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宋绮松 给各位分享西湖绿化的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标准(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标准是)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标准

  4.1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4.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4.1.2园林植物
  4.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4.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4.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4.1.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4.1.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4.2.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4.2.2园林植物
  4.2.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2.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2.2.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2.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4.2.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4.2.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2.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4.2.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4.3.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露土地不明显。
  4.3.2园林植物
  4.3.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3.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4.3.2.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3.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4.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4.3.2.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4.3.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4绿化养护等级技术措施和要求。

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修改)

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标准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第三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绿化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市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养护和绿化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市城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监督管理。
  《市绿化条例》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政许可,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率控制指标,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本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核定并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城区绿化办公室统一印制。第六条 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1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5平方米。
  属于旧城改造的,城市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居住区级不低于1.05平方米;
  (二)小区级不低于0.7平方米;
  (三)组团级不低于0.35平方米。第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相关规定。第八条 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因用地紧张等特殊原因,其附属绿地面积低于国家、省及本市相关规定的,经征求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可以就近在同一等级土地易地建设与附属绿地不足部分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第九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附属绿地平面图并标明绿地的面积和位置。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第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附属绿地面积进行确认。附属绿化工程经确认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的,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签发确认文件。附属绿地面积确认办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的,屋顶绿化面积可按照以下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
  (一)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覆土厚度0.5米以上不足1米的,按50%计算绿地面积;
  (四)覆土厚度0.3米以上不足0.5米的,按30%计算绿地面积;
  (五)覆土厚度0.1米以上不足0.3米的,按10%计算绿地面积;
  (六)覆土厚度不足0.1米的,不计算绿地面积。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的**设施顶面按要求实施绿化的,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附属绿地面积:
  (一)**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5米以上的,按100%计算绿地面积;
  (二)**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1米以上,且覆土厚度1米以上不足1.5米的,按80%计算绿地面积;
  (三)**设施顶板低于室外地坪不足1米的,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计算绿地面积。第十三条 除住宅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按要求在建(构)筑物墙面实施垂直绿化,种植槽宽度0.5米以上且覆土厚度0.5米以上的,以其种植长度计算的绿化面积,可按照20%的比例计算为附属绿地面积。第十四条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应当按照其绿地覆土厚度、宽度合理配置植物,发挥植物的生态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三条规定计算的绿地面积总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附属绿地面积的20%。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备案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附属绿化工程确认文件;不能提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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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一、养护职责
1、承**护期限内,我公司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并派出专业的园艺师组织指导安排管护工作,并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不少于3位有经验的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二、养护内容
1、管理程序:包括淋水、开窝培土、修剪、施肥、除草、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扶正、补苗(苗木费另计)等整套过程。

2、管理工具:
A、花剪、长剪、高空剪、铲草机、剪草机 B、喷雾器、桶、斗车、竹箕
C、铲、锄、锯子、电锯、梯子 D、燃料、维修费

E、有机肥、复合肥、氮肥、鳞肥、钾肥 F、各种农药
3、养护内容:
A、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每株施饼肥0.25千克,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混尿素0.1千克,采用*施、及喷洒、水肥等,然后用土覆盖,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无须造型修剪,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B、灌木、绿篱、袋苗: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C、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D、**草: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每月修剪1-2次。
E、室内*生植物:每天浇水一次,每3天抹叶片尘埃一次,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叶色墨绿光亮,盆身洁净。

三、养护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小、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权;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00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措施: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l%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地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

**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基本正常。
(2)叶子基本正常:①叶色基本正常;②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
(3)枝、干基本正常:①无明显枯枝、死杈:③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④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
(4)措施:按**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5、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
6、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
四、绿地养护标准
一级绿地:
1.植物配置合理。乔、灌、花、草搭配适当,能突出小区特色;绿化充分,无*露土地。
2.树木生长健状,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死树和枯枝死权;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为害不明显;树木缺株在2%以下;树木无钉栓、**现象。
3.绿篱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有虫株率在2%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叶色正常,无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花色正,无明显缺株。
4.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运。
5.按一级养护技术措施要求认真地进行养护。

二级绿地:
l.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绿化较充分,基本无*露土地。
2.树木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为害较轻;树木缺株在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栓、**现象。
3.绿篱生长造型正常,叶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枝,有虫株率在10%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修剪及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5%以下。
4.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5.按二级养护技术措施要求认真地进行养护。

**绿地:
l.植物搭配一般,绿化基本充分,无明显*露土地。
2.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在正常条件下,无严重黄叶、焦叶、卷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介壳虫为害一般;树木缺株在6%以下;树木无明显的钉栓、**现象。
3.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有虫株率在20%以下;草坪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草坪斑秃和宿根花卉缺株不明显,基本无明显的草荒。
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无明显的破损,无较严重人为破坏,对人为损坏和违法行为能及时处理;无绿化生产垃圾。
5.按**养护技术措施要求认真地进行养护。

建设规划中,工业用地的绿地率一般规定为多少?

一般绿地率在20%左右,三类工业用地绿地率,在30%左右,对部分污染很重的企业也有要求一定宽度的隔离带的规定。

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扩展资料工业用地的绿化率是有上限规定的,而一般的住宅小区是有下限规定的。因此,不同的地块的绿地率是不同的,是要根据用地的性质来区别的。

一般园林式居住小区,居住区内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中心城区不低于相应指标的50%。居住小区内种植的乔木、灌木、竹类密度要合理,留有适当的生长距离或空间,绿地内植物覆盖率80%以上,草坪面积控制在40%以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绿地率

公园绿化养护包括什么?

绿化率标准是多少?

绿化率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1、绿化率=绿化面积(包括覆土绿化和实土绿化)÷规划面积。

2、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每人不能低于2㎡,居住小区每人绿化面积不能低于1㎡,旧区改造绿化面积不能低于总用地面积的25%

3、覆土高度>1.5米时,绿地面积要为覆土面积的50%,覆土高度3米时,绿地面积要为覆土面积的100%。

4、实土绿化面积要在总绿化的50%以上,覆土面积要在总绿化的50%以下。

5、集中绿地每人指标,集中绿地不能<400㎡,也就是不能低于总面积的70%。

6、建筑高度不到18米的,则绿化面积为总面积的20%。

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这一规范从城市绿化的各个方面的细节对工程的质量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验收单位如果发现施工中存在不符合规范的工程,应当尽早提出,让施工单位尽快修复。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0.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园林绿化需要哪些规范?

我将北京的一些政策法规写给你吧
《北京市绿化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补充规定》
《市政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CJJ/ 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CJJ/ 67-95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
GBJ85-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50194-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420-2007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213-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214-2003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DB11/T212-2003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281-2005

《屋顶绿化规范》
DB11/366-2006

种植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北京市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北京市垂直绿化技术规程》

《北京地区**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

《北京市大树移植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