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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某化工企业空分车间组织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86)对危险、

某化工企业空分车间组织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86)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类。下列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中,正确的是(B )。
A.压缩机大修过程吊装零件,可能发生钢丝绳断裂伤人,属于机械伤害
B.未定期监控液氮储罐中的石油烃含量,可能发生**伤人,属于容器**
C.车间动火作业,可能发生易燃物着火伤人,属于灼烫
D.氨气管路爆裂,氦气泄漏伤人,属于中毒和窒息
解析:选项A属于物体打击;选项C属于火灾;选项D属于容器**。

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49.某化工企业空分车间组织生产过程危险

一、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人员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不可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可推车行走;严禁从列车下面通过。 4.定期检查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 严禁带故障运行。 5.汽车的行驶速度在出人厂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振动;在厂区道路上行驶, 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装卸货物时不得 超载 、超高。 7.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坐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不得站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 二、车辆伤害事故的原因 我国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 ** 行驶、疲劳驾车、 酒后驾车 、违章占道行驶等。据一份 交通事故 原因统计,1/2是因车速过快造成的;1/3是超载引起的;1/4是因车辆性能、机械故障引起的。而在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中,50%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起的。 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1、行人与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争道抢行,**行驶; 2、不遵守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无证驾驶 车辆; 3、车辆安全行驶制度不落实,车况**,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遵章守纪的自我约束力差,行车中精神不集中; 5、因风、雪、雨、雾等自然环境的变化,造成刹车制动时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变长,或产生横滑; 6、道路条件差,视线**,指挥人员站位错误; 7、行人与车辆不遵守铁路道口安全规定,抢越铁路道口。 三、机动车辆伤害事故的分类 1、按车辆事故的事态分:有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失火、**和搬运、装卸中的**及物体打击等。 2、按厂区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弯道、直行、坡道、铁路道口、狭窄路面、仓库、车间等行车事故。 3、按伤害程度分:有车损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中购买和使用车辆的人数也是日益增加,那么也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的提高,可能会给驾驶员和行人造成生命安全,所以预防和减少车辆运输伤害事故也变得尤为重要,我们也是可以通过定期检查车辆质量以及提高驾驶员驾驶能力等方面着手。

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1.人的不安全行为。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2.物的不安全状态。例如:机械、电气设备带“病”作业;_机械、电气等设备在设计上不科学,形成安全隐患;防护、保险、警示等装置缺乏或有**等。3.管理上的**。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4.环境上的原因。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文件

关于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161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一九九五年四月七日

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