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石夏秋 给各位分享乙肝进单位体检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乙肝携带者能通过公务员体检吗?(乙肝携带者能否通过公务员体检)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乙肝携带者能通过公务员体检吗?
2017一般入职体检常规项目,
只要没有乙肝、肺结核等就代表体检体检人体检通过了,
公务员体检事业单位体检有时候是规定地方体检那在下也可助人为乐,
而一般公司的入职体检有时候没指定体检地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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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体检标准,是不是意味着乙肝**携带者不能通过
1、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所以,普通岗位公务员,乙肝**携带者是可以通过的。
2、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如果你考的是特警支职位,不可以。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入职体检肝功能标准
楼主您好 1 转氨酶略高,不知道检查前是否有酗酒、熬夜、用药、剧烈运动、饮食等因素的影响? 2 是否有其他肝病史?如乙肝、脂肪肝、酒精肝等? 追问: 我只是想问这个入职体检合格吗 回答: 不符合,因为国家规定,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是不符合体检要求的。
我做了入职体检,结果我是乙肝**携带者,人事处让我做2对半我问为什么 他说如果大三阳就不要 我该怎么办
其实企业入职体检中检查乙肝相关的项目是违法的行为,国家早就已经明令禁止了。
先看你的想法了,如果你真得很想进这个公司的话,就先去做两对半的检查,如果不是大三阳,只是携带的话,公司一般会录用你,那就好了;
如果因为你是大三阳或者小三阳什么的,你就想办法去网上找代人体检的,给你弄个假的。
最后,你没有被录用的话,就去劳动局投诉(最好自己留点证据,比如检查结果的复印件,或者和人事部的人之间的录音啊什么的)
其实乙肝不管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在工作和生活中是不会传染的,一起吃饭都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只有输血,母婴及***才有可能传染,而且一般人都是有抗体的,我也是乙肝携带者,我女朋友不是,但她有抗体,我们照样过夫妻生活,没关系的。
我当时进公司工作的时候,因为自己公司就是做医学检验的,抽了我四管血,什么乙肝丙肝艾滋梅毒生化指标什么的都检查的,不过比较庆幸的是,公司人事部和我的领导知道我是乙肝携带者,但还是录用我了,而且还帮我在公司里保密,祝你好运。
所以我觉得,如果是大公司,比如上市企业或者外企什么的,一般不敢干这种违法的事情了(拒用乙肝携带者)。但是小公司的话,如果公司老板对乙肝这个东西不懂的话,估计还是会的。
公务员体检标准中乙肝**携带者能通过吗
公务员体检标准中乙肝**携带者是否通过根据报考职位判断。
1、报考的是普通职位,那么乙肝**携带者是可以的。
2、报考的是特殊职位,如:人民**职位。那么就是不可以的。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八条: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扩展资料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人民**职位
第一条 单侧*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021中石化入职体检项目,乙肝能过吗?
中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录用前会进行体检:检测乙肝项目,并拒绝乙肝携带者【摘要】
2021中石化入职体检项目,乙肝能过吗?【提问】
中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录用前会进行体检:检测乙肝项目,并拒绝乙肝携带者【回答】
所以很难通过【回答】
往往就是出现问题最多的,像转氨酶、肝功能、血糖、血常规的指标只要超出范围,就会很麻烦,甚至会被拒录,如果是梅毒、艾滋之类的传染病那百分百是不行的,另外还有像血压、B超、心电图、胸透及尿常规等项目指标,达不到标准都是会有影响的。【回答】
劳动法对乙肝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里没有所述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 (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因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慢性乙型**性肝炎是指慢性乙肝**检测为阳性,病程超过半年或发病日期不明确而临床有慢性肝炎表现者。慢性乙型**性肝炎是由于感染乙型肝炎**引起的.感染HBV后会出现不同的结局和临床类型。慢性乙肝炎症长期不愈,反复发作,肝内纤维结缔组织增生,而其降解活性相对或绝对不足,大量细胞外基质沉积下来形成肝纤维化。患病者在就业过程中可能会因此受到阻碍,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