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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招,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的时候查出有一颗胆结石,能合格吗

没事,合格,不合格主要是传染类、伤残类等影响工作以及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的疾病!

医护人员一二**防护标准

教师公招,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体检的时候查出有一颗胆结石,能合格吗

法律分析:1.一级防护是针对在医疗机构事业中从事诊疗的所有医护人员而言的,需要穿工作服、戴一次性帽子、穿隔离衣、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在每次接触病人之后需要使用碘伏消毒液或者其他消毒剂揉搓1~3分钟,接触任何体液、分泌物等物质时都要戴好手套。2.二级防护是指对传染病防控采取的防护级别,采集样本、转移病人等医护工作人员,需要穿好医用防护服、戴好医用防护口罩、面罩、防护帽等,每次接触病人后立即清洗和消毒,最好每4个小时更换一次口罩,要注意好呼吸道和粘膜的防护。3.**防护的适用范围是与传染病人群密切接触、负责标本采集、处理病患血液或分泌物的医护工作人员,除了按二级的防护要求之外,还需要加强防护,可将护目镜、防护口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源头防控、综合治理,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降低传染病的危害。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

医务人员**防护标准是什么?

**防护标准

1、一级防护标准: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戴一次性使用手套。

2、二级防护标准: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

3、**防护标准: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面罩,或将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或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标准预防措施

1、手套: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和受损的皮肤、粘膜时,应戴手套,手套可防止医务人员将手上的细菌传染给病人。

2、洗手:当接触到可能被污染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时,应在取下手罩后洗手或使用快速洗手消毒剂。

3、口罩、护目镜、口罩:戴口罩、护目镜还可以减少病人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感染性物质飞溅到医务人员的眼睛、口腔、鼻黏膜上。

4、手套可以防止医务人员成为微生物感染的媒介,也就是说,可以防止被病人或环境污染的病原体在人群中传播,两个病人之间必须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不得检出的治病性微生物包括哪些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规定的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不得检出的致病性微生物包括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葡萄球菌、某些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扩展资料:

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 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四、 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 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1995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 金**葡萄球菌

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

3.1 消毒卫生标准

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

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

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

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

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

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

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4.1.1细菌菌落总数

允许检出值见表l.

环境类别 范围 空气 物体表面 医护人员 Ⅰ类 流洁净手术室 ≤10 ≤5 ≤5 Ⅱ类 供应室无菌室 ≤200 ≤5 ≤5 Ⅲ类 供应室清洁室 ≤500 ≤10 ≤10 Ⅳ类 传染病科病房 - ≤15 ≤15 4.1.2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4.2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2.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4.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曲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4.3.1 使用中消毒剂

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2 无菌器械保存液必须无菌。

4.4 污物处理卫牛标准

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4.5 污水排放标准按GHJ48(试行)执行。

5 检查方法

5.1 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附录A执行。

6 有关规定

6.l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必须执行本标准。并应指定专门科室(部门)负责民体贯彻实

6.2 各级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监督、监测工作。

附录A

采样及检查方法

(补充件)

A1 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别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Co条件时。送抢时间不得超过24h。

A2 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A2.1 采样高度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A2. 2 采祥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A2.3 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 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A2. 4 采样方法

A2.5.l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3.7条配制。

A2 5.2 检查方法

参照 GB7918. 2规定执行

A2.5.3结果计算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3)= AT

式中: A—一平板面积。 cm2;

T—一平板暴露时间,min

N—一平均菌落数,cfu/平皿。

A3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3.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A3.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而;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A3.3采样方法

用5×5cm2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平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权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于。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于放入装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A3、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3. 4.1 结果计算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2)采样面积(cm2)

A4 医护人员手采样及检查方法

A4.1 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

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试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试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这位。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A4. 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按A2. 5规定执行

A4.3.1 结果计算

手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3) 30X2

A5 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

A5、1 采样时间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A5.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用品,如输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计等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特殊医疗用品,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A5.3 无菌检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

A5.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6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1 采样时间

采取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 2 采样量及方法

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吸管吸取1ml被检样液,加入9ml稀释液中混均,对于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稀释液用普通营养肉汤即可;对于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过**物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1%硫代硫酸钠;对于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W/V)吐温80和0.3%卵磷脂;对于醛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3%甘氨酸;对于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 W/V)吐温80,以中和被检药液的残效作用。

A6.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 A2. 5规定执行。

A6、3.1 结果分析

平板上有菌生长,证明被检样液有残存活菌,若每个平板的落数在10个以下,仍可用于消毒处理(但个能用于灭菌),若每个平板菌落数超过10个,说明每毫升被检样液含菌量己超过100个,即不宜再用。

A7 溶血性链球菌检查

参照GB4789. 11执行。

A8 沙门氏菌检查

参照 GB4789. 4执行。

A9 绿脓杆菌检查

参照GB7918.4执行

A10 金**葡萄球菌检查

参照GB7918 .5执计。

A11 污物采样及检查方法

A11.1 采样时问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进行采样。

A11.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按A5.2执行。

A11.3 检查方法可参照A7-A10章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A12 污水、污泥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GBJ48(试行)规定执行。

A13 结果判断

检查结果符合相应的本标准值者,判定为该项检查合格;反之,不符合相应本标准接值者,则判定为检查个不合格。

附录B

本标准用词说明 参考件

B1对本标准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用词

B1.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必须”。

B1.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应”;反面词“不得”,即无细菌可被检出。

B1.3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特殊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B2 对引用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严格程度写法

B2.1 必须按指定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按……执行”。

B2.2 非必须按指定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写法 “参照……”。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小虹、梁建生、徐秀华、严渭然。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