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荆森澜 给各位分享事业编制结构核定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河南省人民**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1997〕5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登记或备案。第四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或备案后,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第五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第二章 登记管理机关第六条 省、市地、县(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贯彻落实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监督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主体贯彻落实本办法,处理违反本办法的事件;
  (三)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省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下级登记机关在上级登记机关的指导下,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第三章 登记范围与登记管辖第八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范围是: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各级各部门、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含部分国有资产,下同)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勘察(勘查)设计、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交通、气象、地震、环境保护、信息咨询、知识产权、进出口检验、物资仓储、城市公用事业、社会福利、经济监督事务、法律咨询服务、人才交流、机关后勤服务、其他中介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第九条 省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下列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或备案:
  (一)省直属的事业单位;
  (二)省直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使用省级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省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需要在我省登记的**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六)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决定由省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七)本条上述各款列举的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属事业单位。第十条 市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下列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或备案:
  (一)市地直属中的事业单位;
  (二)市地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使用市地级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市地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省登记管理机关决定由市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六)本条上述各款列举的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属事业单位。第十一条 县(市)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下列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或备案:
  (一)县(市)直属的事业单位;
  (二)县(市)各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
  (三)使用县(市)级财政性经费的社会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
  (四)县(市)属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五)省或市地登记管理机关决定由县(市)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
  (六)本条上述各款列举的事业单位举办的下属事业单位。第四章 登记事项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第十三条 设立事业单位,应当先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证,并以核证的名称报送审批机关审批。第十四条 一个事业单位使用一个名称登记,且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名称相同或相近似。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其名称享有受法律保护的专用权。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住所是事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住所只能有一处。
  事业单位住所应当按照所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门牌号码等详细地址登记。

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2016)

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第四条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应当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重点加强教育、卫生等领域的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第五条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干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应当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工作,推动实现机构编制信息资源共享。第二章 机构管理第七条 事业单位机构管理包括下列事项:

  (一)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或者撤销;

  (二)事业单位举办主体、经费来源的确定或者调整;

  (三)事业单位机构名称、类型、机构规格、职责任务以及内设机构的确定或者调整。第八条 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公益为目的,有明确的职责任务;

  (二)有明确的举办主体;

  (三)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

  (四)有必要的工作场所;

  (五)有资质要求的,应当先取得相应资质;

  (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应当按照上述条件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方案。第九条 事业单位分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行政职能逐步划归行政机构或者转为行政机构。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转制为企业。第十条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确定并予以动态调整。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由财政提供相应经费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或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名称应当规范、准确,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一致,一般称院、校、所、台、站、馆、社、中心等,可以按照规定冠地域名称或者举办主体名称。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县级以上人民**直属事业单位一般不高于本级人民**工作部门的规格,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一般不高于其举办主体内设机构的规格。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应当区别于行政机关、企业和社会组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举办主体不得将行政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编制数额等因素,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办主体应当申请调整:

  (一)机构名称、类型、举办主体、机构规格、职责任务、经费来源、内设机构、编制数额、编制结构、领导职数等需要调整的;

  (二)需要合并或者分设的;

  (三)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形。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举办主体应当申请撤销:

  (一)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的;

  (二)举办主体决定撤销的;

  (三)职责任务已经完成或者履行职责任务的依据已经不存在的;

  (四)机构性质改变不再作为事业单位的;

  (五)合并或者分设后原事业单位不再保留的;

  (六)事业单位经批准成立后12个月内未组建的或者未履行职责任务的;

  (七)被依法撤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

  (八)其他需要撤销的情形。

什么是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企业编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单位除了有事业人员的编制外,还有的人员按企业用工对待,不占事业编制,他们属于工勤人员,也有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二是单位除了事业编制外,另办有企业性质的单位,隶属于这个事业单位,该企业性质单位的人员当然身份是企业员工。但在实际中,这个事业单位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质单位的人员混合使用。尽管是在混合使用,Ꮬ/p>

编制是什么意思呀?

编制指公司或部门为了完成任务而确定的人员数量的配置,就会对员工的工作产生约束作用这样就会督促员工努力工作。所以很多人为了编制,会很努力的学习。

事业单位里职位的等级是什么?

事业单位十三个级别

事业编级别一共有十三个不同的等级,其中一到四级是正高,五到七级是副高,八到十级是中级,十一级到十**是初级,不同等级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那么事业编级别十**待遇都有哪

事业单位十**职称级别一览表

“ 管理岗位:一级(部级正职);二级(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四级(厅级副职、局级正职);五级(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六级(处级副职);七级(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职);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2.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一级、二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

事业单位十**职称级别一览表

“ 管理岗位:一级(部级正职);二级(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四级(厅级副职、局级正职);五级(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六级(处级副职);七级(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职);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2.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一级、二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