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郡县制[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形成于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旧制度、旧统治秩序被破坏,新制度、新统治秩序在确立,新的阶级力量在壮大。]时期,起源于秦朝,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郡县制的核心是皇权**。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

郡县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2、郡县制是古代**集权[**集权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削弱地方**力量为标志,中国古代的政体——封建******集权制度。]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体制[**体制是指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秦朝这套从**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一人手中,确保了封建地主**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皇帝个人****,集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权至行使行政权,财权,军权等-zhuanzhizhuyi]**集权制度进一步强化。

3、郡县制与西周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西汉王朝继续推行郡县制。汉初曾分封诸侯王而形成“郡”、“国”并存的局面,后逐步消除与**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使“大一统[《公羊传·隐公元年》:“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政体更为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