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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行政长官”是什么级别的官?

香港**行政长官是什么级别

香港**行政长官是正部级。相当于内地的省委**。

香港的“行政长官”是什么级别的官?

省部级正职是行政级别正部级广泛称呼。****纪委副**,****、全国****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组)正职***(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政协的正职***(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常务副职,***派**委员会正职。

扩展资料: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 **特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人民**任命。行政长官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以及不得从事私人盈利活动。2019年12月20日上午,由国家**习**监誓,**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贺一诚宣誓就职。

2017年3月26日,林郑月娥在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中胜出,其得票已超过选举条例规定的600张有效选票。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林郑月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于2017年7月1日就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部级

香港的“行政长官”是什么级别的官?

是正省部长级。

省长是省级行政区的行政机构**,是**人民**(国务院)下属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级别(省部级正职)。港澳地区称为特区行政长官(或“特首”),行政级别与内地省长相同。

扩展资料

特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简称,是特别行政区**的**和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特首依法选举产生,由**人民**任命,领导特别行政区事务。此职位成立于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根据《基本法》规定,特首直接向**人民**负责,当地选举后由**人民**任命,当选者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必须效忠特别行政区和**人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首

香港**行政长官是什么级别

香港**行政长官是正部级。相当于内地的省委**。

省部级正职是行政级别正部级广泛称呼。****纪委副**,****、全国****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组)正职***(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政协的正职***(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常务副职,***派**委员会正职。

扩展资料: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的最高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的最高代表。 **特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的**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人民**任命。行政长官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以及不得从事私人盈利活动。2019年12月20日上午,由国家**习**监誓,**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贺一诚宣誓就职。

2017年3月26日,林郑月娥在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中胜出,其得票已超过选举条例规定的600张有效选票。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林郑月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于2017年7月1日就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部级

香港特别行政区历任行政长官是哪些人?

截止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一共有5任,分别如下:

1、第一任:***(Tung Chee-hwa),任期时间:1997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第二任:***(Tung Chee-hwa),任期时间:2002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3、第三任:***(Donald Tsang Yam-kuen),任期时间:2007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

4、第四任:梁振英(Leung Chun-ying),任期时间:2012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5、第五任:林郑月娥(Carrie Lam Cheng Yuet-ngor) ,任期时间:2017年7月1日—至今。

扩展资料

1、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又称香港特区**,简称香港特首;英语:The Chief Executive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简称CE),由分别来自38个界别分组,代表不同行业、专业、劳工、社会服务团体及区域组织的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

2、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责如下:

(1)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

(2)执行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3)签署、公报并向**人民**备案由香港立**通过的法案和**的行政指令;

(4)建议**任命或免去主要官员、各级法院法官及公职人员的职务;

(5)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及处理**、申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特首”什么意思?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俗称特首;英语:Chief Executive,缩写 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此职位成立於1997年7月1日,大致上代替香港总督的职务。每届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