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西门冲雄 给各位分享行政复议典型做法有哪些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行政许可复议的三种解决方式?(行政许可复议的三种解决方式包括)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行政许可复议的三种解决方式?
解决方式如下:1、行政许可的撤销与行政主体赔偿、补偿责任行政主体发现许可行为违法或不当,可依法撤销该项许可。世界各国的法律都规定了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有些国家法律还规定了对行政主体依职权撤销许可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补偿。2、行政许可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相对人许可行为提出的申诉案件,对许可机关不作为行为有权要求其作为,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又不说明理由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处理3、行政许可的诉讼行政许可机关违法实施许可行为,行政相对人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许多国家法律监督许可行为的重要方式。行政主体中止、废止、撤销、吊销许可证引起的纠纷,行政相对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原行政许可行为。
行政复议期间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应如何处理?
虽然《行政复议法》对于行政复议过程中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后将如何处理没有具体规定,但是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由此可知,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若发现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改变具体行政行为。这里的“改变”包括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被申请人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除了申请人依法撤回复议申请外,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即行政复议机关仍可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不影响复议案件的审理,复议机关仍需对原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复议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后发现该行为不合法应当撤销,考虑到被申请人已经将该行为撤销,则其不宜再作出撤销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更为适宜。 从法律上来讲,虽然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实际上就不存在了,但是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还有可能存在,例如申请人已遭受损失,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继续审理并确认违法,将有利于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公民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在申请人不撤回复议请求、坚持要求复议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的继续审理是对申请人救济权的保障。再者,行政复议机关的继续审理有助于发现被申请人在执法中的问题,进而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更有助于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能。
行政复议中第三人需要做什么的?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指的是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意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如果不参加也不会影响案件的审理。第三人在参加行政复议时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相关证据,也可以书面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参加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