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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产品设计的装配工艺性评价标准有哪些

装配工艺性评价标准
1、容易装卸
2、设计时需提**虑到后续调试的需要
3、便于日后维修
4、最好设计时分模组搭配结构,便于模组化装配
5、装配的工艺基准尽可能与设计基准,加工基准选用同-基准;
您应该再查查别的资料,只是一点点个人经验

机械CE认证的标准有哪些

机械产品设计的装配工艺性评价标准有哪些

机床(英文名称:machine tool)是指制造机器的机器,亦称工作母机或工具机,习惯上简称机床。锻压机、液压机、锯床、铣床等机床类欧盟CE认证协调标准如下

机床(英文名称:machine tool)是指制造机器的机器,亦称工作母机或工具机,习惯上简称机床。一般分为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和木工机床等。现代机械制造中加工机械零件的方法很多:除切削加工外,还有铸造、锻造、焊接、冲压、挤压等,但凡属精度要求较高和表面粗糙度要求较细的零件,一般都需在机床上用切削的方法进行最终加工。机床CE认证流程:1. 确认出口国家2. 确认产品类别及欧盟相关产品指令3. 指定“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4. 确认认证所需的模式(Module).5 自我声明模式或必须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6. 建立技术文件及其维护与更新技术文件通常应包括下列内容:a . 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的名称,商号,地址。b . 产品的型号,编号。c . 产品使用说明书。d . 安全设计文件(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e . 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f . 产品电原理图。g . 产品线路图。h . 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i . 测试报告 (Testing Report)。j . 欧盟授权认证机构NB出具的相关(对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k . 产品在欧盟境内的注册(对于某些产品比如:Class I 医疗器械,普通IVD体外诊断医疗器械)。l . CE符合声明(DOC)。

机械产品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机械电子工业部制定的《机械产品质量等级评定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产品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细则。
  —、企业的职责
  (1)企业要对定等产品按行业制定的有关质量分等标准中相应的等级标准或内控标准组织生产,进行实物检查(连续两年达到申报等级品要求)和工厂条件的自查(按《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 达到要求。出厂产品要进行分等判定。
  (2)在自查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填写《机械产品等级评定申报表》(样表见附表一)一式两份,于每年11月底向所在省、 市主管厅局申报计划,其中申报优等品的《机械产品等级评定申报表》抄报检测中心。
  (3)优等品定等检测和检查由有关行业检测中心进行,一等品的定等产品检测由省市主管厅局下达到经认可的省市质检站或委托有关检测中心进行。企业要协助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4)检查合格后,企业要尽快填写《机械产品等级评定申请书》报省市主管厅局(申报优等品的需一式二份、申报一等品的需一式一份)。
  (5)定等产品的日常管理:已定等产品在出厂检验时,要进行分等判定和存放,并有等级标记。
  二、省市主管厅局职责
  (1)对企业的优等品申报情况初审汇总后,填写《优等品评定计划申报汇总表》连同企业填写的申报表于每年12月10日~20日报部质量安全司。
  (2)优等品的检查和检测结束后,审查企业上报的优等品申请书,并于每年11月15日~20日统一报部质量安全司。
  (3)根据企业的一等品申报情况编制下达一等品评定计划,同时将一等品评定计划抄报部质量安全司。
  (4)一等品的产品检测要下达到经认可的有关质检站进行,本省市不具备检测条件的产品,要负责委托行业有关检测中心检测。
  (5)组织一等品评定的工厂条件验收(包括对企业申报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日常生产的等级品率和出厂分等判定情况的检查), 验收结束后向企业出具《工厂必备条件检查验收结论》和《定等产品日常生产成品等级品率情况表》。收集汇总申报一等品评定产品的用户意见。
  (6)一等品的评定根据检查结果及企业上报的《机械产品等级评定申请书》组织审查、批准及下发“一等品证书”。并于当年12月15日以前将所批准的一等品名单汇总报部质量安全司。
  (7)组织对本省、市定等产品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三、检测单位职责
  (1)有关检测单位在接到部下达的当年优等品评定计划及省市的一等品评定检测委托书后,尽快安排检测计划并进行突击抽样检测。
  (2)检测单位到达企业后要尽可能通知有关主管厅局。
  (3)检测结束后,及时向企业出具检测报告,优等品检测结果报部和主管省市厅局;一等品检测结果只报主管省、市厅局。
  (4)检测中心对申报优等品企业进行工厂条件验收,应包括对企业申报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 日常生产的等级品率和出厂产品分等判定情况的检查。 在验收结束后及时向企业出具《工厂必备条件检查验收结论》(附表四)和“定等产品日常生产应品等级品率情况表”(附表五)。
  (5)检测中心对申报优等品的产品检测检查全部结束后,于11月15日前将《优等品检测名单及结果》(附表六)报部质量安全司, 并抄报有关省市主管厅局。与此同时, 将达到优等品条件的产品填写优等品证书报部质量安全司。
  四、部质量安全司(机械产品质量监督考评办公室)职责
  (1)根据各省市主管厅局上报的优等品申报情况,组织编制并下达当年的优等品评定计划。
  (2)组织收集汇总申报优等品定等产品的用户意见。
  (3)指导、协调、监督各省、市主管厅局和检测中心工作。
  (4)审查、批准优等品产品,并颁发证书。
  (5)发布批准的优等品、一等品名单。
  (6)组织定等产品的日常监督。
  五、可靠性
  对申报定等的产品,若已按规定通过可靠性试验, 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定等检测时可免做此项试验。
  六、 工厂条件检查按《机械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必备条件验收细则》验收。一等品需达到400分以上,优等品需达到450分以上。 获国家和部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及通过体系认证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工厂条件免检。 但仍要对企业申报产品执行的标准、日常生产的等级品率进行检查并填写附表五。
  七、等级评定的证书格式
  优等品证书和一等品证书由部机械产品监督考评办公室统一印制, 其中优等品证书由有关检测中心按要求填写、盖章后报部质量安全司, 由部统一签发;一等品证书发放程序由各省市厅局规定。 等级评定证书填写要求如下:
  (1)等级品标记分红底金字和红底银字两种。红底金字表示优等品,红底银字表示一等品。
  (2)“标准代号”是指该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检测单位要写明检测中心的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成立的检测中心可由归口研究所代章)。
  (3)“证书号”的编写方法为
  a.优等品:
  (××) ZP—×××·××-×××
     ━┳ ┳━ ━┳━━ ━┳
     ┃ ┃ ┃ ┗━证书序号
     ┃ ┃ ┗━按JB3750—84标准规定的大类、小类号
     ┃ ┗━质量评定
     ┗━评定年份
    例如:电工仪器仪表(大类号为107)中的安装式电度表(小类号为03),1991年评定第9号,证书编号为:(91)ZP一107.03一009
    b.一等品:
    一个证书只写一种产品(或同一系列、同一规格),编写方法为:
     (XX)ZP一XX—XXX
     ┳━ ┳ ┳ ┳━
     ┃ ┃ ┃ ┃
     ┃ ┃ ┃ ┗━证书编号(由省厅局统一编制)
     ┃ ┃ ┗━━各省市厅局代码(见附件2)
     ┃ ┗━质量评定
     ┗━评定年份
  例如:北京市仪器仪表公司1991年评定的某产品第38号, 证书编号为(91)ZP一02—038
  (4)有效期按每年10月1日到5年后的9月30填写。如1991年评定的一等品,有效期为1991年10月1日至1996年9月30日。
  八、附则
  (1)等级评定证书由部机械产品质量监督考评办公室统一印制,各省市可提前向部机械产品质量监督考评办公室统一订购。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机质(1990)104号文《机械产品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本细则解释权属机电部质量安全司。

机械产品设计的装配工艺性评价标准有哪些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实际就是评价所设计的产品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制造、维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这里所说的经济性是一个含意宽广的术语,它应是材料消耗要少、制造劳动要少、生产效率要高和生产成本要低的综合。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包括毛坯制造工艺性评价、热处理工艺性评价、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和装配工艺性评价,此处只介绍机械加工艺性评价和装配工艺性评价。
二、机械产品设计的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
评价机械产品设计的机械加工工艺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 零件结构要素必须符合标准规定
2. 尽量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
3. 在满足产品使用性能的条件下,零件图上标注的尺寸精度等级和表面粗糙度值应取经济值
4. 尽量选用切削加工性好的材料
5. 零件上有便于装夹的定位基面和夹紧面
6. 保证能以较高的生产率加工
(1)被加工表面形状应尽量简单
(2)尽量减少加工面积
(3)尽量减少加工过程的装夹次数
(4)尽量减少工作行程次数
7. 保证**能正常工作
8. 加工时工件应有足够的刚性
三、机械产品设计的装配工艺性评价
评价机械产品设计的装配工艺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 机器结构应能划分成几个**的装配单元
2. 尽量减少装配过程中的修配劳动量和机械加工劳动量
3. 机器结构应便于装配和拆卸

安全标准化的通用标准是什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于2010年4月15日公布, 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广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将得到规范。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目录
概述: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概述: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指出,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陆续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但各行业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有必要**一个规范,对各行业已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作出比较一致的规定。同时,为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也非常必要。
  据介绍,《基本规范》采用了国际通用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通过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这一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更好地促进企业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基本规范》总结归纳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已经颁布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中的共性内容,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既适应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又避免了自成体系的局面。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5 核心要求
  5.1 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 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5 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管理
  企业应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5.3 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新入厂(矿)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5.5 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企业建设项目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按规定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规范管理。
  生产设备设施变更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的全过程进行隐患控制。
  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企业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对安全设备设施应制定检维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应制定方案。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行为分析和控制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执行隐患控制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确因检维修拆除的,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拆除和报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企业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作业行为管理
  企业应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标志
  企业应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5.7.4 相关方管理
  企业应执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的相关方进行统一安全管理。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企业和相关方的项目协议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5.7.5 变更
  企业应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对机构、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企业应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以及企业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8.3 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5.8.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辨识与评估
  企业应依据有关标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5.9.2登记建档与备案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5.9.3监控与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5.10 职业健康
  5.10.1职业健康管理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配置现场急救用品、设备,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企业应对现场急救用品、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维修,定期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5.10.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企业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载明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5.10.3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生产过程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监督。
  5.11应急救援
  5.11.1应急机构和队伍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应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训练;无需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可与附近具备专业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5.11.2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应急协作单位。
  应急预案应定期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5.11.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5.11.4应急演练
  企业应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11.5事故救援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5.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5.12.1事故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5.12.2事故调查和处理
  企业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5.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5.13.1绩效评定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评定工作应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应重新进行评定。
  5.13.2持续改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机械产品设计的装配工艺性评价标准有哪些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


一、概述

机械产品设计除了应满足产品使用性能外,还应满足制造工艺的要求,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成本,严重时甚至无法生产。一个结构工艺性低劣的产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是站不住脚的。一个好的产品设计师必须同时是一个好的工艺师。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实际就是评价所设计的产品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制造、维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这里所说的经济性是一个含意宽广的术语,它应是材料消耗要少、制造劳动要少、生产效率要高和生产成本要低的综合。


对机械产品设计进行工艺性评价须与具体生产条件相联系,在大批量生产中认为图5-55a所示箱体同轴孔系结构是工艺性好的结构;在单件小批生产中则认为图5-55b所示同轴孔系结构是工艺性好的结构;这是因为在大批大量生产中采用专用双面组合镗床加工,可以从箱体两端向中进给镗孔。采用专用组合镗床,一次性投资虽然很高,但因产量大,分摊到每个零件上的工艺成本并不多,经济上仍是合理的。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包括毛坯制造工艺性评价、热处理工艺性评价、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和装配工艺性评价,此处只介绍机械加工艺性评价和装配工艺性评价。
二、机械产品设计的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
评价机械产品设计的机械加工工艺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 零件结构要素必须符合标准规定


零件结构要素螺纹、花键、齿轮、中心孔、空刀槽等的结构和尺寸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零件结构要素标准化了,不仅可以简化设计工作,而且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可以使用标准的和通用的工艺装备(**、量具等),可以缩短零件的生产准备周期,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产品上市也快。

2. 尽量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


设计产品时应尽量选用标准件和通用件,上述两类零件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是评定产品设计标准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标准化程度可用标准化系数A进行评定。

采用标准件、通用件,不仅可以简化设计,避免重复的设计工作,而且还可以降低产品制造成本,产品上市也快。

3. 在满足产品使用性能的条件下,零件图上标注的尺寸精度等级和表面粗糙度值应取经济值


尺寸公差规定过严,表面粗糙度值规定过小,必然会无谓地增加产品制造成本。在对机械产品设计进行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时,必须对主要工作表面的尺寸公差、极限偏差逐一加以校核。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表面粗糙度值应与该表面加工精度等级相对应。

1. 尽量选用切削加工性好的材料


材料的切削加工性是指在一定生产条件下,该材料切削加工的难易程度。材料切削加工性评价与加工要求有关,粗加工时要求具有较高的切削效率,精加工时则要求被加工表面能获得较高的加工精度和较好的加工表面质量。材料强度高,切削力大,切削温度高,**磨损快,切削加工性差;材料强度相同时,塑性较大的材料由于加工变形和硬化程度较大、切屑与前刀面的接触长度大,切削力大,切削温度高,**磨损快,表面粗糙度大,切削加工性差;在钢材中适当添加磷、硫等元素,可以降低钢的塑性,对提高钢材的切削加工性有利。

2. 零件上有便于装夹的定位基准面和夹紧面


产品设计人员在设计零件图时,须充分考虑零件加工时可能采用的定位基准面和夹紧面,应尽量选用在夹具中能够进行稳定定位的表面作设计基准。如果零件上没有合适的设计基准、装配基准能作定位基准面,应考虑设置辅助基准面。辅助基准面应标注相应的尺寸公差、形位公差和表面粗糙度值。

机械设备类的CE认证相关标准都有那些呢?

机械类产品适用的标准一般分为以下几类:希望可以帮到你
  A类标准(基本安全标准)
  主要是对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及适用于所有机械的通用要求。
  B类标准(类属安全标准)主要用来处理一种安全情况或一种相关安全设施,该设施能广泛使用于多种机械;
  B1类标准 针对特定安全情况(例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噪音)
  B2类标准 针对相关安全设施(例如:双手控制、联锁装置、压力感应装置、防护罩)
  C类标准(机器安全标准)主要用于一种或一类特定机器的详细安全要求。
  C类标准在此三类标准中权限最高,即同一机械如果同时采用A、B、C三类标准,C类标准的要求拥有最高优先权。C类标准通常也叫做产品标准,例如:EN 201-注塑机的安全要求,该标准针对注塑机类产品可能出现的所有风险都给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基本上包含或引用了该类产品涉及到的A类和B类标准的要求。
机械产品最常用的A、B、C类标准有:

  A类标准:EN ISO 12100:机械安全基本设计原则 - 风险评估及降低风险;。
  B类标准:EN ISO 13857:机械的安全-防止上肢及下肢伸及危险区域之安全距离;
  EN ISO 4413:液压系统-液压系统及液压元件的一般要求及安全规范;
  EN ISO 4414:气动系统 - 液压系统及液压元件的一般要求及安全规范;
  EN 1088:机械安全 - 装配在防护罩上的互锁装置 - 设计的一般原理及选择方法;
  EN 953:机械安全 - 固定式及移动式防护罩的设计及构造的通用要求;
  EN 60204-1:机械安全 - 机械电气设备 - 第1部分:通用要求。
  C类标准:EN 201:塑料橡胶机械 - 注塑机的安全要求;
  EN 415-1:包装机械的安全 - 第1部分:包装机械和相关设备的术语和分类;
  EN 415-5:包装机械的安全 - 第5部分:打包机;
  EN 474-1:土方机械 - 基本安全要求;
  EN 692:机床 - 机械式冲床的安全;
  EN 693:机床 - 液压冲床的安全;
  EN 860:木工机械 - 单面刨;
  EN 869:机械安全 - 金属压铸机;
  EN 1493:汽车举升机;
  EN 12417:机床 - 加工中心的安全要求;
  EN 12717:机床安全 - 钻床;

机械产品设计的装配工艺性评价标准有哪些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


一、概述

机械产品设计除了应满足产品使用性能外,还应满足制造工艺的要求,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成本,严重时甚至无法生产。一个结构工艺性低劣的产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是站不住脚的。一个好的产品设计师必须同时是一个好的工艺师。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实际就是评价所设计的产品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制造、维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这里所说的经济性是一个含意宽广的术语,它应是材料消耗要少、制造劳动要少、生产效率要高和生产成本要低的综合。


对机械产品设计进行工艺性评价须与具体生产条件相联系,在大批量生产中认为图5-55a所示箱体同轴孔系结构是工艺性好的结构;在单件小批生产中则认为图5-55b所示同轴孔系结构是工艺性好的结构;这是因为在大批大量生产中采用专用双面组合镗床加工,可以从箱体两端向中进给镗孔。采用专用组合镗床,一次性投资虽然很高,但因产量大,分摊到每个零件上的工艺成本并不多,经济上仍是合理的。

机械产品设计的工艺性评价包括毛坯制造工艺性评价、热处理工艺性评价、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和装配工艺性评价,此处只介绍机械加工艺性评价和装配工艺性评价。
二、机械产品设计的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
评价机械产品设计的机械加工工艺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 零件结构要素必须符合标准规定


零件结构要素螺纹、花键、齿轮、中心孔、空刀槽等的结构和尺寸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零件结构要素标准化了,不仅可以简化设计工作,而且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可以使用标准的和通用的工艺装备(**、量具等),可以缩短零件的生产准备周期,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产品上市也快。

2. 尽量采用标准件和通用件


设计产品时应尽量选用标准件和通用件,上述两类零件在产品中所占的比例是评定产品设计标准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标准化程度可用标准化系数A进行评定。

采用标准件、通用件,不仅可以简化设计,避免重复的设计工作,而且还可以降低产品制造成本,产品上市也快。

3. 在满足产品使用性能的条件下,零件图上标注的尺寸精度等级和表面粗糙度值应取经济值


尺寸公差规定过严,表面粗糙度值规定过小,必然会无谓地增加产品制造成本。在对机械产品设计进行机械加工工艺性评价时,必须对主要工作表面的尺寸公差、极限偏差逐一加以校核。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表面粗糙度值应与该表面加工精度等级相对应。

1. 尽量选用切削加工性好的材料


材料的切削加工性是指在一定生产条件下,该材料切削加工的难易程度。材料切削加工性评价与加工要求有关,粗加工时要求具有较高的切削效率,精加工时则要求被加工表面能获得较高的加工精度和较好的加工表面质量。材料强度高,切削力大,切削温度高,**磨损快,切削加工性差;材料强度相同时,塑性较大的材料由于加工变形和硬化程度较大、切屑与前刀面的接触长度大,切削力大,切削温度高,**磨损快,表面粗糙度大,切削加工性差;在钢材中适当添加磷、硫等元素,可以降低钢的塑性,对提高钢材的切削加工性有利。

2. 零件上有便于装夹的定位基准面和夹紧面


产品设计人员在设计零件图时,须充分考虑零件加工时可能采用的定位基准面和夹紧面,应尽量选用在夹具中能够进行稳定定位的表面作设计基准。如果零件上没有合适的设计基准、装配基准能作定位基准面,应考虑设置辅助基准面。辅助基准面应标注相应的尺寸公差、形位公差和表面粗糙度值。

产品质量标准有哪些?

完整的产品质量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个方面: 1、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是对技术活动中需要统一协调的事物制订的技术准则。根据其内容不同,技术标准又可分解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三方面的内容。 1)基础标准: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制订产品标准和其他标准的依据。常用的基础标准主要有: 通用科学技术语言标准; 精度与互换性标准; 结构要素标准; 实现产品系列化和保证配套关系的标准; 材料方面的标准等。 2)产品标准:是指对产品质量和规格等方面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产品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 产品的类型、品种和结构形式; 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的包装、贮运、保管规则; 产品的操作说明,等等。 3)方法标准:是指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目的,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工作程序、操作规则和方法所作的统一规定。它主要包括检查和评定产品质量的方法标准、统一的作业程序标准和各种业务工作程序标准或要求等等。 2、管理标准 所谓管理标准是指为了达到质量的目标,而对企业中重复出现的管理工作所规定的行动准则。它是企业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和手段。管理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工作标准。它是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工作的工作程序、办事守则、职责范围、控制方法等的具体规定。 2)管理业务标准。它是对企业各管理部门的各种管理业务工作要求的具体规定。 3)技术管理标准。它是为有效地进行技术管理活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而作出的必须遵守的准则。 4)经济管理标准。它是指对企业的各种经济管理活动进行协调处理所作出的各种工作准则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