJ 612-2011)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HJ/T 403-2007)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HJ/T 404 -2007)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石油炼制(HJ/T 405-2007)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乙烯工程(HJ/T 406 -2007)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HJ/T 407 -2007)
10、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造纸工业(HJ/T 408 -2007)
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电解铝(HJ/T254-2006)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HJ/T255-2006)
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制造(HJ/T256-2006)
1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HJ/T 394-2007)
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HJ 436-2008)
1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 464-2009)
 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552-2010)

在我国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哪些?

在我国工程质量标准如果按照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如果根据内容划分,可分为设计标准、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定额;如果按属性分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如果按标准适用范围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对已发现的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筑工程中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协会标准是什么关系

1、国家标准是最低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行业标准只能比国家标准的要求高或相同。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3、地方标准只能比行业标准的要求高或相同。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4、企业标准只能比地方标准的要求高或相同。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扩展资料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2、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3、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4、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5、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