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霍幻薇 给各位分享交叉作业的国家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非煤矿山交叉作业的危害(非煤矿山交叉作业的危害是什么)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非煤矿山交叉作业的危害

交叉作业的危害主要是:如果是多个矿山之间的交叉作业就会有安全管理存在死角、安全责任不清、相互之间的放*等作业都可能会对对方产生影响,这一点在安监总局39号令一明确规定矿山之间不能低于300米距离。如果是矿山内部场地问题交叉作业就会可能有因视线、操作不熟练导致的事故,还有对矿区各个地点、工种之间的存在的安全须知不熟悉等也就是安全知识不透彻等易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非煤矿山交叉作业的危害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国家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结合行业的特点和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生产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进行预测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从而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的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必然涉及到安全检查,从很大程度上来讲,做好了安全检查,就搞好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包括查制度、查纪律、查现场、查管理、查措施、查隐患等多项内容,其种类有经常性、专项性、定期性、季节性和临时性安全检查五大类;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有自检自查、交叉检查、抽查、辅助检查等。

安全生产条例列举危险作业包括哪些?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总则:

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5.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

6.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

7.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8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动火作业按《动火安全消防管理规定》执行),由安全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主管厂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9 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

10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扩展资料

高处作业审批程序

1.首先承担作业任务的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安全措施;然后按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遇有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单位领导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负责);可事后补办《危险作业许可证》。

3.作业高度在15米(含)及以下的一、二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安全部安全负责人审批。

4.作业高度在15-30米(含)的**高处作业项目,由安全部和主管厂长审批。

5.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6.遇有特殊高处作业环境条件时: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亲临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在审批手续上签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高处作业有哪些安全规定?

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为高处作业。进人高空作业现场,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皮带。高处工作传递物件,不得上下抛掷,应使用工具袋。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设置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以防落物伤人。

扩展资料:

高处作业指凡在**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要求承载时建筑物或支承处应承住吊篮的载荷,理论上来说高处作业有一定的风险。

建筑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 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 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 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 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8 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高处**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 洞口**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 脚手架上**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处作业

电工高压特种作业操作证能做低压的事吗

电工高压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可以做低压的事。

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低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由此可见其针对的设备没有重合部分。

扩展资料

在电工持的有三种**:①电业部门发的入网证,②劳动部门发的等级证,③安监部门发的特种作业证。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安监部门发的特种作业证。

这个**是证明持证人经过安全培训,可以进行电工作业,如果出现事故不按无证上岗处理,只按操作不当或是违反操作规程,可以减轻因特种作业事故带来的处罚和处理的轻重,如果无该**上岗。一经发现可以封停特种设备,责令该人员去培训取证,可以同时处1-3万元罚款。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国家规定多少米为高空作业

     凡在**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一、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

       1、“凡在**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根据上述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高处**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