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童求霜 给各位分享独居老人食品标准要求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松子适合什么人吃 老人可以吃松子吗(老人吃松子的功效与作用)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松子适合什么人吃 老人可以吃松子吗

而松子究竟什么人不能吃呢?
1. 脾虚腹泻和多痰的人最好与松子保持距离,由于松子所含的油脂较多,对于腹泻以及多痰的患者来说,过多地食用容易加重病情,所以这一类人群应该少吃松子。
2. 肾亏遗精的人也不宜吃松子
3. 湿痰的人不宜吃松子
4. 松子含有丰富的油脂,胆功能不好的人群不宜吃松子
5. 由于松子有很高的油脂,热量也高,吃多容易发胖
6. 对于某些特殊体质的人来说,松子会对他们的味觉造成一定的混乱,从而产生苦涩的味觉。这种症状发生得较少,而且能够在几天或者几周之后自行消失。所以如果吃松子后会产生这种症状的人最好能够少吃,以免造成烦恼讨厌的感觉。,,,

老年人的食物制作有哪些要求?

松子适合什么人吃 老人可以吃松子吗

饭菜宜软烂,温度要适宜。老年人因牙齿磨损、松动或脱落、咀嚼能力降低,各种消化酶分泌减少,消化力较弱,应该选择容易咀嚼、容易消化的食物,尽量避免太坚硬或太韧、太老的食物。蔬菜拣嫩的,肉可以做成肉糜,少用油煎食品及**性调味品。不宜进食过热、过冷的食品,以10~15℃之间为最适宜。

简述我国食品基础标准包括的主要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如何指导老年人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人到老年,消化**衰变,消化吸收功能减弱;牙齿脱落,咀嚼困难;同时多有慢**。为了供给足够的营养,保持身体健康,故在平时应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1)吃饭要定时定量,避免暴饮暴食。老年人活动量减少,消化功能差,胃肠道肌肉张力降低,胃液分泌减少。吃得过饱,尤其暴饮暴食会造成消化**;吃得过饱腹部发胀,膈肌上升,会使心肺活动受限,增加心肺负担,加重肺气肿、肺心病或冠心病病人的病情。吃饭不仅要定量,不能饥饱不匀,而且要定时,使胃肠道乃至整个机体的代谢活动劳逸相宜,这是保持健康必加注意的一条。
  (2)吃饭是要细嚼慢咽,以利消化吸收。吃饭时把食物细细嚼碎,有利于食物的消化。口腔内的唾液腺,每天可产生约1500毫升的唾液,这些唾液除了润滑食物、利于吞咽和清洁口腔外,其中还含有“唾液淀粉酶”,能将食物中的淀粉分解成麦芽糖,有利于胃肠吸收;而且在咀嚼的同时,由于反射作用可引起胃液和胰液的分泌,有利于对食物进一步的消化和吸收。
  (3)饮食要多样化,不要偏食。人体对营养物质的需要是多方面的,膳食的内容也应该是多种多样。有慢**的老年人可以根据医生的建议对饮食进行适当的调配,但不能单纯以偏爱与口味作取舍,不合理的饮食有碍身体健康。
  (4)不宜进食很干和很烫的食物。老年人唾液分泌减少,口腔粘膜抵抗力下降,故不宜进食很干和很烫的食物。可经常吃些羹汤、菜泥之类的食物,这样既有利于消化,又可补充一定的水分和营养。
  (5)饭后走动,精神放松,有利于消化。饭后稍事活动,精神放松,让胃有足够的血液去消化食物,对身体是有益的。俗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就是讲的这个意思。但是饭后却不能进行剧烈运动,因为胃肠道的消化吸收在饭后是最繁重的,需要较多的血液供应,分泌足够的消化液来消化食物。这时如果参加运动和过度用脑,血液就被大量集中到各运动**或脑部去,胃血液供应必然减少,消化液的分泌功能受到阻碍,胃肠对食物的吸收不能正常进行,就会形成消化**。

中老年人一日三餐最好吃什么有营养?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国家标准

前言本标准的5.3~5.5是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CODEX STAN 146—1985《预包装特殊膳食用的食品标签及说明通用标准》和CAC/GL23—1997《营养声称指南》。本标准代替GB 13432—199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本标准与GB 1343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名称改为: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 GB 13432—1992“第4章基本原则”和“第6章基本要求”合并为本标准的“第4章基本要求”;——增加了允许标示“能量、营养素含量水平的声称”(见5.4.1);——增加了允许标示“能量、营养素含量比较的声称”(见5.4.2);——增加了允许标示“营养素作用的声称”(见5.4.3);——增加了“食品中能量和营养素的标示方式,标示值的表述方式及允许偏差”(见附录A)。GB 13432-2004是食品标签系列国家标准之一,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还有: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代替GB 7718-1994);GB 10344-200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代替GB 10344-1989)。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组织的起草工作组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煜、王燕京、王美玲、白德美、田栖静、田明福、许洪民、杨桂芝、杨晓明、张丽君、陈瑶君、郑欣、赵小桐、赵学军、董洪岩、嵇超、简慧薇、蔺立男。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见第4章);——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见5.1);——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见5.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非强制标示内容(见5.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允许标示内容(见5.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的推荐标示内容(见5.5)。本标准适用于3.1所指的、提供给消费者作为饮食用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国营养学会营养学科专着,2001年4月第1版)3 术语和定义GB 7718-2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特殊膳食用食品 foods for special dietary uses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着不同。3.2营养素 nutrient从食物中摄取的,维护机体生长发育、活动、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无机盐(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水和膳食纤维,以及食物中其它对机体有益的成分也属于营养素。3.3推荐摄入量 recommended nutrient intake,RNI通过实验获得的 —— 可以满足健康群体中绝大多数(97%~98%)的个体 —— 每日维持机体正常生理功能和活动所需要从食物中摄取的某种营养素的量。长期保持推荐摄入量,可以使机体有适当储备。3.4适宜摄入量 adequate intake, AI通过观察和调查获得的,健康群体中的个体每日摄入某种营养素的量。适宜摄入量(AI)和推荐摄入量(RNI)都能满足群体中几乎所有个体的需要;而适宜摄入量(AI)的准确性远不如推荐摄入量(RNI)。4 基本要求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 7718-2004第4章的规定,但不得标示下列内容。4.1 对某种疾病有预防、缓解、治疗或治愈作用。4.2 “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它类似用语。4.3 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不包括药食两用的物质)暗示疗效、保健功能。* 包括婴幼儿食品。5 标示内容5.1 强制标示内容5.1.1 食品名称5.1.1.1 按GB 7718-2004中5.1.1的规定标示。5.1.1.2 只有符合3.1定义的食品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诸如“婴儿配方*(奶)粉”、 “无糖速溶豆粉”(供糖尿病患者食用)、“强化铁高蛋白速溶豆粉”(供贫血症患者食用)等特殊含意的修饰词。5.1.2 配料清单和配料定量标示按GB 7718-2004 中5.1.2和5.1.3的规定标示。5.1.3 能量和营养素应依据产品实际存在的营养素,按附录A的规定标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反映食品特性的维生素、矿物质的含量,以及产品的能量值。添加了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应标示所强化营养素的含量。5.1.4 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按GB 7718-2004 中5.1.4的规定标示。5.1.5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按GB 7718-2004 中5.1.5的规定标示。5.1.6 日期标示及贮藏指南5.1.6.1 按GB 7718-2004 中5.1.6的规定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可以附加标示保存期。5.1.6.2 如果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应标示特定贮藏条件。5.1.6.3 如果开封后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宜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应向消费者提示。5.1.7 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5.1.7.1应标示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食用方法、每日或每餐食用量;必要时应标示调配方法或复水再制方法。5.1.7.2 应标示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适宜的人群。5.1.8 产品标准号按GB 7718-2004中5.1.7的规定标示。5.1.9 质量(品质)等级按GB 7718-2004中5.1.8的规定标示。5.1.10 其它强制标示内容按GB 7718-2004中5.1.9的规定标示。5.2 强制标示内容的免除按GB 7718-2004中5.2免除。5.3 非强制标示内容如有必要,可以标示产品的批号。5.4 允许标示内容5.4.1 能量、营养素含量水平的声称符合表1界限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声称能量、营养素含量的水平,如“低能量”、“低脂肪”、“低胆固醇”、“无糖”、“低钠”。5.4.2?能量、营养素含量比较的声称符合5.4.2.1~5.4.2.3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对能量或营养素含量作比较声称,如“减少了”、“增加了”、“少于”(低于)、“多于”(大于、高于)等等。5.4.2.1 如标示被比较的食品,被比较的食品应与比较的食品是同类或同一属类的食品,而且容易被消费者理解。5.4.2.2 应按质量分数或绝对值标示被比较食品与比较的食品的能量值或营养素含量的差异。5.4.2.3 比较的食品与被比较食品的能量值或营养素含量的相对差异不少于25%。5.4.3 营养素作用的声称符合5.4.3.1~5.4.3.3的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声称某种营养素对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的生理作用,例如:“钙是构成骨骼和牙齿的主要成分,并维持骨骼密度”;“蛋白质有助于构成或修复人体组织”;“铁是血红细胞的形成因子”;“维生素E保护人体组织内的脂肪免受**”;“叶酸有助于胎儿正常发育”。不得声称或暗示有治愈、治疗或防止疾病的作用;也不得声称所示产品本身具有某种营养素的功能。5.4.3.1 被声称的营养素在所示产品中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相对差异不少于25%。5.4.3.2 被声称的营养素在所示产品中的含量显着。5.4.3.3 被声称的营养素的作用有公认的科学依据。5.5 推荐标示内容5.5.1 在标示营养成分的同时,可以依据适宜人群,按质量分数标示每份或每100g(100mL)食品中的营养素占《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推荐摄入量(RNI)的量,例如X%。5.5.2 如果《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未提供推荐摄入量(RNI),可按质量分数标示每份或每100g(100mL)食品中的营养素占《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中适宜摄入量(AI)的量。附录A(规范性附录)食品中能量和营养素的标示方式,标示值的表述方式及允许偏差A.1 能量和营养素的标示方式A.1.1 能量A.1.1.1 应标示每100g(100mL)或每份(每餐)食品的能量值。A.1.1.2 能量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示例:1966kJ/100g,或1966kJ/100mL注:食品的能量是指食物中能提供燃烧热的能量,即热能。A.1.1.3 营养素的能量系数按以下数值计算:碳水化合物 17kJ/g蛋白质 17kJ/g脂肪 37kJ/g乙醇 29kJ/g有机酸 13kJ/gA.1.2 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碳水化合物(指可利用碳水化合物)应标示每100g(100mL)或每份(每餐)食品中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碳水化合物(指可利用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如需标明碳水化合物的类型,应按以下方式:每100g或100mL含碳水化合物××g,其中××糖(如葡萄糖、蔗糖)××g。A.1.3 维生素应标示每100g(100mL)或每份(每餐)食品中维生素的含量[mg、μg或国际单位(IU)]。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以mg或μg表示;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以国际单位(IU)或mg、μg表示。A.1.4 矿物质与微量元素应标示每100g(100mL)或每份(每餐)食品中矿物质、微量元素的含量(mg或μg)。A.2 标示值的表述方式及允许偏差可采用A.2.1~A.2.3任意一种,或兼用其中二种、三种方式标示能量、营养素的数值。其中A.2.1是最合理、消费者最容易理解的方式。A.2.1 标示范围值。如每100mL灭菌纯牛*中蛋白质的含量为3.0%~3.5%;每100g*粉中铁的含量为6mg~11mg。按此方式标示时,营养素的实际含量不得超出标示值的范围。A.2.2 标示平均值。如每100mL灭菌纯牛*中蛋白质的含量平均为3.0g,每100g*粉中铁的含量平均为8mg;或在营养成分(表)的适当位置标示“每100g(100mL)平均含量。按此方式标示时,强化的营养素或天然存在的固有营养素的实际含量不得低于标示值的80%。如声称低能量、低脂肪、低饱和脂肪酸、低胆固醇或低钠时,这些物质的实际含量不得超过标示值的20%。A.2.3 标示最低值或最高值。如每100mL灭菌纯牛*中蛋白质的含量不低于3.0g(或蛋白质不低于3.0g/100mL);每100g脱脂*粉中脂肪的含量不高于1.5g(或脂肪含量不高于1.5g/100g)。按此方式标示时,营养素的实际含量不得高于或低于对应的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