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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计入*费基数

法律分析: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员交纳*费计算基数。

哪些不计入*费基数

法律依据:根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费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员不交*费为什么不从工资扣

仅供参考
◎按规定交纳*费是作为*员的基本条件
*费是*员向*组织交纳的用于*的事业和*的活动的经费。*章第一章第一条对申请加入中国***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一个要件就是按期交纳*费。*员从批准成为预备*员的当月就要交纳*费。向*组织交纳*费,是作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组织部1998年编印的《*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员交纳*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员交纳*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支部或*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员交纳*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二是按时。*员的*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费,但补交*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章第九条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费的,按自行脱*处理。可见,*员欠缴*费不能一个“补”字了结,应根据欠缴时间长短区别对待。对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交纳*费的*员,*组织应及时与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改正、补交*费。对经教育仍无效果且连续六个月不交纳*费的,支部大会应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组织批准。
三是足额。*员交纳*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根据**组织部2008年印发的《中国****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费。根据机关事业企业工作人员身份和工资结构的不同,计算基数也不相同。《规定》第二条明确,*员交纳*费的比例,按照每月工资收入(税后)3000元及以下、3001元—5000元、5001元—10000元、10000元以上划出4个档次,各档分别以0.5%、1%、1.5%、2%的比例交纳*费。如果*员每月税后工资为8000元,则应交*费的比例为1.5%。此外,《规定》对实行年薪制的*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员,以及农民*员、学生*员、下岗失业的*员等交纳*费的标准,也分别作出相应规定。根据《规定》第七条,对于交纳*费确有困难的*员,经*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费。*员如果未经*组织同意而少交*费,应当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
◎按规定交纳*费是*的优良传统
我们*历来重视*员条件和标准,早在二大*章中就已经提出*员应“按时交纳*费”的要求。在以后的历次*章中,虽然交纳*费的标准和因欠缴*费开除出*的时限会根据*情、国情作出调整,但对*员按规定交纳*费的要求从未改变。
按规定交纳*费是*的优良传统。我们*在成立之初,*的活动经费十分匮乏,*费作为一项经费来源,对于*的建设功不可没。面对极其险恶的环境,一些连日常生活都不能保证的*员,哪怕攒下一点点盐,也要想方设法把它当作*费上交。战争年代,无数志士仁人宁愿舍小家、献生命,也要把交纳*费视为极其重要的事,甚至作为牺牲前最后的嘱托,中国工农**和***高级指挥员袁国平就是其中的典型。袁国平在皖南事变中与叶挺、项英一同指挥**奋起抵抗,在突围中身负重伤。战士们要带他继续突围,他却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卫士连的副连长李甫,断断续续地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费……”说完,趁战士不备,他悄悄摸出手*,对准自己的太阳*扣动了扳机。
新中国成立后,按规定交纳*费这一优良传统也一直延续在***人的血脉之中。***总理除了按规定交纳*费外,对于自己的积蓄也立下规矩:凡是积蓄够5000元,若无急需,就交*费。**同志逝世后,家人将他20多年省吃俭用积蓄下来的钱全部交给了*组织。因为**逝世前不止一次地对家人讲:“我只有2万元存款,这笔钱不要动用,不要分给孩子们,要把它交给组织,做我的*费。”
◎*费承载着*员对*的忠诚
*带领全国人民夺取**胜利后,*的活动经费问题不再突出,为什么*员还要按规定交纳*费?意义就在于强化*员*的意识、*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按规定向*组织交纳*费,就是要不断提醒*员,自己的身份是*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员的责任。这也是**巡视组盯住“*员是否按规定交纳*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员都能按规定交纳*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费”的*员。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员强烈的组织意识、*性观念。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震后的家园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4500多万名***员交纳了“特殊*费”97.3亿元,这些资金全部投向了灾区基层,落实到了最直接、最紧迫、事关灾区民生的工程项目上,温暖着灾区群众的心。
“我死了,但*员身份没有变,所以我一定要交1万年的*费!”这是重庆市大渡口区原****会主任、老**袁昆同志的遗愿。生前,袁昆同志曾说:“我们这些人是喊着中国***万岁去冲锋陷阵的,中国***万岁是我的信仰。我死了,但*员身份没有变,不过我没有工资了,那就一年交1元钱吧,一定要交1万年的*费!”袁昆同志去世后,家人将其留下的1万元*费郑重交给了*组织。
*费承载着*员对*的忠诚。而那些不按规定交纳*费的*员,说明其*员意识不强,有的恐怕已经忘记*员身份,忘记*员的责任和义务,至于把交*费当成一件“麻烦事”、“吃亏事”,那就更危险了。如果*员不按规定交纳*费在某一*组织中比较普遍,则反映出该*组织重视*建不够、管*治*不严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坚决予以纠正。
因此,对于担负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的*组织来说,加强*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首先应从加强*的领导,增强*员*的意识、*章意识和组织观念抓起,夯实从严治*的思想基础。做一名合格*员,也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章*规*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费做起。

关于中国****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费收缴总则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比例

第二条 *员交纳*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费。

第六条 农民*员每月交纳*费0.2元-1元。学生*员、下岗失业的*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员,每月交纳*费0.2元。

困难的*员

第七条 交纳*费确有困难的*员,经*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委批准后,困难的*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 预备*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员之日起交纳*费。

第九条 *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支部交纳*费。持《中国***流动*员活动证》的*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组织交纳*费。

第十条 *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费。

特殊*费

第十一条 *员自愿多交*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费,全部上缴**。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委代收,并提供该*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委、**各金融机构*委组织部,铁道部**部、民航总局*委组织部,***总**部组织部转交**组织部。**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员应当增强*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费。遇到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费。补交*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费的*员,其所在*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费的*员,按自行脱*处理。

第十四条 *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员*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员*费,不得要求*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委,**各金融机构*委,铁道部**部,民航总局*委和***总**部,每年按全年*员实交*费总数的5%上缴**。上缴**的*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组织部*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的关系在地方的*委,每年按照全年*员实交*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委上缴*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员全年实交*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委上缴*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委不再向地方*委上缴*费。

*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费必须用于*的活动,主要作为*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组织下拨的*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费由*委组织部门代*委统一管理。*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委组织部门承担*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 *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委的财务机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费应当以*委或*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费利息是*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费安全,不得利用*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 *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员大会或者*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员或者*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委和上级*委组织部门报告*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组织通报。*支部应当每年向*员公布一次*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 *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委,**各金融机构*委,铁道部**部,民航总局*委,***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委、**各金融机构*委组织部,铁道部**部、民航总局*委组织部,***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费开支的主要项目;*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哪些*员可以少交或免交*费?

  **组织部《关于中国****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规定: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费有困难的*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费基数怎么计算?

  *费计算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费计算基数:机关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特区津贴。
  2、企业*员交纳*费计算基数: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3、实行年薪制的*员*费计算基数:上年度月平均收入。
  4、机关临聘人员*费计算基数按盐田区委有关规定执行。
  5、离退休*员*费计算基数:领取离退休金的*员,*费计算基数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员,以养老保险金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后受聘,除按离退休费为计算基数交纳*费外,受聘工资部分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费。
  
*费计算比例
  1、计算基数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计算基数的0.5%。
  2、400元以上至600(含600元)者,交纳计算基数的1%。
  3、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计算基数的1.5%。
  4、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计算基数的2%。
  5、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计算基数的3%。
  
其他事项
  1、下岗待业的*员、依靠抚恤金和救济为生的*员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员,每月交纳*费1元。
  2、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费有困难的*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费。
  3、收入不稳定的*员,经支部大会同意,可确定一个每月交纳的固定数额。
  4、*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费,由所在支部代收,逐级上递,全部上交**组织部。
  5、*支部应在每年1月份,对*员的*费交纳数额进行重新确定,并在本年度按新的数额执行。*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