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江慕香 给各位分享民航行业大检查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飞行员体检标准?(ccar67fs飞行员体检标准)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飞行员体检标准?

中国民航飞行员身体条件体检标准为:

飞行员体检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

(二)体重在50公斤以上。

(三)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四)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

(五)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二、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一般不合格:

(一)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二)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三)有慢性肠胃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四)食物、药物过敏史;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

(五)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六)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七)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劂史者。

(八)口吃结巴者。

(九)有梦游症或13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十)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十一)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十二)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者。

(十三)明显斜视者。

(十四)平时戴眼镜学习者及夜盲者。

扩展资料:

飞行员体检与入行后不能有的病

招收飞行员时,有招飞体检,就是把普通人培养成飞行员前需要做的体检。这个体检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在视力、听力、外科等方方面面都有要求。举些例子,青光眼、冠心病、恶性肿瘤、血液病等都是不允许的。

另外像招飞时,眼睛有种遗传病,叫晶状体浑浊,普通人有这种病,问题不大,只要不影响视觉,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招飞的时候,如果晶状体浑浊,就是不适合做飞行员的,因为在机舱里,这种病会影响视觉。

入行后生病了,要看能不能达到在职的最低要求。病情也分轻重缓急,不是说得了病,就一定不能飞,这需要一个鉴定的过程、鉴定的程序。如果鉴定能达到这个最低要求,就判定为合格,不能达到自然是不合格了。

皮肤病,比如体癣,不是说得了就不合格,如果治疗好了就行,但是甲癣,就是常说的灰指甲就不行,因为它会感染,飞行员在驾驶舱,会接触各种仪器,因此,接触这些仪器后容易传染给他人。再如白癜风、红斑狼疮,一般认为得了这类病跟开飞机关系不大,殊不知它们会有并发症,也是不允许的,这是从飞行安全的角度来考量的。

像普通的感冒发烧、浅表感染,先停飞治疗,治疗好了就没什么问题,近视眼、老花眼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感冒发烧出现了肺炎症状,这时,航空医生必须要求其停止飞行,一来病症会引起身体不适,另一方面如果牵扯到传染病就更不可以了,因为驾驶室是一个密闭的环境,会传染给他人。之后,去医院治疗,治疗好了能不能飞,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他(她)的病情进行判断,究竟能不能达到体检合格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飞行员 (航空器驾驶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飞行员哪些病不能得?就算得了灰指也不能飞

航空标准体系都有什么?

标准体系规定了民用航空标准体系的结构、层次及标准明细表。它包括民航现有、应有和预计发展的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行业,是编制标准制定修订规划和计划的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民用航空运输安全正常进行,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民用航空运输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运输危险物品按照危险物品运输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部门(以下简称安检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安检工作),防止危及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进入民用航空器,保障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第四条 安检工作包括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对候机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监护。第五条 民航**机关对安检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检查、监督。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安检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第六条 安检部门发现有本规则规定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交由民航**机关审查处理。第七条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以及进入候机隔离区或民用航空器的其他人员和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第八条 安检工作可以收取费用。安检工作费用的收取办法由民航总局另行制定。第九条 安检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的原则。第二章 安检部门及其人员第一节 安检部门第十条 设立安检部门应当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审核同意并颁发《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民航总局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核权。
  未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安检工作。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到期由颁证机关重新审核换发。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安检部门的单位应当向民航总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书面材料证明具有下列条件:
  (一) 有经过培训并持有《安检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且其配备数量符合
《民用航空安检人员定员定额标准》;
  (二)有从事安检工作所必需的经民航总局认可的仪器、设备;
  (三)有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的工作场地;
  (四)有根据本规则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制定的安检工作制度。
  (五)民航总局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安检部门使用的安全检查仪器应当经由民航总局**局会同有关部门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凭发给的《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
  民航总局**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局,或经委托的其他民航**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安全检查仪器的射线泄露剂量进行检测。检测次数每年不少于一次。第二节 安检人员第十三条 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
  (二)未受过少年管教、劳动教养或刑事处分;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志愿从事安检工作;
  (四)招收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二十五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校正视力在1.0以上。第十四条 安检人员实行岗位证书制度。没有取得岗位证书的,不可单独作为安检人员上岗执勤。
  对不适合继续从事安检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或辞退。第十五条 安检人员执勤时应当着制式服装,佩戴专门标志,服装样式和标志由民航总局统一规定。第十六条 安检人员执勤时应当遵守安检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工作制度,不得从事与安检工作无关的活动。第十七条 在高寒、高温、高噪音条件下从事工作的安检人员,享受相应的补助、津贴和劳动保护。第十八条 在X射线区域工作的安检人员应当得到下列健康保护:
  (一)每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
  (二)每年享有不少于两周的疗养休假;
  (三) 按民航总局规定发给工种补助费;
  (四) 女工怀孕和哺*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在X射线区域工作。

空姐面试通过以后需要做的体检项目包括哪些?

  空姐招生体检项目
  (1)一般条件
  ①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需要。不应有;1)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2)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的疾病;3)创伤、损伤或手术后遗症。②建议美学条件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③建议身高女性:163~175cm。下身长应超过上身长2cm 以上。男性:170cm~182cm。④建议体重30岁以**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0岁以上体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⑤恶性肿瘤或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肿瘤临床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2)精神、神经系统
  ①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②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③神经症不合格。④睡眠障碍不合格。⑤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⑥言语障碍不合格。⑦癫痫不合格。⑧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⑨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性、变性性、代谢障碍性疾病或损伤不合格。⑩颅脑外伤治愈后,遗有后遗症不合格。11反复发作的头痛不合格。12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13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14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3)心理学
  心理品质**不合格。
  (4)呼吸系统
  ①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肺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全身情况良好合格。②自发性气胸反复发作不合格。
  (5)循环系统
  ①严重心血管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②严重的心电图异常不合格。③高血压病不合格。④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6)消化系统
  ①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②消化性溃疡及其并发症,临床治愈后,全身情况良好合格。③消化道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④腹外疝修补术及阑尾切除术后,经一至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⑤慢性胆囊炎治疗后,症状基本消失合格。⑥无症状性胆囊结石合格。⑦胆囊手术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后遗症合格。⑧消化道传染病及其病原体携带者不合格。⑨急**毒性肝炎治愈后,经六个月地面观察无异常合格。10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经治疗六个月内转*合格。
  (7)泌尿生殖系统
  ①严重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②肾结核临床治愈后,经一年地面观察,肾功能 正常合格。③急性肾炎临床治愈后,经三至六个月地面观察,肾功能正常合格。④急性肾盂肾炎治愈后,经三个月地面观察无复发合格。⑤无症状的泌尿系统结石合格。
  (8)造血系统严重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
  (9)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严重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10)运动系统
  ①运动系统疾病、损伤遗有功能障碍不合格。②影响出勤的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11)皮肤及其附属器
  ①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②腋臭不合格。③**不合格。
  (12)眼及其附属器
  ①任何一眼*眼近视力低于0.5不合格。任何一眼*眼远视力不低于0.1,矫正视力不低于0.5,屈光不正不超过±3.00D(球镜当量)合格。在行使职责时必须戴矫正眼镜。②色盲不合格。③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影响机上服务工作不合格。
  (13)耳鼻咽喉及口腔
  ①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不合格。②耳气压功能**不合格。③前庭功能障碍不合格。④难以治愈的外耳、中耳疾病或畸形不合格。⑤鼓膜穿孔、重度病变个别评定。⑥眩晕及反复发作的内耳疾病不合格。⑦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疾病不合格。上颌窦炎、上颌窦囊肿个别评定。⑧嗅觉丧失不合格。⑨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不合格。⑩影响功能或外观的口腔、颞下颌关节疾病或畸形不合格。明显口臭不合格。

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高考需要多少分

  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高考一般需要超一本线50分以上。
  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
  1、凡能够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考生均可报考(仅限女生)。
  2、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0周岁。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4、身高:163cm~172cm。
  5、视力: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6、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7、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8、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9、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10、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民航飞行员体检标准

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52公斤以上,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视力*眼视力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慢性鼻炎和鼻窦炎,嗅觉正常,听力正常,无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 没有头痛、头昏、失眠的症状。

眼科:任何一眼*眼远视力低于0.7。任何一眼*眼近视力低于1.0。视野异常,色盲、色弱,夜盲治疗无效等,均不合格。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可以确诊为不合格。

耳鼻喉科:耳气压功能**治疗无效,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内耳疾病或眩晕症,晕机病治疗无效,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以上检查结果均可诊断检查不合格。

扩展资料:

嗅觉检查:被查者闭上眼睛,用右手食指**右侧鼻翼使右鼻孔闭塞。检查者任选一种药瓶,将药瓶口对准被查者左鼻孔,距离约1.5厘米,令被检查者用左侧鼻孔吸气辨认是何种气味。无法辨别者可确诊为不合格。

听力检查: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dB。可诊断为不合格。

外科检查:身高男低于165厘米,体重男性52公斤以下,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可认为不合格。

参考资料: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_百度百科

飞行员体检标准?

中国民航飞行员身体条件体检标准为: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身高须在165-185厘米之间。

(二)体重在50公斤以上。

(三)平静血压不超过18.4/11.7千帕(138/88毫米汞柱)。

(四)按空军"C"字型视力表,申请者双*眼视力分别要在1.0以上,无色盲和色弱。

(五)身体上没有文身和刺字。

二、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一般不合格:

(一)四肢残缺或身体有明显畸形。

(二)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史者。

(三)有慢性肠胃病或7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四)食物、药物过敏史;严重偏食及猪、牛、羊肉均不吃者。

(五)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及经常咳嗽者。

(六)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七)家庭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或本人有晕劂史者。

(八)口吃结巴者。

(九)有梦游症或13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十)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十一)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十二)牙齿脱落3个以上或明显咬合**者。

(十三)明显斜视者。

(十四)平时戴眼镜学习者及夜盲者。

扩展资料:

飞行员体检与入行后不能有的病

招收飞行员时,有招飞体检,就是把普通人培养成飞行员前需要做的体检。这个体检相对来说比较严格,在视力、听力、外科等方方面面都有要求。举些例子,青光眼、冠心病、恶性肿瘤、血液病等都是不允许的。

另外像招飞时,眼睛有种遗传病,叫晶状体浑浊,普通人有这种病,问题不大,只要不影响视觉,做什么都可以,但是招飞的时候,如果晶状体浑浊,就是不适合做飞行员的,因为在机舱里,这种病会影响视觉。

入行后生病了,要看能不能达到在职的最低要求。病情也分轻重缓急,不是说得了病,就一定不能飞,这需要一个鉴定的过程、鉴定的程序。如果鉴定能达到这个最低要求,就判定为合格,不能达到自然是不合格了。

皮肤病,比如体癣,不是说得了就不合格,如果治疗好了就行,但是甲癣,就是常说的灰指甲就不行,因为它会感染,飞行员在驾驶舱,会接触各种仪器,因此,接触这些仪器后容易传染给他人。再如白癜风、红斑狼疮,一般认为得了这类病跟开飞机关系不大,殊不知它们会有并发症,也是不允许的,这是从飞行安全的角度来考量的。

像普通的感冒发烧、浅表感染,先停飞治疗,治疗好了就没什么问题,近视眼、老花眼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感冒发烧出现了肺炎症状,这时,航空医生必须要求其停止飞行,一来病症会引起身体不适,另一方面如果牵扯到传染病就更不可以了,因为驾驶室是一个密闭的环境,会传染给他人。之后,去医院治疗,治疗好了能不能飞,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对他(她)的病情进行判断,究竟能不能达到体检合格的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飞行员(航空器驾驶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飞行员哪些病不能得?就算得了灰指也不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