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葛春琴 给各位分享什么标准为残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残疾标准有什么规定(评残疾标准是怎么评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残疾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残疾标准有什么规定1、残疾有6种,具体如下:(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2)听力残疾;(3)言语残疾;(4)智力残疾;(5)肢体残疾;(6)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二、精神残疾类别划分有什么1、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2、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3、精神残疾**: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4、精神残疾四级: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
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残疾等级鉴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如下:一、一级伤残:包括生活不能自理,没有意识,下半身瘫痪等等。二、二级伤残:包括虽然能够勉强与人交流但是需要别人的帮助,需要别人推轮椅等等。三、**伤残:只能在室内活动,能够**与人勉强交流和社交。四、四级伤残: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与人能够交流。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1定级原则**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5.1.2一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一级。
一、极重度智能损伤;
二、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三、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四、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C.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五、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六、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七、双下肢膝以上缺失及一上肢肘上缺失。
残疾证的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等级划分标准:
一、中度残疾人包括:
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听力残疾中的二、**;
言语残疾中的二、**;
肢体残疾中的二级;
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
二、重度残疾人包括:
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
听力残疾中的一级;
言语残疾中的一级;
肢体残疾中的一级;
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注:
1、本《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
2 、残疾类别、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认定为准。
残疾证
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
随着广大残疾人**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目前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一律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已经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申请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完毕。
残疾等级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中国残疾人使用评定标准》将各类残疾人等级划分如下:
1、视力残疾:分盲和低视力两类。盲包括一级盲和二级盲;低视力包括一级低视力和二级低视力。
2、听力残疾:分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听力残疾和四级听力残疾四个等级。
3、言语残疾:分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言语残疾和四级言语残疾四个等级。
4、智力残疾:分一级智力残疾、二级智力残疾、**智力残疾和四级智力残疾四个等级。
5、肢体残疾:分一级肢体残疾、二级肢体残疾和**肢体残疾三个等级。
6、精神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二级精神残疾和**精神残疾三个等级。
7、多重残疾:凡是两种以上残疾的为多重残疾。
一二三四残疾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各类残疾下分为一级残疾、二级残疾、**残疾、四级残疾。1、视力残疾分级标准: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和四级。盲:一级,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0.05~<0.1;四级,0.1~<0.3。2、听力残疾分级标准: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dBHL,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交流等活动上极重度受限;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3、言语残疾分级标准:一级: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二级: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四级: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4、肢体残疾分级标准:一级: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二级:基本上不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能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四级:基本上能**实现日常生活活动。5、智力残疾分级标准:极重度:≤25,<20;重度:≥116分,26~39,20~34;中度:106~115分,40~54,35~49;轻度:96~105分,55~75,50~69。【法律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全文。
残疾等级评定标准2021
【法律分析】评定标准: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3)全身瘢痕面积5%,但≥1%;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7)双眼矫正视力≤0.8;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