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梅真儿 给各位分享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房屋三证是什么?(房屋三证是什么时候规定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房屋三证是什么?
房屋三证是《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1.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的**。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2.房屋契证:房屋契证又称为是一种完税凭证。从一般意义上讲,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房屋归属权和使用权哪个范围大?
当然是房屋的归属权大。因为房屋的归属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跟使用权;所谓的使用权只是代表你在这个房子里面享有使用该房屋的权利就相当于租客一样,归属权是具有使用并且兼处置房产的一个权利,就相当于房东一样。希望对你所提的问题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房屋的所有权以什么为主?
民事诉讼房屋的所有权是以在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产证为主,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谁,法院就会把房子判给谁,民事诉讼房屋纠纷,法院一开始也是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功,才会进入庭审阶段,原告跟被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
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哪几条啊?
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以下几条: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九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