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冷知识百科网小编 叶明敏 给各位分享哪些算劳动纠纷证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能证明劳动关系吗?(像劳动局提出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通话记录可以吗?)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我们开始吧!

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只要里面的内容涉及到雇佣劳动关系,是可以作为证明,毕竟现在网络这么发达,微信转账都可以作为借款证据使用,微信聊天和电话录音也是可以作为雇佣劳动关系的证据的,这个可找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

劳动仲裁时被申请人能得到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一、申请劳动仲裁,你能提供什么证据,就提交证据,但是得有证明劳动关系的基础证据(只要能显示你在被申请人处上班的证据,这样才能保证能立案),然后其他证据,可以根据你的仲裁请求相应地立案或者立案后、开庭前以及当庭提供(保证胜诉的证据)。二、如果只是讨要工资,如果你已经证明了劳动关系,单位不举示已经发放你主张的工资的证据,都是能得到支持的。问题不大。三、加班工资,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加班你得自己举证证明,看你们单位是否打考勤以及打考勤的形式,或者你有其他证据能出示,一般还是比较难举证的。四、调解最好,建议联系单位和解。

单位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一.单位应该提供哪些证据?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书等本应由劳动者保管的文书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拒不提供由其管理的对劳动者有利的关键证据,导致劳动者举证不能,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种情况,本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需要注意的是,《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这一规定被称为“证据不利推定规则”。按照证据不利推定规则,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持有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而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另外,根据《证据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证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所主张的事实的,可以推定劳动者的主张成立。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总则第六条规定在仲裁程序中的具体化,适用时应结合第六条的规定理解。