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鲍邪斌 给各位分享专用章是什么用途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银行业务专用章(建设银行业务专用章)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银行业务专用章,收讫章,转讫章分别在什么情况下用,有什么区别

业务专用公章用于签发拨款限额通知,拨,贷款决算签证单,帐务联系书,挂失申请书;银行与外部发生业务事,或出具证明时,办理存单或存折业务需要加盖的业务公章。

银行业务专用章

现金收讫章用于现金收款凭证及签发现金存款回单;一般在办理中介业务时,作为为第三方收取费用后加盖的证明印记。

转讫章用于已处理的一切内部转帐凭证及收帐通知和支款通知。

区别:三者所用在的地方不一样。

业务专用公章用于签发拨款限额通知,拨,贷款决算签证单,帐务联系书,挂失申请书;收讫章用于现金收款凭证及签发现金存款回单;转讫章用于已处理的一切内部转帐凭证及收帐通知和支款通知。

扩展资料

银行业务印章是指银行对外业务使用的印章的统称。是银行签发结算凭证及划款凭证或受理客户的印鉴及凭据。为明确经济责任和区分业务种类而统一刻制的有行名、行号,专门用途并限于业务的印章。

业务印章包括会计专用章、业务用公章、结算专用章、票据清算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转讫章、联行专用章、省辖联行专用章、汇票专用章等。

会计专用章用于向人民银行支取款项,应预留给人民银行印鉴。

结算专用章用于签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结算款项及查询、査复。

票据清算专用章用于提出票据交换的款项清算;现金付讫章用于现金付款凭证。

全国联行专用章用于签发全国联行(邮寄)凭证、信汇第三联、联行对帐单及联行转划清单。

省辖联行专用章用于签发省辖联行往来凭证及有关省辖联行事务。

汇票专用章用于签发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业务印章

**专用章的用途是什么

**专用章的用途简单说就是用来盖**上用的,基本上没有其他用途。它是税法规定开具**时必须加盖的(2011年2月1日开始必须加盖**专用章,在这之前,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可具有同样效力)。
**专用章的概述:
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时须加盖财务印章或“**专用章”。“**专用章”的式样为椭圆形,长轴为4.5厘米,短轴为3厘米、边宽为0.1厘米。上半圆刻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全称,第二行刻税务登记号码,第三行刻“**专用章”字样。字体为仿宋体,字体大小由各市、县地方税局确定。
刻制公章、财务章、**专用章、业务章等,只要带企业名称都是这个程序,根本不需要通过税务机关的。企业也可以不使用**专用章的,因为可以使用财务专用章。因为规定就是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

具体文件参见:http://****chinatax.gov***/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0624079.html

公司印章有哪几种?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专用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专用章的用途是什么?

**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专用章字样的印章。**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一)财务专用章和**章不同:

1、文字不一样,编号及密码不一样;

2、用途不一样: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办理银行业务及其与财务息息相关票据的,每个单位都必须具备的;**专用章主要用于开具**,有的单位可以不具备**专用章。

(二)财务专用章和**专用章的联系:若单位没有**专用章时开具**,收据,可以用财务专用章代替;然而**专用章则不可替代财务专用章。二者皆必须在**局备案生效!

(三)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专用章和资料专用章的区别 分别是什么作用!

两者区别在效力不同:

1、技术章,是在技术资料上(如工序、材料申报等)加盖,不能代替项目章在方案、组织设计、分项分部验收上加盖。

2、资料专用章,是在非验收资料、技术资料的工程资料上加盖(如资料复印件、项目收集的非自身产生的参于归档的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项目部资料专用印章的效力:

施工现场的印章管理问题很多,对施工企业而言,刻制项目部公章容易,管理却难。

加盖项目章、项目的资料章等都有可能对项目部及承包人产生法律效力。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

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技术资料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