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胡诗忌 给各位分享生活垃圾收集执行什么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垃圾分类标准(垃圾分类标准并举例说明)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垃圾分类标准

以浙江省为例,垃圾分类标准如下:

垃圾分类标准

2019年8月23日,浙江省发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类别采用“四分法”,主要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是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是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易腐垃圾是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是除以上三类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入,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园林垃圾应由作业单位按照残枝、落叶和草屑等进行分类,条状材料绑扎成捆,碎片材料包装成袋;装修垃圾应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两种进行分类等。

垃圾分类意义:

1、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

2、减少污染。我国的垃圾处理多采用卫生填埋甚至简易填埋的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3、垃圾分类能有效节约原生资源,改善环境质量,带动绿色发展,引领绿色生活。

4、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如纸张、塑料、橡胶、玻璃、瓶罐、金属以及废旧家用电器等从垃圾中分离出来单独投放,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垃圾分类标准

以浙江省为例,垃圾分类标准如下:

2019年8月23日,浙江省发布《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准》明确了生活垃圾类别采用“四分法”,主要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

可回收物是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是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易腐垃圾是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是除以上三类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大件垃圾应单独投放,严禁危险废物混入,投放时不应采取任何形式的拆解、处理;园林垃圾应由作业单位按照残枝、落叶和草屑等进行分类,条状材料绑扎成捆,碎片材料包装成袋;装修垃圾应按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两种进行分类等。

垃圾分类意义:

1、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

2、减少污染。我国的垃圾处理多采用卫生填埋甚至简易填埋的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3、垃圾分类能有效节约原生资源,改善环境质量,带动绿色发展,引领绿色生活。

4、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把有用物资,如纸张、塑料、橡胶、玻璃、瓶罐、金属以及废旧家用电器等从垃圾中分离出来单独投放,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小区垃圾收集点设置+规定

您好,我的建议如下:

(1)垃圾收集点位置适宜,方便居民投放,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一般用砖混垃圾屋、玻璃钢垃圾箱(桶)、塑料垃圾桶等容器收集垃圾。垃圾收集点应实现硬底化,砖混垃圾屋要有给排水设施。

(2)垃圾收集要采取密闭方式,禁止用箩筐及露天垃圾桶、敞口垃圾池等收集垃圾。 请您参考【摘要】
小区垃圾收集点设置+规定【提问】
您好,我的建议如下:

(1)垃圾收集点位置适宜,方便居民投放,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一般用砖混垃圾屋、玻璃钢垃圾箱(桶)、塑料垃圾桶等容器收集垃圾。垃圾收集点应实现硬底化,砖混垃圾屋要有给排水设施。

(2)垃圾收集要采取密闭方式,禁止用箩筐及露天垃圾桶、敞口垃圾池等收集垃圾。 请您参考【回答】

垃圾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科普垃圾分类

应该依照什么规范来管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宿舍内应有必备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宿舍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内安全通道不得小于0.65m。应有距地0.3m的床铺,每人床铺面积不小于2㎡,室内通风应符合标准。

2、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到墙上,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3、宿舍内放置各类生活用品的桌柜或吊架等设施,摆放有序。各类生活用品整齐摆放,整齐美观。

4、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定点堆放,并与宿舍有一定的距离。并及时清理,夏天每天清运两次。

5、生活废水要有污水池,二楼以上也要有水源和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6、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

7、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它电加热器具。

8、职工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晒被褥衣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9、每个职工都要爱护生活区的绿化植物,要有专人负责浇灌和修剪,使绿化花草经常保持旺盛,四季常青。

(二)食堂卫生管理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临时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依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配备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蝇、防尘。与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应保持30m以上的距离。食堂内处要做到每天清洗打扫,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3、炊事人员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4、食堂和存放粮食的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积水无蝇、无鼠、无蛛网,加工和保管的生熟食要分开。

5、炊事人员宿舍内要操持清洁、整齐、卫生。宿舍内不得留宿务工人员的家属及其它人员。

6、食堂周围不随意泼污水、扔污物,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存放,并及时清理,保持清洁,严禁在生活区大小便。

7、要做好卫生防病教育,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和中署、伤亡事故。

8、食堂和操作间内墙要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锅台用水泥抹面地面。并设有通风设备。

生活垃圾对生活有什么危害:

对地表水有什么影响?

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在堆放**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酸性、碱性有机污染物,并会溶出垃圾中含有的重金属,包括汞、铅、镉等,形成有机物、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三位一体的污染源。随意堆放的垃圾或简易填埋的垃圾,其所含水分和淋入垃圾中的雨水产生的渗滤液会流入周围地表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对**水有什么影响?

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的垃圾仍采用堆放和填埋的方法进行处理,由于许多垃圾填埋场未采取很好的防渗措施,污染物不可避免地会对**水产生污染。填埋场的垃圾由于发酵、分解会产生渗滤液,对**水造成污染,主要表现为使**水水质浑浊,有臭味,COD、氨氮、硝酸氮、**酸氮含量高,油、酚污染严重,大肠菌群超标等。

对大气有什么影响?

生活垃圾长时间堆放,会造成垃圾腐烂霉变,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粉尘和细小颗粒物随风飞扬,危害周围大气环境。生活垃圾随意焚烧,会造成大量有害成分挥发,未燃尽的细小颗粒进入大气,还会产生二恶英、酚类等有害物质。即使是生活垃圾的直接卫生填埋场也会产生大量的填埋气,填埋气的主要成分为甲烷和二**碳,具有很强的温室效应,还含有微量的硫化氢、氨气、硫醇和某些微量有机物等有毒气体,填埋气若得不到有效收集,还会引起火灾,发生**事故等。

对土壤有什么影响?

堆放的生活垃圾,不仅侵占大量农田,而且大量塑料袋、废金属等有毒物质直接填埋或遗留土壤中,难以降解,严重腐蚀土地,污染土壤,危害农业生态。

对自然景观有什么影响?

生活垃圾的露天堆放和填埋,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许多城市无力消纳,设在城郊的生活垃圾堆一般具有**外观,容易滋生蚊蝇、蛆虫和老鼠,散发恶臭,危害人体健康并且影响市容,有碍景观。由于垃圾乱丢乱弃,水面上漂着的塑料瓶和饭盒,树上挂着的塑料袋、卫生纸更是严重影响了自然景观的观瞻。

对人体健康有什么影响?

生活垃圾主要通过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地表和**水的污染影响人体健康。生活垃圾若不能及时从市区清运或是简单堆放在市郊,往往会造成垃圾遍布、污水横流、蚊蝇滋生、散发臭味,还会成为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滋生地和繁殖场,影响周围环境卫生,危害人体健康。比如垃圾对**水的污染会导致**水污染物含量超标,引发腹泻、血吸虫、沙眼等疾病。贵阳市曾发生过痢疾流行,就是**水被垃圾渗滤液污染,病原微生物严重超标引起的。

参考资料

搜狐网.搜狐网[引用时间2018-3-7]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地区发展规划,会同规划、计划、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六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执行。第七条 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第八条 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箱(桶)、转运站等设施。单位内部上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第九条 城市居民必须按当地规定的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应当按当地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
  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投放。
  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和居民都应当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当地有关规定,不得乱倒、乱丢垃圾。第十条 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按批准指定的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无力运输、处理的,可以委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运输、处理。
  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第十一条 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生活垃圾运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第十二条 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容器必须保持完好,外观和周围环境应当整洁。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拆除、封闭和损坏。第十三条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城市生活垃圾在运输途中,不得扬、撒、遗漏。第十四条 国家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服务实行收费制度。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委托其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服务费;并逐步向居民征收生活垃圾管理费用。城市生活垃圾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所收专款,专门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维修和建设。第十五条 各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改善环卫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对环卫职工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第十七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的;
  (二)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的;
  (三)不按当地规定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任意倾倒垃圾的;
  (四)影响存放垃圾的设施、容器周围环境整洁的;
  (五)随意拆除、损坏垃圾收集容器、处理设施的;
  (六)垃圾运输车辆不加封闭、沿途扬、撒、遗漏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行为的。

垃圾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科普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