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袁乐梅 给各位分享农产品配送管理标准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农产品质量监督的依据和类型有哪些?(农产品质量监督的依据和类型有哪些内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农产品质量监督的依据和类型有哪些?
(1)依据 农产品质量监督的依据主要是有关标准或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有关指标。就农产品而言,主要有这几方面的指标:品质安全卫生、质量等级、净含量和包装。
(2)类型1)抽查型质量监督: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农产品的抽查检验,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进行事后处理,督促农业生产者遵循质量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一种质量监督活动。
2)评价性质量监督:是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对农产品和农业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和验证,做出综合质量评价,以证书、标志等形式向社会提供质量评价信息,并对获得证书、标志的产品实施必要的事后监督,以确保农产品质量稳定的一种质量监督活动。
3)仲裁型质量监督: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对有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调查,分清质量责任,做出公正而科学的仲裁结论,以维护经济活动正常秩序的一种质量监督活动。
4)准入型质量监督:主要是指农产品进入某市场(或区域、会展),需达到一定的标准要求而展开的质量监督活动。
副食配送的具体要求都有什么?
配送要求: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集体用餐食品分装及配送要求:专间内操作应符合本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要求。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
集体用餐配送的食品不得在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和运输,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蔬菜中维生素C和B族维生素,遇热容易受到破坏。经过烹调的蔬菜维生素总要损失一部分,因此,吃一些新鲜的生菜,既可保持大量的维生素,也可增进食欲。尤其在夏天,可以多吃些凉拌菜,如熟**拌黄瓜、粉皮;小水萝卜拌熟**、粉皮;小葱拌豆腐等。当然,吃生菜时一定要注意卫生,最好先消毒好,再食用。蔬菜农产品配送这项服务主要是为了满足已拥有厨师,却为蔬菜采购高成本天天伤脑筋的机构团体等单位服务。由我们专业完善的的物流中心来为您提供新鲜、卫生、安全的蔬菜等,不仅有效降低食材成本(统一集中采购),甚至能解决您管理上的漏洞。
什么是农产品配送?
农产品配送是指由专业的餐饮或送菜公司采用专业、先进的物流基础设施和大规模的统一采购、源头采购形成品种、价格、数量、质量上的突出优势,如宏鸿农产品为各企业单位、学校、工厂食堂等配送所需的肉类、蔬菜、豆制品、主副食品及调味料等。
农产品配送要注意什么?
农产品配送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很多,首要需要注意的还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再就是农产品配送的速度,及售后服务,农产品安全是宏 鸿的立身之本。宏鸿对基地种植、运输、入库、储存、出库、配送过程采用“六级监控、四级检测”的手段进行管控,严格把控农产品配送的每个环节。
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五大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为规范农产品生产标准,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按照建立与国际通行标准接轨的标准化生产体系的要求,先后在全市制定推广了42种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12种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35种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在生产、加工、贮藏、流通等环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农产品标准已覆盖粮油、果品、蔬菜、食用菌、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多个领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体系。积极组织实施“绿卡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市发改委与财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林业部门联合下发了《烟台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优先发展水果、海珍品、蔬菜、食用菌、生猪、奶牛等16种优势农产品,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减免税费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了对优势农产品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市**制定**了《烟台苹果和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连续四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烟台苹果、大樱桃、莱阳梨等优质果品的基地建设;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对百强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市**制定**了《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的意见》,用4年的时间,在果品、蔬菜、水产、畜牧等优势产业建设60个特色品牌农产品基地。农业标准化基地,全面推行统一环境质量、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等“五统一”操作规程。在全市形成了莱阳、海阳的蔬菜,栖霞、招远、龙口的果品,蓬莱、长岛、莱州、开发区的水产养殖,福山、芝罘的大樱桃,牟平、栖霞的食用菌,莱州的种子、花卉等一批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基地。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加大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开发及认证工作力度。全市累计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达到481个,其中,绿色食品188个,无公害农产品293个,有机食品2个。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莱阳梨、海阳白黄瓜、烟台苹果和烟台大樱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先后投资8500多万元建立了4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重点支持46个省级龙头企业设立了质检中心,20个较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速测检测点。龙大集团投资3000多万元建立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04年4月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CNAL)认可,能够对550多种农药残留、60种抗生素、23种添加剂、5种重金属、11种微生物等指标进行精密检测。2008年1月又投资62万美元,从美国引进最先进的药残检测设备LC/MS/MS,使龙大的药残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始终与日本最新标准同步。
四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品是关键。2009年市**发布实施了《烟台市农药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农技农资结合、协会服务、企业直销、龙头企业带动等农业投入品有效服务模式,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莱阳市以配送中心为平台,设立农资连锁超市,在企业、村庄设立连锁专供点,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服务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放心农资的配送能力和水平。目前,全市化肥、农药集中配送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要求,利用三年的时间,建立健全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目前,全市已有烟台市和3个县市区经编委批准,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或办公室),8个县市区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分别设置;一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结合产业特点和乡镇机构改革,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实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与农技综合服务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8年4月,市**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09年市**又把“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完善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写进了烟发〔2009〕1号文件,明确规定每个村至少设立一名技术员,三年完成。目前全市共有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33个,在编人员1800多人。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是什么?
相关回答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是指通过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活动。本办法所称集中交易市场,是指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含农贸市场)。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
第五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作机制。
第六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保障市场规范运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销售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销售活动,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汇总分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并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鼓励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
第八条: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相关行业协会和食用农产品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履行法律义务。
相关介绍: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3〕24号)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按照**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现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